2017 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 15 次会议的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更科学有效的方式做好 2017 年钢铁去产能工作,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依据《关于做好 2017 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十三五”的统筹规划,以及前三年集中攻坚任务大头落地的要求,在综合考虑供需平衡等因素之后,科学地确定并实施去产能任务,细化相关措施方案,落实奖补资金,对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同时在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以及优化布局等方面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一)2017年6月30日前,“地条钢”产能依法彻底退出;
(二)加强钢铁行业有效供给,避免价格大起大落;
(三)2017年退出粗钢产能5000万吨左右;
(四)企业兼并重组迈出新步伐,取得实质性进展;
严格按照职工安置程序进行操作,从多个方面开辟职工安置的途径,竭力做到让职工在转岗之后不会下岗,在转业之后不会失业。

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来妥善地处置企业的债务钢材网站建设方案,并且明确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
(七)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2017年产能退出重点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 15 次会议的精神作为指导,以政府工作报告为指引,以国发〔2016〕6 号文件为依据。通过强化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突出严格的标准,从而倒逼落后以及无法达标的产能加快退出,引导低效产能能够有序退出,鼓励借助兼并重组来压减过剩产能。
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违法违规产能。“地条钢”是以废钢铁为原料,通过中(工)频感应炉等进行熔化,无法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而生产出的钢以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它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必须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地条钢”界定的标准,按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这五个协会所发布的《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 号)来执行。通过公示,这些企业可接受社会的监督。“地条钢”产能退出后,其产能不能被当作 2017 年各地区的去产能任务。同时,也不能享受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政策的支持。对于涉及的职工,各地需统筹安排好安置工作。要开展组织验收工作,加强监管力度,务必做到按照要求彻底拆除相关设施,坚决禁止“以停代关”“异地转移”以及死灰复燃等情况的发生。

2017 年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会以各地区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所上报的“地条钢”企业清单为依据钢材网站建设方案,同时也会以其处置措施和处置到位时间为依据,然后逐一进行考核。如果有举报或者媒体进行反映,并且经核实后,存在清单范围之外的“地条钢”生产企业,那么这些企业将被当作负面典型,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地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有关方面需严格依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执行,要加强监管工作。对于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应立刻依法将其许可资质予以撤销。而对于被列入行业准入或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倘若存在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行为,就要立即把它从符合公告企业名单中进行撤销。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等规定的落后产能,需立即依法关停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若因法院查封、资产抵押等暂不具备拆除条件,需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辅助设备等措施封存装备,以确保不再恢复生产。全面拆除 30 吨及以下炼钢电炉(除高合金电弧炉外)。
加快让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退出。对于那些已经停产或者半停产,并且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还有那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并且难以正常退出的企业,要将它们纳入 2017 年去产能的范围之内,加快对它们实施整体退出以及关停并使其出清。
依法依规退出那些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把不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当作执法的重点对象。对环保、质量、能耗、水耗、安全等法律法规严格予以执行,加大对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以及达标检查的力度。对于污染物排放无法满足环境保护法要求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钢铁产能,要依法关停退出;对于钢材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并且在 6 个月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需依法关停退出;对于能耗达不到《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等强制性标准并且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应依法关停退出;对于未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安全条件达不到标准并且 6 个月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依法进行关停退出。

三、对列入去产能名单的钢铁产能实施有序关停
各有关地区和各有关企业需科学地把握去产能的节奏,依据目标责任书来做好钢铁去产能的工作。那些被列入 2017 年去产能任务的钢铁产能,在原则上应当先停止生产。要倒着安排拆除(封存)的进度,并且依法对其进行拆除。对于那些不能立刻停产的产能,在经过同意之后,企业需要签订承诺书,承诺在到期时予以关停且不得再复产,同时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列入去产能名单的钢铁产能,持续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其生产状态,以便及时掌握关停进度。
四、加快行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
各地区要以促进钢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着眼点,把去产能与兼并重组、转型升级这几个方面统筹起来进行考虑,并且同步推进,以此来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的优化,进而提升钢铁产业的整体素质以及核心竞争力。
加快推进兼并重组这一工作。推进宝武钢铁集团的深度整合,对已有的经验进行总结,进一步把有利于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加以完善,对有条件的企业予以鼓励,让其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运用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办法来妥善处理兼并重组过程中出现的资产、债务等问题,并且妥善安置兼并重组后的富余职工。兼并重组以提升质量品牌、整合区域资源为主要任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钢铁产能向优势企业集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根据区域情况、企业实际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等,力争形成若干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和专业化骨干企业集团。

鼓励企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钢铁制造的信息化、数字化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流程型智能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重点培育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重点培育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智能制造新模式。重点培育远程运维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提升企业在品种高效研发方面的能力。提升企业在稳定产品质量方面的能力。提升企业在柔性化生产组织方面的能力。提升企业在成本综合控制方面的能力。深入推进绿色制造这件事,要加快实施那些先进适用并且成熟可靠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对其进行改造升级。同时加快钢结构的推广应用,推进钢结构建筑的试点示范工作以及产业基地的建设,以此来提高钢结构的应用比例和用钢水平。
加快推进布局优化这一工作。在进行布局优化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资源、能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交通运输以及市场需求等。要把钢铁产业的布局优化与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国际产能合作等这些方面结合起来,并且统筹推进。对于所在地发展规划有冲突的企业,需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以及企业的实际状况,加快推进改造升级工作,以达成企业与城市和谐共处且协调发展的目标。
对于无法进行改造升级或者不具备改造升级价值的产能,需要有序地进行搬迁或者在原地转产。如果要实施搬迁,就必须具备资源环境的承载条件,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划以及总量控制等资源环保政策,要严格地落实产能减量置换。并且,搬迁之后的新建项目必须具有先进的优势,在管理、技术、产品、装备、物流、成本等方面都要有较强的竞争力。鼓励广西柳钢等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抓紧落实上述要求,并且在合适的时候向沿海地区实施减量搬迁。
鼓励有条件且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展开国际产能合作。其一,在境外靠近资源和市场的地区进行投资建设钢铁企业;其二,参股或并购国外的钢铁企业;其三,加大境外黑色金属的勘探开发力度;其四,推进建设铁矿深加工项目;其五,建立境外的市场营销网络;其六,延伸产业链条;其七,利用境外的优势资源;其八,学习并引进先进技术;其九,积极拓展境外市场。
同时要将工作进展及重大事项及时报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