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收购“空壳公司”
短时间内向他人开具大量假发票后潜逃
厦门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不法分子批量购买“空壳公司”后暴力开具假发票案件。 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该局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控制的5家企业分别作出5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向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确认虚开发票通知书,目前已追回税款损失500万元以上。
管理预警系统中风控部门调来的一条信息称,“厦门L科技公司申报信息异常,涉嫌开具虚假发票,建议移送审核核实” ,引起了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审计局检查人员的关注。
根据L科技公司的税务登记地址,检查人员对其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地址是厦门M财务咨询公司的办公地址。 经核实,M财务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为L科技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经调查,陈某及其兄弟陈某是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多达90家。 陈某和陈某在采访中承认,他们注册多家公司是出于“业务”需要。 只要有买家想要收购公司创业,两人就会将公司转让给别人,并收取转让费以获取利润。 L科技公司是被“打包”并转让给秦某的五家公司之一。
结合L科技公司的情况,检查人员认为,这可能是一起虚开发票的暴力案件,秦某涉嫌批量收购“空壳公司”,违反虚开发票法。 此类犯罪分子通常会一次性收购大量企业,在短时间内向外界开具大量假发票,然后潜逃。

随后对涉案五家公司的针对性核查,验证了检查人员的判断:公司注册地址均存在虚假; 银行账户没有任何资金交易记录; 这些公司都在短时间内向外开出了大量发票,然后就失去了联系。 为完善证据链,检查人员选取了部分下游收发票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确认这些收发票企业从未与涉案企业发生过真实购销业务。 因重要违法犯罪嫌疑人秦某失联,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处罚决定后,按照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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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假冒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向外部方开具虚假发票
在棉纺织业发达的新疆阿克苏钢材普通发票抵多少,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平台等信息技术,结合警方线索,通过注册假企业,斩断了30家企业开具假发票的链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涉案团伙开具虚假发票总额达4.89亿元,可抵扣税费7000万元以上,收到发票的企业有160家。 此案还涉及多起外省市的假发票案件。
四年多来,该团伙控制了30家假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他们在没有任何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自己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公司名义开具虚假发票,共计4.89亿元,可用于抵扣税款7000万多元。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2200多张,金额2.22亿元;增值税普通发票2700多张,金额2.67亿元。 获奖人数多达160人,涉及16个省、55个地、市、直辖市。
涉案外地发票收单单位接受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后,对外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非法获利。
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判处查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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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发票费用
夸大投入品以逃税
深圳市税务局二稽查局根据调查线索,对深圳市Y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税务检查。 经查,该公司捏造采购业务,通过缴纳发票手续费向上游企业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并通过虚增进项项目逃税。 依法决定追缴增值税88.5万元、企业所得税130.2万元、城建税6.2万元,并处以滞纳金和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

2019年3月,二稽局收到江西省税务稽查厅的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函。 调查函信息显示,深圳Y公司于2013年3月至4月、2014年2月至5月期间获得江西X材料有限公司、江西F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5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江西X公司、江西F公司已逃离并失去联系。 这些发票涉嫌虚开,涉案金额合计520.5万元,税额88.5万元,价款及税金合计609.1万余元。 深圳Y公司涉嫌获取虚假发票逃税。
深圳Y公司属于电子零件加工行业。 公司产品端子连接、电脑连接、手机数据线是采用铜线、插座、电线等原材料通过手工和机械化手段组合而成。 产品原材料的附加值较大。 涉案企业为了减轻税负,有动机开具虚假进项发票抵扣税款。
检查人员发现,涉案5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该公司采购的货物为线材(钢材的一种,一般用作建筑材料等),数量高达1725吨。 但从大部分公司库存数据来看,公司生产端子连接、电脑连接、手机数据线等产品常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料、半成品电线、铜线等。发票上的采购材料与公司常用原材料有明显区别。
检查人员利用深圳市税务局开发的银行流向分析软件,对深圳Y公司、江西F公司、江西X公司的对公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以及相关企业人员账户的资金流向进行了查询和核查。一个。 在保证案件侦查数据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检查人员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资金支付账户流水记录、资金流运作特征、账户关联关系、人员信息等数据进行全面筛查分析。 。
核查人员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以往人工分析需要五天时间才能完成的锁定可疑账户和收集资金回流证据的工作。 结果显示,检查期间,深圳Y公司收到江西F公司和江西X公司的发票后不久,其支付给两家公司的货款就被“退回”——深圳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的银行账户。 Y公司将收到江西X公司员工黄某和江西F公司员工程某的资金,与两家公司的发票金额相近钢材普通发票抵多少,形成资金回流的完整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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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发票、虚假人工费
因挪用公款375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宁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生命学院李宁课题组组长的职务便利负责管理多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的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院长,与被告人张雷以挪用、假发票、假发票等方式,挪用科研经费共计3756万余元。人工费用清单。
还利用223张假发票,挪用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项目经费2092万余元。
上述资金由李宁、张雷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用于投资多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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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获利220元
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
2018年1月,被告人王长红以支付票点2%的方式向被告人任鹏飞支付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17300元。 被告人任鹏飞为被告人王长红购买了9张发票,价格为17080元。 9张发票价值人民币,涉案税金25261元。 被告人任鹏飞获利220元。
被告人任鹏飞、王长红开具虚假发票金额共计人民币,情节严重。 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任鹏飞、王长红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捕后,被告人任鹏飞、王长红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已是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
1、被告人任鹏飞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被告人王长红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三、依法追缴被告人任鹏飞违法所得2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