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学堂)税务自查,你真的了解吗?

   日期:2023-11-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二手钢材网    浏览:179    评论:0    
核心提示:企业在自查过程,要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查工作要涵盖企业涉及的全部税种。14、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要求自查期间收入、税金、税负。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税务自查是指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自行进行涉税检查,然后向税务机关报税,并根据纳税情况进行相应退税处理的检查方式。企业自查结果。

税务自查是监督纳税人自查、纠正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 通过组织纳税人自查,督促、引导纳税人对已发生的税务违法行为进行自查和纠正,并依法提供“改正”的机会,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机关的尊重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利,鼓励纳税人认真自查、积极纳税。

如果企业在自查阶段发现涉税问题,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审核的纳税表缴纳税款和滞纳金,通常不涉及处罚。 因此,税务自查弱于税务稽查,甚至弱于税务审计。

目前,我国税务自查制度尚不具备法律规范依据。 该制度分散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自纠是企业自查和纠正自身税务风险的工作。 首先要确定自查工作组组长和专业实施人员,然后制定自查大纲,撰写税务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自查过程中,企业必须依照税法规定,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必须涵盖企业涉及的所有税种。 主要税种自查大纲如下:

主要税种自查大纲

1、增值税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开票单位与收货单位是否一致,发票票面上记载的货物与实际进场的货物是否一致。仓库;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购销货物无关的运费; 是否有国际货运代理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来抵扣进项; 是否存在与开具人和承运人抵扣进项税额不一致的运输发票; 是否有运输发票填写不全项目抵扣进项税等。备注栏中是否未注明货物的种类、数量、交货期。 地点,原产地;

3、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外购货物、非正常损耗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耗的在产品、产成品((劳务)货运)发生的费用可以从投入中扣除;

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农产品收购开具统一发票的情况?

5、用于抵扣进项税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6、退货或取得销售折扣时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转出;

7、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外购货物(服务)、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进项税额是否转出按照规定;

8、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记录:销售产品是否未开具发票,未按规定记录取得的收入; 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未划入账户的情况; 水、电、气是否从外部单位或个人获取。 和其他费用,不计入、少计收入或抵消费用; 应收取的销售款项是否应先支付(如买家回扣、促销奖励、运营费用、寄售商品的佣金等),然后将剩余款项记为收入的情况;

9.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的情形: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使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者采购的货物用于投资、经销、无偿捐赠、赠送或者将采购的物资用于对外销售的,不计入或者少计应纳税所得额; 是否存在未记录的易货或偿债收入;

10、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扣等情况,开具的红字发票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1、向采购人收取的各项附加费用是否按规定征税;

12、纳税人拥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销售的,是否按销售处理;

13、逾期未收回的包装押金是否按规定计算销项税;

14、代购货物或者代进口货物时,按照增值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是否已缴纳增值税;

15、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 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 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钢材企业增值税税负,免税额和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企业所得税

1、如果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限售股),解禁后出售股份所得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纳税;

3、经常项目是否用于延迟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或调整企业利润;

(四)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是否存在不予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行为;

(六)是否有享受各类流转税减免、各类补贴、政府奖励,但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七)是否存在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8、是否存在虚假发票、虚假人工费等虚增费用的情况;

9、是否存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凭证,并列出费用;

10、是否存在不允许计入的“返利”行为,如接受公司以外经销单位的发票报销进行货币返利并计入成本等;

11、是否有未列入而应由其他纳税人承担的费用?

12、资本性支出是否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项目作为一次性费用计入成本费用,不进行纳税调整; 符合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作为一次性费用计入营业费用,不进行税务调整;

13、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幅度,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当年实际支付;

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否超过计税标准且未进行纳税调整;

15、是否存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标准、超范围、不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况。 未资本化的基础设施项目和专项项目是否存在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是否存在只支不缴、多缴少缴、虚增成本费用等问题;

16、成本计价方法和利润调整是否存在随意变更的情况?

17、是否存在未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折旧等问题; 随意改变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 未按照税法等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的;

18、是否存在对营业招待费、广告费、业务推广费征税过多而未进行税收调整等问题?

19、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发费用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二十)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的情况;

2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是否存在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且未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况; 是否存在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22、已确认为损失的资产是否部分或全部收回,且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有部分损失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已得到补偿且未进行税收调整;

23、手续费、佣金费用的扣除是否符合规定:返利、佣金、回扣、入场费等是否包含在手续费、佣金费用中; 征收对象是否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和个人; 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24、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超标准且未进行税收调整的慈善救助捐赠情况;

25、固定资产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的,视为经营租赁,费用多方分担,不进行纳税调整;

2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用途变更后是否进行税收调整;

27、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时,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1.核查是否按照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额的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2、向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3、为员工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4、超出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5、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超过标准的;

6、以报销发票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各种个人收入;

7、车辆改装、通讯补贴;

8、职工自有财产缴纳的取暖费、物业费;

9、股票期权收入。 实施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行权时取得的利润差额是否作为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个人以非货币形式分配的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1、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汽车时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2、其他单位给予个人的赠与、馈赠等是否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3、全体员工的代扣代缴义务是否按要求全额履行。

4. 房产税

1、土地价值是否包含在房产价值中缴纳房产税;

2、是否有与房屋不可分割、不计入房产原值而需缴纳房产税的附属设施?

