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里,读懂全球钢铁

一、前言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就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并发布了《再生钢铁原料》这一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39733-2020。根据规定,这一标准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提高高品质再生钢铁原料的质量水平,推动钢铁行业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和高效利用国外铁素资源等方面产生显著影响,对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价值。
二、标准主要研制过程
2020年3月9日,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及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等机构联名提交了《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制定申请,该申请在获得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同意后,随即被提交给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生态环境部牵头,召集了多家相关单位,共同举办了一场线上视频会议,旨在商讨并解决进口再生钢铁原料领域存在的诸多关键问题。
2020年5月22日,天津成为标准编制工作组举办研讨会的地点,当天,来自50多家机构的代表以及超过100位专家齐聚一堂。
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标准编制工作组举办了一场研讨会。
2020年9月23日,在北京,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机构,成功举办了标准协调会议。
2020年9月30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研讨会。
2020年10月13日,一场关于《再生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启动活动在上海成功举办。
在2020年10月24日,《再生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正式对外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2020年11月29日,一场关于《再生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审定会议在北京成功举办。
2020年12月14日,《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1、标准的适用范围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国家标准主要涵盖了术语与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以及验收规则等多个方面;其适用范围广泛,涉及炼铁、炼钢、铸造以及铁合金冶炼等环节钢材分类 标准,作为铁素炉料原料的再生钢铁原料均需遵循此标准。
新的规范涵盖了国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的加工与处理,同时亦适用于那些符合国际标准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资源的进口。
2、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国家标准的范畴涵盖了诸如回收材料、再生钢铁原料、杂质、分拣作业、剪切操作、破碎处理以及打包等关键术语及定义。它对再生钢铁原料的特性、核心技术参数以及加工处理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1)再生钢铁原料属性方面:
需明确“回收料”这一概念。它指的是那些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者尽管尚未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已被丢弃或舍弃的钢铁产品及其碎片,这也就等同于我们所说的“废钢铁”。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产品,系通过回收料进行分类和加工处理所得,能够作为铁素资源直接投入炉中进行冶炼。该原料被界定为一种炉料产品,它不仅经过分类和加工处理,还满足环保技术标准,是符合要求的铁素炉料。
2)主要技术指标方面:
要清晰地界定“夹杂物”的概念。这类物质是指在再生钢铁原料的生产、搜集、封装及运送阶段,掺杂进去的非金属成分,涵盖了诸如木材废料、废弃纸张、塑料垃圾、橡胶废品、玻璃碎片以及直径不超过2毫米的粉末状物质(如灰尘、污泥、木屑、纤维末等),然而,这一定义并不包含包装材料以及运送过程中使用的其他物品。
3)加工处理方面:
对分拣、拆解、剪切、破碎以及打包等环节的加工技术进行了清晰界定,并着重突出了再生钢铁原料在加工过程中的处理步骤。
“分拣”这一环节涉及将回收的钢铁制品根据其化学成分、物理规格以及用途等标准进行分类和筛选,同时将其与其他物质进行分离钢材分类 标准,从而转化为特定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剪切”则是将回收的钢铁制品通过切割或剪断的方式,加工成符合物理规格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打包”工艺则是利用专业设备将回收的钢铁制品压制成型,最终形成包块状的再生钢铁原料。
3、标准的分类、牌号
《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强调分类及加工处理。
明确的标准将再生钢铁原料依据加工手段、物理尺寸及化学组成划分为七个不同的种类,具体包括:重型、中型、小型、破碎型、包块型、合金钢以及铸铁等,共计七个类别。
依据原料的来源和品质特点,再生钢铁原料被划分为18种不同的牌号,每种牌号均对原料的特性及其代表性案例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和描述。
以下从7方面对再生钢铁原料的分类及牌号进行概况。
重型再生钢铁原料通常指的是那些厚度超过6.0毫米或直径大于10毫米的实心材料,其长度不超过某个特定值,宽度不超过600毫米,且单个重量也有上限限制。
设置2个牌号。
原料取自服役期满后淘汰的钢铁制品,涵盖各式各样报废的大型设施,诸如铁路报废的器材、各种报废的大型钢结构部件,以及报废的大型船只等。例如,大型机床、矿山机械、钢轨、轮子、车轴、钢结构、钢管、型钢、板材以及各种废旧钢材等。
原料的获取途径主要包括生产及加工环节中产生的剩余或废弃物料,这涵盖了诸如钢铁制造中的切割头尾、不合格品以及降级品等。具体包括:钢锭或钢坯的切割头尾部分;钢材的次品;以及钢板在冲压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或剩余材料等。

图1 重型再生钢铁原料

图2 重型再生钢铁原料
中型再生钢铁原料通常指的是那些厚度超过4.0毫米或直径大于8毫米的实心材料,其长度不超过某个特定值,宽度则不大于600毫米,且单个重量也有上限限制。
设置2个牌号。
该原料取自服役期满后淘汰的钢铁产品,涵盖各式各样的报废中小型设备、中等规模的钢结构以及中小型船只等。例如,这些包括中小型机床、矿山机械、众多中小型零件、铸造的钢件,以及因中小型船只的拆解或维护作业而产生的各类钢板。
原料的获取途径涵盖了在各类钢材制造流程中产生的多余材料或废料,具体包括:在钢材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多余材料或废料、以及钢板在冲压作业后形成的多余材料或废料。

