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为何称为《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我国建成了全球产业链最完善的钢铁工业体系,有力支撑了下游钢铁产业和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钢铁行业也面临着产能过剩日益严重、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环境能源约束加剧、企业经营持续困难等问题。 未来五年,我国钢铁工业将不再处于大规模发展时期,而是进入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的发展阶段,这是钢铁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行业。 钢铁工业必须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面提高钢铁工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坚持结构调整、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开放发展,加快调整升级,提高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作为我国钢铁工业未来五年的指导性文件,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调整升级这条主线。 因此,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规划主题,规划名称确定为《钢铁产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2、未来五年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与以往有何不同?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基石。 “十二五”期间取得了重大进展。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方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需求下降,产能过剩问题突出。 “十二五”期间,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从2010年的79%下降到2015年的70%左右,重点大中型企业负债率超过70%。 2015年,钢铁协会会员企业亏损达645亿元,产能过剩。 它已经从区域性、结构性过剩演变为绝对过剩。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消费升级、四化同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钢材需求。 经济发展仍需要大量钢材。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增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持续回升、实现几年高增长。 通过短期刺激不可能实现V型或U型反弹。 相反,它将经历L形反弹。 在发展阶段,总需求波动下降与产能过剩并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历史上,产能过剩已经无法通过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来消化。 继2014年我国钢铁产量达到8.2亿吨高位、2013年表观消费量达到7.6亿吨高位后,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产量和消费将进入弧线下降高峰期-年度计划”。 2020年国内粗钢消费量将下降至6.5亿至7亿吨,产量7.5亿至8亿吨。 表观消费量将比2015年的7亿吨减少5000万吨左右。化解过剩产能、走出困境发展将是钢铁行业近年来的首要任务。
二是自主创新水平不高,有效供给水平亟待提高。 长期以来,我国钢铁工业停留在消化吸收、跟随创新阶段,尚未形成原始创新、自主集成、引领创新的能力。 存在创新载体分散、各自为政、协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导致创新引领发展能力不足。 每年约有3-400万吨关键高端钢材无法自主供应,必须依赖进口。 “十三五”期间,制造业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钢铁产品品种、质量、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升级。 行业向中高端迈进,将对提高钢铁行业有效供给水平提出迫切需求。 钢铁产品的需求将呈现个性化、多品种、小批量的趋势。 产品质量要求将越来越稳定、可靠、耐用。 钢铁企业的服务需求将从单一的材料供应商转向能够提供整体材料推荐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后续处理和使用计划等扩展服务的服务提供商发生变化。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有效供给水平将是钢铁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是能源环境约束趋紧,绿色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比旧标准严格很多。 目前,不少企业节能环保投入历史欠账较大,污染物尚未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虽然钢铁行业吨钢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逐年下降,但由于规模较大,总体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 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群的环境承载力已达到极限。 “十三五”期间,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提高,对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要大力推动钢铁工业向绿色制造发展。

三、《规划》调整升级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结合钢铁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形势,规划围绕“2020年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全行业根本纾解”的总体目标,充分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走出困境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等相关指标衔接,从化解产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品种质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调整升级目标。 主要如下:
一是去产能指标。 考虑到产能过剩是制约行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为使产能利用率恢复到合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发[2016]29号文件要求, 6号文件,《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在现有11.3亿吨的基础上压减1亿至1.5亿吨,控制在10亿吨以内,产能利用率将从2015年的70%提高到80%。
二是绿色发展指标。 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指标明显提升。 但由于行业整体规模较大,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15%的要求计划”期间。 为此,考虑到“十三五”期间粗钢产量缓慢下降,以及当前我国钢铁行业能源消费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规划》提出总量“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目标是总排放量分别减少10%和15%以上。
