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钢材批发商采购的货物却是农产品?尽管销售状况不错,但为何未能按时完成纳税申报,导致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扬州市国家税务局针对企业存在的疑点,与警方联手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揭露了这家企业“另辟蹊径”的真相。
近期,江苏扬州的国税部门依据数据挖掘出的疑点展开调查,经查证,涉案的批发门市部实际负责人顾某与朱某合谋,伪造了批发交易并虚假开具发票,涉及金额高达2.4亿元,导致下游企业可抵扣的税款达4088万元。目前,涉案的顾某和朱某已被警方抓获,此案已作为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并已进入司法审判阶段。
购销迥异
钢材门市部疑点重重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的税务工作人员在运用征管分析系统进行申报数据审查时,察觉到该门市部在购销及经营活动中存在诸多疑问。首先,该门市部的销售收入自数年前起便呈现出迅猛的增长态势,2012年的销售额仅为399万元,而到了2015年,这一数字已飙升至1.6亿元,短短四年内增长了40倍。其次,这家经营贸易的批发店,其进货与销售的商品种类大相径庭。申报资料表明,销售的商品为钢材,而购进记录却显示全是农产品。2015年,该店申报的农产品购进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达到2636万元,这一数额占其购进货物总额的100%。此外,该店的银行账户收到的货款金额与其销售收入并不相符。据调查统计,2015年度该门店上报的销售收入达到了1.6亿元,然而,实际通过银行账户收到的货款金额仅有1587.6万元,这一数额仅占到了当年总收入的一成左右。
该门市部在采购农产品时,所获得的进项发票信息显得相当杂乱无章,尤其在发票上标注的“供货或运输单位名称”以及“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这两项关键信息,所填写的内容竟然都是“253”“321”等数字,这无疑凸显了虚假纳税申报的嫌疑。
经过对发票购买记录以及银行资金流动数据的深入分析,税务部门人员揭示,该店铺的实际操作者实际上是顾某,而非在注册资料中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庞某。
诸多疑点浮现,其举止亦偏离了经营常理钢材进项那里有,税务人员据此判断,该钢材批发门市部涉嫌虚报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外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的可能性极高。考虑到其申报突然中断,已转为非正常经营户,扬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决定与公安部门携手组建专案组,迅速行动,深入调查,旨在防止涉案人员逃脱。
资金核对
万条数据筛查锁定证据
专案组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难题,那就是如何着手办理此案。该涉案公司已被列为非正常经营状态,其注册信息中显示的经营场所无人居住,而实际控制人顾某也已失去联系。若选择从资金流向入手进行调查,那么在过去的4年里,涉案账户的银行交易记录多达上万条,而且由于大量交易流水信息不完整,分析识别工作难度极大。
专案组经过多次深入讨论,最终下定决心迎难而上,将调查的核心聚焦于资金的流动轨迹。在银行的紧密配合下,侦查人员成功获取了该门市部多年来经营账户及涉案人员个人银行卡涉及的上万笔交易数据,并将这些信息与门市部对外开具的近3000份发票资料,以及下游受票企业信息进行了细致的对比分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收获了丰硕的成果。最终,经过对数以万计的资金流动记录的细致排查,办案人员成功整理出了涉及下游受票企业间单次支付与回款所形成的资金“回流”相关数据。
获得资金“回流”的相关证明后,调查人员依托银行账户信息,对相关受票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面对确凿的证据,这些企业最终承认了向H门市支付了6%至7%的开票手续费,并购买了其开具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违法行为。
至此,H门市实际控制人顾某涉嫌违法开具发票的事实逐渐显露。警方随即对已失去联系的顾某展开网络通缉。三天后,已离开扬州的顾某在山东被抓获,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调查发现,顾某与朱某合谋,以农产品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依据,通过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虚报增值税进项税额高达3905.8万元。此外,他们还通过收取6%至7%的开票费用,对外开具了近3000份增值税发票,这些发票的开票总额累计达到了2.4亿元。
扬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已对区域内那些接受H门市开具的虚假发票的企业展开立案调查钢材进项那里有,并且已经向其他省市的相应主管国税机关发送了协查请求。案件在移交给司法部门后,已经作为刑事公诉案件进入了司法审判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