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18-04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吉安恒大御景半岛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价款。
1.2本次招标项目为郑巩城铁市政配套工程土建工程,投标人为郑巩城铁配套土建工程01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
1.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01,招标人为中铁建桥梁工程局集团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项目管理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为。
1.4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张家界经怀化至吉首铁路,投标人为张家界—吉首—怀化铁路项目管理部。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湖南省人民政府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1.5本次招标项目为神华国华永州电厂一期(2×)新建铁路专线工程,招标人为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工程价款。
1.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湘口香河嘉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湘口香河嘉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项目自筹。
1.7本次招标项目为郑州市郊区地铁一号线、三号线等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定价。
1.8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南省范县2017年度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投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一局。本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省、县补助、群众自筹资金。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各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上述工程符合招标条件的建筑材料钢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次招标的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通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令);
(5)《关于推行物资区域集中采购的决定》(中铁建材〔2017〕123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吉安恒大御景半岛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合同金额:2.9亿元,合同工期13个月。主要工程内容:6栋高层、7栋景房、1栋综合商业、1栋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郑州-巩义城轨配套土建工程01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合同金额:5.397亿元,合同工期:39个月。主要工程内容:上街机场站(桑园站)、上街中铝站、下窝站及上街北停车场出入口线明挖段。
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01合同段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新城区,合同金额7.61亿元,合同工期37个月。主要工程内容: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01合同段起自白马山站(含站后回线),止于中堡站至李庄山站间区间(高架段及明挖段)。线路长度约6.64公里。
公司承建的张家界至怀化铁路ZJHZQ-6项目位于湖南省古丈县,合同金额23.21亿元,合同工期43个月,起止里程DK81+249.65~DK115+382,区段总长32.221km,路基488.13m/8处,桥梁4271.715m/13处,隧道27504.107m/11处,设车站1处(古丈西站),土方断面为方形,无砟道床65.31km,桥隧总长31.776km,桥隧比重98.62%。 重点难点工程:古丈隧道(4888.35m)、天桥山隧道(6908m)、南山隧道(3506.42m)、义荣村隧道(3421.395m)、绿豆坪大桥(48+80+48)m连续梁、龙鼻河大桥(80+140+80)m连续刚构。
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陆洪市镇。合同金额:1.15亿元,合同工期:14个月。主要工程内容:铁路段施工、道路改建、场地平整、路基(含地基处理)、桥涵、护坡、绿化、轨道、房屋、其他作业生产设备及其建筑物、构筑物、暖通、给排水、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铁路专线附属设施单项工程。
中铁二十局集团湘口湘河嘉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南昌市高新区。合同金额:16亿元,合同工期:30个月。主要项目内容:1、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平面图(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效果图(含透视图、鸟瞰图、街景立面图)、建筑标准楼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全套施工图(含:绿色建筑设计、总图、建筑单栋施工图、地下室、墙体、护卫、室内外管线、道路、小区景观绿化施工图及其他附属配套项目工程),项目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2、施工范围:施工图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新建郑州地铁3号线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合同额11.2亿元,合同工期16个月,主要工程量为:共设车站31座,线路总长41.0公里,站间距1.4公里,采用6A型列车。功能定位为郑州中心城区骨干线——郑州地铁郊线,为一条南北向地铁线路,起自建设路西四环附近徐水地区,止于郑州高铁南站,全长约41.16公里,共设车站18座。
范县辛庄乡2017年河南省黄河漫滩区移民安置居住楼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合同金额2.5亿元,合同工期12个月,主要工程量为:土建、装修装饰、安装。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材料包清单》
2.3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1.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供应招标物资的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生产能力要求:招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年产100万吨以上长材(卷板、圆钢、螺纹钢)生产能力,拥有与钢铁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自身炼钢能力铁道部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其生产工艺和装备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并持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GC-07封装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材料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招标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6年、2017年招标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须有2015年至2017年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复印件)。厂家及项目总代理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未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规定违纪并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未涉及与合同诈骗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内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公司不处于被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和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伙伴风险警示名单》中被评为黄、黑的供应商。(其中:XG-01、XG-02包不接受已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处于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完成准入手续或未取得准入通知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所属项目物资招标活动。)
(7)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可以代理多家厂商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厂商或代理商具备延伸服务能力,具备跨区域供货配送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系列质量合格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质声明等材料。
对钢铁制造商的其他要求: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原铁道部公布的钢材合格供货商名单中的品牌产品见附件3。
GC-01封装厂家范围:
海鸥品牌(产地:南昌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元和品牌(产地:新余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山峰品牌(产地:新余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博盛品牌(产地:萍乡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荣恒品牌(产地:安徽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桂鑫品牌(产地:安徽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博昌品牌(产地:湖南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福建三山(集团)三山品牌(产地:福建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品牌(产地:福建总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联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联丰品牌(产地:江苏总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 裕华品牌(产地:江苏本部及分子公司);、武钢品牌(产地:武汉本部及分子公司);、昆钢品牌(产地:武汉本部及分子公司);、鄂钢品牌(产地:武汉本部及分子公司);、方钢品牌(产地:武汉本部及分子公司)。
GC-06封装厂商范围为:
,,。
3.1.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供应招标物资经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须拥有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回转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且含有低碱水泥的包装物须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0.60%)生产能力,并取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既拥有回转窑又拥有立窑生产线的生产企业产品不予受理,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材料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按照《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2010]255号)的规定铁道部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生产企业应具有两年(2015年、2016年)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须有2015年至2017年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企业社会信誉良好,近期未在其他工程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两年内未涉及与合同诈骗有关的刑事诉讼或仲裁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未被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对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及最新一期《中国铁道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合作伙伴风险警示名单》中被评为黄、黑等级的供应商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可以代理多家厂商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厂商或代理商具备延伸服务能力,具备跨区域供货配送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系列质量合格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质声明等材料。
对水泥制造商的其他要求: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SN-03封装厂家范围:
(总行及所有分行及子公司),(总行及所有分行及子公司),(总行及所有分行及子公司)。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次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兴趣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投标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为: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⑤投标人的开票信息(见附件4)。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招标单位公章。
5.1.2投标人应当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等付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应当以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个人汇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号、包号。
购买招标文件银行信息: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帐号:
5.1.3凡参加过武汉市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中铁建郑州地铁、江西神岗山大桥、河南范县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CRCC-WHJC-2017-11)、中铁建赣深客运专线、郑巩城市轨道交通、南昌地铁、永州电厂、房屋建设项目、韶山质量提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CRCC-WHJC-2018-01)钢材、水泥联合采购中相应项目部相应包段投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获取相应的招标文件,仅需提供5.1.1条第(1)、(2)、(3)项内容。
5.2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售出,售后不退还(售价见附件1)。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电子邮箱,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与招标机构联系获取。
5.4购买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时间及方式:招标机构提供电子发票,如需纸质发票,请提前与招标机构联系。
5.5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再接受报名参加相应包别。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8:00至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10:00,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2208室。
6.2授权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3任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
7. 开标
7.1时间:2018年3月30日10:00。
7.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2208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大宗物资网()、中铁建汇财工程物资设备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9. 现场调查
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对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进行勘察,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进行勘察,详情与招标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