3、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4、免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5、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并缴纳房产税。

自查报告格式

税务自查报告是税务机关对税务机关认为存在问题的事项作出的书面说明。 一般需要简要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说明需要自查的问题。 税务自查报告的格式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如下: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第二行列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查的相关问题,并对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报告右下角写有公司名称、日期、加盖公章。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同,商业和工业税负也不同。 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说明。 例如,商业企业税负低的主要原因包括:行业利润低(对于钢铁等利润低的批发企业来说)、库存商品大量、截止到可以享受多少税收抵免等。某月末,为什么库存这么多。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成立日期、法人、营业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 2 部分:税务相关情况。 需要自查期间收入、纳税情况、税负情况。 例如:税负原因需自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说明税负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和旺季,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订大宗供货合同需要备货;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畅、产品积压等都是企业税负偏低的原因。

如何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以上解释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 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 如果书面解释没有道理,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审计部门进一步检查!

第三部分:纳税情况自查。

案例:企业20xx年度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贵局20x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前审计通知》(国税稽查字[20PC]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自7月5日起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税务检查至 20xx 年 7 月 7 日。 3月30日,对我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资本1300万元。 由于公司股东一直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相关工作,所以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投资开发xx市xx县当地矿产资源,同时承接一些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xxxx市xx县当地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 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先后对xx县可能存在的矿产资源进行了勘察。 对xx矿点、xxx矿点开展前期审定、勘查、找矿等工作。

同时,为了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应xx县政府要求,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前期工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加之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虽然xxxx公司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工作难度大、流程复杂,虽然工作已开展五年多,但尚未形成具备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 同时,由于资金需求较大,而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续。 公司股东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寻找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商上。 为此,xxxx公司尚欠银行款项。 欠有大量私人借款。

2、企业涉税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显示出矿产资源前期开发工作收入,应不存在相关税务问题。

近年来除开展上述工作外,xxxx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是承接xx市当地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建设项目业务。 其中,20xx年取得收入1万元,开具销售普通发票,缴纳增值税7364.82元。 该公司当年账面反映亏损0.37元,税项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0.92元。 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20xx年收入为0.25元。 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0.30元,开具通信项目发票0.35元。 营业税全部缴纳。 该公司当年账面亏损 0.35 元。 税费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元。 未缴纳企业所得税。钢材企业增值税税负,本年预缴所得税2321.04元。

三、本次税务自查情况

收到贵局通知后,按照贵局通知所附有关要求,我公司安排相关人员,主要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对我公司涉税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检查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

由于我公司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为通信工程建设,20xx年收入1万元时,开具销售普通发票,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7,364.82元。 20xx年开具0.30元普通销售发票,应纳增值税30元

2.检查收入相关事项

我公司2019年收入2万元,20xx年收入0.25元。 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往来账款,我们对预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检查分析,其他应付款明细形成的原因、会计处理流程及相应的实行原始凭证。 自查中发现,20xx-xxx电站已记入的预付款账户为10000元。 由于核算时该金额属于电站上级单位,故后期未处理该笔款项。 它是一项已收取但尚未确认的收入项目。 因此,本次检查应确认1万元收入。

3、检查成本费用相关事项

经过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的全面检查,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问题

经查,我公司20xx年度收入为25元,账面以人民币反映产品销售成本。 20xx年,我公司获得0.25元的收入,账面以人民币反映产品销售成本。

经与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了解核对后,公司财务人员按照一定的毛利率计算出产品销售成本。 20xx年费用已取得相关发票。 20xx年通信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建设费用和工程配套材料费用由当地施工队承担。 项目资金已实际支付,相关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 付款方面,由于施工工期较长,且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法院尚未正式判决),公司未能及时取得相关发票。 本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为122.25×50%=.87元。

(二)期间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x年度费用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费用合计87,481.37元,不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置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万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计提折旧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不作纳税调整;

④会议费和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他费用未调税;

⑤ 未取得正式发票,未调整管理费用1,760.40元;

⑥工程款80130元计入工程造价科目;

在对我公司20xx年度费用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合计3276.05元纳入公司管理费用,不作纳税调整;

②未取得正式发票未调整行政费用6000元;

4、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检查

我公司在报送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资产类别调整项目中固定资产会计折旧62,792.37元,与税法规定的折旧一致。 增税额62,792.37元为申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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