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纳税人您好!你能告诉我哪些是假收据吗?
好,明天就跟大家说假收据,一起来学习吧!
一、什么是假收据?
虚开收据是指不如实开具收据的欺诈行为。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或者采购单位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出于某种需要开具收据时,他们不会骗取商品的总价和金额钢材发票3个点,甚至借助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和虚假收据。
一个例子
01 无中生有
没有真正的交易,但开出收据,是假开户
02假货品名
在实践中,用报销项目名称来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项目名称(例如:废纸箱出售,收据是钢制的;化妆品列为劳保用品)
03 假数字
售出 5 个苹果,收据为 2 个苹果
04 假价
卖的苹果是5元一斤,收据是7元一斤
05 虚假关系
物品借给A,收据却发给B; A 将商品卖给 B,但收据由 C 发给 B
06 来货名称严重偏离
买废纸,钞票黄金
#总结#
收据上的卖家、买家、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活动一致。如有不一致,则为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假票据:
(一)为他人和自己出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收据;

(二)让别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收据;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收据。
二、虚开收据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开具虚假票据的,税务没收违法所得;虚发金额为1亿元的,不足5亿元的,可以并处5亿元以下的罚款;虚假数额超过1亿元的,处5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法处理完后,也将面临民法相关细节的处罚。
三、实际交易但已收到
如何获得“假收据”?
已取得“虚开收据”,但买方公司不知道对方虚开。这项业务可以在税后支付吗?国税局会受到处罚吗?遇到这个问题钢材发票3个点,“不要惊慌”三个字,此时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稽查,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经营的真实性。我们提供三种方式供您选择。
01 及时补开并重新开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的收据或其他不合规的外部账簿,如果总额是真实的并且已经实际发生的,应要求对方补开或调换发票等外部账簿。补发或交换的收据等外部账簿符合条件的,可作为税后账簿使用。
注意,如果收据对应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结算期已结束,企业应自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补发收据及其他对外账簿。
02

当因客观原因确实难以重新开具或重新开票时,提供相关资料否认总金额的真实性
公司在重新开具、重新开票等外部账簿过程中,因注销、撤销、撤销等特殊原因未能重新开具、重新开票、重新开票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税务机关异常开户。对于其他外部账簿,在根据以下信息否认总额真实性后,允许税后支付总额:
1.未能补发、补开票等外部账簿证明(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纳入异常业务账簿、破产公告等);
2.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3.非现金支付凭证;
4.货物运输证明;
5.进出境货物内部账簿;
6.企业会计记录等资料。
*第 1 至 3 项为必填项
03
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补开或补发所需收据或其他对外账簿,但又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否认总金额真实性的,不予支付相应总金额。每年交税
企业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和增加企业所得税发生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办理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