图3 中型再生钢铁原料

图4 中型再生钢铁原料
小型再生钢铁原料通常指的是那些厚度超过2.0毫米的再生钢铁材料,同时这一范畴还涵盖了厚度不足2.0毫米的新材料。其长度不超过一定限制,宽度同样有限制,且单个材料的重量也有明确的最高值。
设置3个牌号。
原料取自服役期满后淘汰的钢铁制品,涵盖各式各样的废弃小型设备、报废的机动车或电动车车架等,以及诸如报废的设备、零配件、日常使用的金属制品等。
原料主要来源于多种钢材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或废料,包括但不限于型钢、圆钢、角钢以及钢板等;此外,还包括钢板在冲压成形后所形成的多余材料。
型号:厚度在2.0毫米及以下,此类钢材系在各类钢材制造流程中产生的新材料。例如,汽车用钢板、家用电器用钢板在加工环节中产生的边角料或废料等。

图5 小型再生钢铁原料

图6 小型再生钢铁原料
Ⅳ.破碎型再生钢铁原料:堆密度:≥0.8t/m3。
设置3个牌号。
:原料来源为回收的汽车拆解料。如汽车拆解料。
原料选取自小型或厚度不足2.0毫米的其他类型回收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废旧家电、机械部件、各式小型装置、镀层钢板以及彩色钢板等。
该原料的获取途径主要依赖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板材、家电板材等,以及这些单一板材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部分或废料。

图7 破碎型再生钢铁原料/402

图8 破碎型再生钢铁原料
Ⅴ.包块型再生钢铁原料:长≤;宽≤;高≤;单重≤。
设置3个牌号。
原料主要取自汽车板等单一品种的加工剩余或废料,具体包括汽车板冲压后的剩余部分、家电板的废料、硅钢片的废料以及尾料。
该产品的原料取自于回收的废旧钢筋,包括螺纹钢筋和线材,这些钢筋经过打包和成型处理。
该原料主要来源于钢材在机械加工环节中产生的钢刨花和钢屑,具体包括在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钢刨花以及钢屑等。

图9 包块型再生钢铁原料

图10 包块型再生钢铁原料
Ⅵ.合金钢再生钢铁原料:长≤;宽≤;单重≤。
设置3个牌号。
原料取自镍铬不锈钢系列回收部件或加工剩余材料,其中镍含量不低于7.0%。这包括镍铬不锈钢系列回收部件、镍铬不锈钢材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或废料、船舶拆解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镍铬不锈钢板材、管材以及机械设备上的零部件等。
原料取自铬系不锈钢的回收部件或加工剩余材料,其铬含量需达到11.5%以上。例如,这些回收部件可能包括机器、设备、器械以及不锈钢结构件等;同样,铬系不锈钢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或废弃材料也属于此类。
原料取自于回收的合金钢,涵盖了诸如失效的工具钢、模具钢、轴承钢、齿轮钢以及高温合金等回收部件;同时,也包括了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刨花和合金钢屑。例如,这些原料可能包括工具钢、模具钢、轴承钢、齿轮钢和高温合金等合金钢;此外,还有合金钢的加工余料或剩余材料等。
铸铁再生为钢铁原料的条件是:其厚度不得小于2.0毫米;长度不得超过一定范围;宽度也有上限;此外,单个重量的限制也不得超过规定值。
设置2个牌号。
原料取自厚度超过2.0毫米的铸铁制品,这些制品在经过一定年限的使用后便退出了服务,具体包括各式各样的回收铸铁设备以及众多小型铸铁产品。例如,这些回收品涵盖了小型铸铁设备、铸铁零件以及各种小型铸铁制品等。
原料取自厚度超过2.0毫米的铸铁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材料或废料,例如:铸件或铸造生产完成后形成的多余材料或废料。

图11 合金钢再生钢铁原料/

图12 铸铁再生钢铁原料
4、夹杂物要求
《再生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对杂质含量的规定极为严格,执行标准时必须格外小心。在原料采购阶段,必须严格控制质量,保证原料质量达标;同时,在交付和运输环节,每一个步骤都需保证再生钢铁原料的清洁和整齐,以防杂质含量超标导致退货或遭受其他损失。
再生钢铁原料的夹杂物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再生钢铁原料夹杂物要求

