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我国多个地区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方案和政策,特别在钢铁领域,明确要求彻底淘汰12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同时积极倡导产能的迁移和设备的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河南
《河南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指出,到2024年年底,原则上应确保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以及100吨以下炼钢电弧炉(包括50吨以下合金钢电弧炉)有序退出市场,或实现装备的大型化改造。同时,积极倡导将退出产能转移到周口、许昌等地区。
河北

《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指出钢材资讯,将彻底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并积极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向电炉短流程炼钢的转变,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电炉钢的产量占比将达到5%至10%。
邯郸市在《邯郸市2023年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退城搬迁项目清单》中明确指出,将在2023年11月15日之前关闭9座高炉,并计划在12月之前关闭另外6座转炉。
山西
《山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将分阶段逐步去除12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100吨以下的转炉、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的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

山西省钢铁产业在2023年的转型升级计划中提出,需逐步对12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100吨以下的转炉(包括电炉)以及50吨以下的合金电炉进行产能置换钢材资讯,并依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有计划地逐步淘汰。目标是到2025年,先进工艺和设备的产能占比力争超过90%。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需加速淘汰和化解那些落后以及过剩的生产能力。在钢铁行业领域,具体措施包括:对有效容积不超过1200立方米的炼钢用生铁高炉、公称容量不足100吨的炼钢转炉、以及公称容量在100吨以下(其中合金钢为50吨以下)的电弧炉进行有效淘汰。
除了淘汰那些小型的高炉之外,各地纷纷出台相应措施,旨在推动钢铁行业的产能转移和退出;在无钢城市领域,除了河北的保定、廊坊、张家口已经实现了“无钢市”的既定目标,郑州、厦门等城市也正逐步退出钢铁行业。
山东

近日报道,山东省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十家钢铁企业已全部完成产能的转移和退出工作,其中炼铁产能达到1957万吨,炼钢产能为2356万吨。
淄博地区已淘汰钢铁产能达880万吨,钢铁与焦化产业已全面完成去产能工作。
烟台市将钢铁等产业作为发展核心,对于那些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和技术水平未能达标,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关闭和淘汰。
郑州

河南省发布的《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至2025年)明确提到,要推动钢铁产业向集中布局的方向发展,并要求郑州市内的所有钢铁企业实现全面退出。
厦门
厦门市发改委先前公布,整个城市范围内将逐步淘汰钢铁、水泥、传统玻璃等高能耗产业。
新疆

新疆省出台了《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文件明确指出,在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区域,禁止新增钢铁项目;同时,依法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或者实施关闭和退出。
这些举措的目的是为了更大幅度地降低环境污染,同时助力我国钢铁业向绿色和可持续的发展方向迈进,进而为打造美丽中国贡献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