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第18局负责的兰合铁路建设项目,涉及钢材、型钢、水泥及柴油等物资的招标采购信息,已由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正式对外公布。该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
( 招标编号: CRCC-XAJC-2022-09 )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涉及兰州至合作铁路的新建工程,已获得《国铁集团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290号)、《关于调整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01号)以及《关于调整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48号)的批准。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及多方共同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3.90亿元,其中甘肃省承担因技术标准提升而增加的工程投资118.30亿元,包括征拆费用增加的3.30亿元。其余115.6亿元作为资本金,其中50%即57.80亿元由甘肃省承担,负责剩余的征地拆迁费用9.60亿元,国铁集团出资48.20亿元。超出资本金的部分,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国铁集团出资比例约为27.4%,甘肃省出资比例约为72.6%。招标工作由指定单位负责。本工程已满足招标要求,目前正对所需物料展开公开竞标活动,特别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标者(以下简称申请者)提交投标材料。
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建设单位及股份公司内部的物资管理规范,目前对符合招标条件的钢材、型钢、水泥和柴油等物资,特此开展公开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引入兰州枢纽工程,涵盖了新建西固城至西固隧道进口的兰合正线,以及新建的联络线;同时还包括对兰新线与北环货线的改建,以及西固城站的改造工程。隧道一座(柳泉隧道,全长1.708公里),桥梁七座,总长2.881公里(包括宣家沟编号大桥、兰合联络线特大桥),但不包括兰合正线左线部分的轨道铺设、兰合左线宣家沟I号大桥合作台台尾至西固隧道段的路基工程;此外,还包括四电系统、生产生活设施以及站后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共计2085天,预定启动时间为2022年4月1日,预计完成时间为2027年12月15日。兰合铁路左线的设计范围从起点延伸至宣家沟1号大桥合作端台尾段,具体里程为DK0+000至DK1+652.03,涉及除铺轨外的所有工程;兰合铁路右线的设计范围则覆盖从起点至DYK4+200段的所有工程,里程为DYK0+000至DYK4+200段;兰合铁路与兰少川机场城际铁路的联络线,左线里程为LDK0+000至LDK3+739.265,右线部分也包括在内;此外,还包括对兰新铁路上行和下行线的改造,以及兰州北环货右线的改建等,这些工程均与兰州枢纽有关。
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包括钢材、型钢、水泥和柴油等材料,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请参考招标公告所附的第1张表格。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第613号令正式施行。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的第27号令)。

