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参加亚洲低碳技术创新大会的部分钢铁专家合影。(图片由深圳碳中和提供)
5月9日,意大利阿维迪公司首席执行官卡尔多纳佐在米兰钢铁制造展上宣布,旗下克雷莫纳钢厂已实现产品范围1和2的二氧化碳净零排放;5月28日,深圳碳中和在亚洲低碳技术与创新大会上披露了“碳中和钢”生态系统工程生物源解决方案的细节。
4月26日,全球钢铁气候委员会(GSCC)发布《钢铁气候标准草案V1.0》,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际能源署、世界钢铁协会等可靠来源的气候科学、钢铁行业数据和市场预测信息为基础,GHG(温室气体)边界标准包括范围1、范围2和范围3。
GSCC标准以科学的排放目标框架为基础,以产品为重点,实现钢厂碳排放强度标准。它明确将边界定义为钢铁价值链中所有相关碳含量工序,包括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热能证书以及生物炭,并将边界外的碳补偿和碳汇排除在外。它承认电炉低碳排放钢,高炉+转炉工艺钢不能认定为低碳排放钢,拒绝接受长流程低碳排放钢的结论。4月,国际能源署《净零钢铁行业排放测量与数据收集》报告指出,钢铁行业现有的温室气体排放测量方法和数据收集框架包括世界钢铁协会的“CO2方法”和“生命周期清单方法”以及负责任钢铁国际标准V2.0。
5月1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第6.4条监督机构第五次会议就A6.4条征求意见,将碳清除活动分为基于工程的活动和基于陆地的活动,并认为工程碳清除(直接空气捕获和储存、增强岩石风化、海洋碱化和肥化、碳捕获与储存/碳捕获与储存、地质碳固定、海洋碳储存等)不符合纳入6.4条(第六条第四款)的资格,理由是工程清除活动在技术和经济性,特别是规模上未经证实,造成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未知。目前这些活动的清除量相当于每年0.1%,与基于陆地的清除活动的年清除量相比微不足道。这些活动对可持续发展没有贡献,不适合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无助于降低全球减缓成本,不符合第6.4条机制的任何目标。 钢铁行业把希望寄托在工程碳去除、碳捕获与封存/碳捕获与封存上是不现实的。
2009年,克雷莫纳工厂第一条实现无头带钢轧制终极能源效率的ESP生产线投入运行,但阿维迪·卡尔多纳佐博士并未在5月9日的米兰博览会上披露针对范围1、范围2和范围3中其余不可避免的碳排放的碳中和措施。5月11日,欧洲议会通过新法案,禁止仅基于碳补偿计划和其他误导性做法的环保声明。阿维迪通过购买EnelX风电、光伏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电力VPPA(虚拟购电协议)REC或GO(可再生能源证书和原产地保证)来避免范围2的碳排放,并以VERRA自愿性VCS和GS森林碳汇信用额度来抵消其碳排放,从而实现其范围1和范围2的净零碳排放(仅限运营碳中和,而非产品价值链碳中和)。 虽然已经获得RINA(船级社)认证,但其对范围1、范围2、范围3中剩余不可避免碳排放的中和机制尚不明确,是否会面临净零排放指南和5月11日欧洲议会新规的挑战,还有待观察。
深圳碳中和是“碳中和”中文名词的原创者,2007年从《礼记·中庸》“致中和”中创造出“碳中和”中文新名词,首创“碳中和”牌工业沼气和“碳中和”生物炭肥及污染修复剂新生态产品,其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在2010年实现深圳华美钢铁与化石能源的彻底脱钩替代,当时考虑到范围二、范围三中不可避免的残余碳排放尚未完全消除,并未贸然宣布生产“碳中和钢”。
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碳中和钢铁”这把剑终于在4月17日出鞘,前沿技术论文《钢铁产品碳中和工艺技术的创新与突破》于4月21日公开发表,详细阐述了基于负碳排放北华师范大学生态系统工程碳循环的钢铁产品碳中和工艺技术方案,并按照国际标准和共识,将碳循环划分为100年以上时间尺度的长期碳循环和100年以下时间尺度的短期碳循环。
“碳中和钢铁”基于最新国际标准共识,通过大幅重构脱碳工艺流程、拓展系统边界、改变投入产出、颠覆性原创应对气候变化生物中和技术、第二代氢能还原和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非生物中和热门技术,钢铁行业利用沼气-生物炭生态系统工程碳循环生物技术实现产业生态化、产业化转型,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第三代新技术、新工艺深圳钢材公司,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传统文化与现代学习相结合,钢铁产业与农林业、城乡发展相融合,协同产业生态系统生态价值机制,协同减污、减碳、绿化、增效深圳钢材公司,全产业链共建生态文明,走在“绿色钢铁”前列。

作者 | CEO 张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