夹杂物指标分牌号分布如下:
含有杂质不超过0.3%的型号共有十个,具体包括:重型、中型、小型材料中的切割头或剩余边角料,这些可以视作新鲜材料(涉及四个型号);包装材料中的剩余部分或尾料,如刨花、钢屑等(涉及两个型号);合金钢材的剩余部分或尾料,以及合金钢材本身(涉及三个型号);铸铁材料的剩余部分或尾料(涉及一个型号)。
共有5个牌号的产品,其夹杂物含量均不超过0.8%。这些牌号的产品包括:以旧回收料为原料的重型料、中型料和小型料,共3个牌号;以回收旧钢筋打包而成的打包料,1个牌号;以及以旧回收料为原料的铸铁料,1个牌号。
该牌号的杂质含量不超过1.0%,共有三个此类牌号。这三种牌号均属于破碎型再生钢铁原料。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国家标准对夹杂物的规定极为苛刻,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并确保操作的可行性,在夹杂物检测流程中特别加入了针对2毫米以下筛下物进行磁力筛选的步骤。这一步骤通过磁力筛选,能够将氧化铁皮等金属氧化物与其它物质分离,从而留下的是非金属夹杂物;通过这一磁力筛选过程,能够有效保证对再生钢铁原料中非金属夹杂物的精确监控。
5、其他要求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国家标准明确指出,再生钢铁原料必须按照类别进行储存,并且在其存放过程中,必须严格杜绝放射性物质以及爆炸性物品的混入。
再生钢铁原料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的废弃物进行严格控制。这些废弃物需按照GB 5085.1至GB 5085.6的鉴别标准进行分类,其中任何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废弃物都应被识别。此外,再生钢铁原料中包含的危险废物重量不得超过其总重量的0.01%。
6、检验项目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必须对放射性污染物、具有爆炸性的物质、有害废弃物以及杂质含量等指标进行严格的检测。
在这些附录中,针对放射性污染物,有特定的检测方法予以详述;至于爆炸性物品,则需通过感官进行鉴定;而对于危险废物,则需依照GB 5085.1至GB 5085.6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对夹杂物指标的检测流程可归纳为:首先,对非金属类废弃物,包括木屑、废纸、塑料、橡胶、玻璃以及石块等,进行细致的分类;接着,利用2毫米孔径的筛网对原料样本进行筛选,筛选出直径不超过2毫米的粉末状物质,如灰尘、污泥、木屑和纤维末等;随后,通过磁选装置分离出金属成分,如铁粉、钢屑和氧化铁等;最终,将分拣出的非金属物质与2毫米筛网下的粉末,扣除磁选得到的金属物质后,计算出样品中夹杂物所占的比例。
7、检验结果的判定
《再生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明确指出,若放射性污染物、爆炸性物品或危险废物中的任何一项未能达到规定标准,那么该批次的再生钢铁原料即被视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在检测杂质的过程中,必须提前准备两倍的样品。若初次检验未达到标准,需对第二份样品进行复查,并将两次检验的结果进行加权平均。若加权平均后的结果满足标准,则可认定杂质含量达标;若不满足,则判定该批再生钢铁原料不合格。
四、《再生钢铁原料》与《废钢铁》的主要区别
GB/T 39733-2020《再生钢铁原料》以及GB/T 4223-2017《废钢铁》这两项国家标准之间的主要差异,具体内容详见表2。


GB/T 4223-2017《废钢铁》标准对回收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总结,并对废钢铁的分类与来源进行了概述。然而,在加工工艺、外观特性、牌号标识、杂质处理、检验方法、危险废物处理、取样规范等方面,该标准并未提供具体的明确要求。
GB/T 39733-2020《再生钢铁原料》这一产品标准,对术语与定义、加工方法、外观特征、种类划分、牌号标识、夹杂物处理、检验程序、危险废物管理以及取样规范等方面均制定了详细的规定与要求。
依据新的国家规定,对再生钢铁原料的检测内容、具体检测手段以及验收标准进行了明确,这有助于对进口再生钢铁原料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验,进而实现国际优质可再生铁素资源的有效应用。此标准对于确保再生钢铁原料的品质、提升国内外铁素资源的质量,提供了关键的标准依据和有力支持。
五、总结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概念涵盖了那些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者虽然尚未完全失去其使用价值但已被丢弃或遗弃的钢铁制品以及钢铁碎屑。这些原料经过细致的分类和加工处理后,便能够作为铁素资源直接送入炉中,成为炼制钢铁的原料产品。
《再生钢铁原料》这一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对术语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验收规则、运输以及质量证明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这些规定为再生钢铁原料资源的进口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支持和标准保障。
再生钢铁原料经过多样化的加工手段,依据其外形尺寸和化学成分被划分为七个主要类别;同时,根据原料的来源和质量特性,又细分为十八个不同的牌号,每个牌号对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都有详尽的描述。
5.4 对再生钢铁原料的牌号分类,对夹杂物的标准进行了细致的设定。在这些牌号中,有10个牌号的夹杂物含量不超过0.3%,占总数的56%;另外有5个牌号的夹杂物含量不超过0.8%,占比28%。这一标准对夹杂物的含量设定了极为严格的标准。
5.5 对于再生钢铁原料,相关环境保护指标如放射性污染物、爆炸性物品、危险废物、夹杂物等,都制定了详尽的规定和检验标准。在执行这些标准时,企业必须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采购,严格控制原料质量,以保证优质可再生铁素资源能够顺利进口。(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卢春生)
内容来源: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