《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程序的相关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其他六个部门共同发布的第12号令)。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编号为2021年26号,由中国铁建运管部门发布)。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编号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及要求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模式,而评标过程则运用了综合评分制度。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注册于我国境内,需具备独立法人身份,且拥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相关经验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同时持有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方需确保其生产投标物资的工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需涵盖所投标的物资种类。
投标企业所生产的物资,其生产工厂需拥有年产量至少达到100万吨的长材制造能力,并且应具备与钢材生产相匹配的炼铁和炼钢能力。此外,该工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遵循国家钢铁工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财务资质条件: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合规的纳税历史;需提交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近两年(即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对于成立时间在审计期间的新公司,还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同时,投标人应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备履行投标项目所需资金保障的能力;此外,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
投标单位的生产厂家需拥有健全且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需达到或超越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此外,投标物资必须附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近两年(2020至2021年)的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人在2019年至2021年间参与投标的物资,需提供至少两份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证明,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副本,并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而对于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时不受业绩要求的约束。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因自身原因引发任何法律纠纷,且不得涉及与合同诈骗相关的犯罪行为或重大违法行为;在投标期间,不得遭受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接管、冻结或破产等处罚;同时,不在行业主管部门设定的投标限制处罚期限内,且在投标阶段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也不得出现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的最新一期名单中,亦不被招标方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行列。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身份,则有权代表多个具备资质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然而,必须提交由生产厂家签发的、针对本批次投标的授权信函或销售代理证明,亦或任何能证实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同时,投标者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均不得在同一投标包件中同时进行投标。此外,生产厂家也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与同一投标包件的竞标。制造商或分销商拥有提供增值服务的资质,同时具备跨越不同地区进行产品供应与分销的能力。
4.2.2型钢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厂必须拥有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的型材生产实力,并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证明;同时,应配备与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经过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财务条件: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备合规纳税的良好历史;需提交近两年(即2019年和2020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若在此期间注册了新公司,还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同时,投标人应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备履行投标项目所需资金保障的能力;此外,代理商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
生产厂商需持有认证证书或相当资质,且证书须在有效期限之内;所投物资的质量需达到或超越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同时,投标物资需附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近两年(2020至2021年)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人需提交2019至2021年间,就投标物资参与的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凭证,数量不得少于两份;凭证需包含合同副本,并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同时,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分支机构的投标活动,不受业绩成绩的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 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4.2.3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投标方需确保其生产水泥的工厂年产量超过一百万吨,并使用先进的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技术(即预分解窑技术),我们不接受那些同时拥有旋窑和立窑生产线的企业(需提供设备年度检验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明文件);同时,我们也不接受粉磨站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需满足财务资质条件,即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合规的纳税历史;需提交过去两年(2019和2020年度)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形式出具的财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若在此期间成立新公司,还需提供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投标项目的履行;同时,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单位的生产厂家需具备健全且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当于此标准的认证;所投物资的质量需达到或超越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同时,投标物资必须附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至2021年)的质量检验报告。
(6) 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商参与投标,并须出示由生产厂家或其销售机构签发的、针对本批次的投标授权证明原件,或者投标物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投标者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个投标包件中同时进行投标。此外,生产厂家也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2.4 柴油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所需资质:投标单位所生产的物资制造企业需持有正规且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需涵盖拟投标的物资;同时,还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若运输系委托他人进行,则受托方需提供运输代理协议的复印件。
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需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之一,或者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并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并保持依法纳税的良好信誉;同时,需提交过去两年(即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应至少包括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交其成立后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需具备优良的财务状况,并拥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以履行投标项目的合同义务;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需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
质量保证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物资的质量需达到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同时,必须提交由省级或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签发的、近两年(即2020年至2021年期间)出具并带有CMA标志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业绩规范如下:需提交投标人在2019至2021年间,针对同类工程或国内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应记录,至少提供两份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副本,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而对于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的投标活动中铁10万吨钢材招标,则不受业绩要求的约束。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身份,则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并需提交由生产厂家或其销售机构签发的、针对本包件投标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的销售代理证明,以及其他足以证实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者及其母公司、全资子企业以及其控股关联企业,均不得在同一项目包中同时提交投标申请;制造商也不得与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与同一项目包的投标。投标者需准备2至3辆载重不低于10吨的加油车辆,并配备专业的驾驶员。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所列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个人或单位,需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该平台简称为“电子交易平台”,下文同)(平台网址:),并在此平台上完善个人信息、申请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电子交易平台”中的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注册手续完成后,请在2022年2月11日早上8点至2月16日下午5点(均为北京时间)之间,通过互联网借助CA数字证书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至“电子交易平台”,针对您所感兴趣的投标段(包件)进行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电子交易平台”中的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若投标人未依照规定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则该平台将不予接受其提交的投标资料。

本次招标的文件采用一包一投的方式。这些文件由相关组织负责销售,具体的售价可以在招标公告附表1中查阅,购买后概不退换。
本次招标文件的购买发票将统一以电子形式发放,客户在成功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可以登录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在那里下载并获取相应的电子发票。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提交期限定于2022年3月3日上午9点整截止。
投标文件需通过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提交,该平台网址为(请填写网址)。投标人需登录该平台,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所有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完毕。
在投标截止期限之前,若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传输,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撤回。
3. 开标
7.1时间设定为2022年3月3日,上午9点整。
7.2开标的具体方式是:通过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访问地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开标。各投标者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即2022年3月3日10时之前,借助电子交易平台,运用递交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锁。若因投标者自身因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成功解锁,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将完全由投标者自行承担。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
(4)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
(5)中国大宗物资网( )

若本次招标的安排发生任何调整,招标方将利用此平台发布相应的通告。
5.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将不安排统一的现场勘查活动,投标人需自行对工地及路况进行考察,如需了解详细信息,可直接与招标方取得联系。
6.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韩集镇
联系人: 李渊清 电话: 电子邮件: @
( 2 )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
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具体是长安北路111号,华夏银行大厦的第18层中铁10万吨钢材招标,邮政编码为:。
邮箱 : @ 监督电话:
标书售卖答疑联系人: 曹鹏涛 联系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