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问题
专家回复
开具发票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请注意:发票正面是否有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缩写,并且不存在缩写以及缩写与缩写之间的逻辑关系。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纳税凭证。
涉税提醒
如果您在接受发票时发现分类代码缩写与商品或服务不一致,您应该拒绝发票。 否则,如果后期系统比对发现不一致,该发票将被列为异常凭证,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钢材税收分类编码,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对应的缩写将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正面为“姓名”商品或应税服务或服务”或“项目””栏中。
示例1:
纳税人出售金项链。 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产品名称为“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及服务税分类代码为“金银首饰”。 该分类代码对应的缩写为“珠宝”,增值税发票上将显示打印“*珠宝*金项链”。 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其他分类代码,发票上会出现“*钢铁*金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金项链”等明显错误。
示例2:
纳税人从事会议展览服务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填写的产品名称为“会议展览服务”,所选商品和服务的税种代码为“会议展览服务”。 该分类代码对应的简称为“文化创意”,增值税发票上将显示打印“*文化创意*会议展览服务”。 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其他分类代码,发票上会出现“*钢铁*会议展览服务”或“*电子计算机*会议展览服务”等明显错误。
政策依据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未选择税种编码的的商品和服务钢材税收分类编码,则认为发票栏不完整。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布。
(二)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审核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 如果逾期未更正代码,将被视为恶意代码选择。
如果纳税人恶意选择代码,就是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没收违法所得。 虚假发票金额不足1万元以下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虚假数额超过一万元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