三是产业集中度指数。 目前,我国钢铁企业数量众多、高度分散,是造成行业恶性竞争的主要因素。 “十二五”期间,我国十大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从2010年的49%下降到2015年的34%,产业集中度不升反降。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们联手做大。 协同效应没有发挥出来,经济效益不好。 经过过去的挫折,国家、行业、企业的思路逐渐清晰,目的更加明确,方向正在明确。 更加注重区域协调的重要作用,不再追求规模扩张,坚持先中央后地方,树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市场影响力,严厉打击违法企业,规范公平市场秩序,多管齐下,继续坚持,不断调整,力争“十三五”期间将前十大钢铁企业的产业集中度由目前的34%提高到60%,完成“十二五”期间未竟事业。
四是劳动生产率指标。 目前,我国部分钢铁企业仍存在组织机构复杂重叠、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制约了钢铁行业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为引导行业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综合竞争力,《规划》首次提出主要工业劳动生产率目标是从目前的514吨钢/人·年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超过1000吨钢材/人·年。
五是钢结构用钢指标。 钢结构建筑具有抗震性能好、工期短、施工现场污染少、建筑垃圾少、钢材可回收利用等优点。 但我国钢结构建筑仅占新增城镇住房建筑面积的4%,落后于美国和英国。 在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占比超过40%,但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目前,国家对推广钢结构建筑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 从钢铁行业来看,为配合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应用,引导我国建筑钢材由以螺纹钢为主转向以结构钢为主。 《规划》提出钢结构用钢比例由目前建筑用钢比例由目前的10%提高到25%以上的指导目标。
4、钢铁行业如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钢铁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其中产能过剩问题尤为突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化解过剩产能是“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 也是行业走出困境实现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 为此,《方案》十大重点任务之首提出,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 为实现去产能任务预期效果,《方案》提出,坚持市场压力、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钢材出口品种结构,要突出重点,依法合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重点严格禁止新增产能、依法依规削减产能、推动僵尸企业退出。 。 主要如下:
一是严禁新增产能。 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有效成效,基础是防止在淘汰过剩产能的同时非法新增产能,坚决杜绝产能“增减”。 为此,《方案》去产能的首要任务是严禁新增钢铁产能。 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统一部署,2014年钢铁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由审批改为备案。 为此,《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不允许钢铁冶炼净增加。 去产能,对于各地拟备案的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改造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去产能、置换,包括此前已获国家批准并在当地登记注册的、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 产能如何减少,生产过程中被抑制的产能如何保持公平公正? 第二个问题是去产能“谁该走”。 钢铁行业去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搞简单配置、“一刀切”。 重点是淘汰两类产能,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产能和落后产能。 同时,考虑到“僵尸企业”占用社会资源、低价销售冲击市场、扰乱经济秩序,《方案》提出,要以“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破坏经济秩序的“大鼻子”。应该撤回。 三是关于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问题。 依法依规去产能,重点是关停退出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 采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建筑钢材,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施工安全隐患,必须全面禁止。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一律关停拆除。 具体操作上,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运用卫星监测等技术手段,及时全面掌握违法违规产能线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并依法依规实施去产能。 为增强运行水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案》提出结合以往开展的钢铁行业标准管理工作,重点对不符合钢铁行业标准条件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确保不合格产能、落后产能全面退出。
5、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工作与以往有何不同?
“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钢铁项目建设必须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京津冀、长三角、京津冀等环境敏感地区必须实行减量替代。珠江三角洲。 针对当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严重的情况,为控制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严禁新增产能,防止产能“增减”。 项目要严格执行减量置换,不再执行此前的等量置换政策。 经国家批准并在当地登记注册的规划和在建项目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考虑到过去一些钢铁项目产能置换都是用停产多年的“死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置换白费,钢铁产能逐年增加。 为防止类似现象,实现“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净削减1亿至1.5亿吨的目标,《方案》明确,四类产能要实施产能置换时不得作为置换产能,包括2015年(含)以前淘汰产能、落后产能、列入削减任务的产能、享受激励补贴资金的退出产能等唯一用途而政策的支持是真正去削减钢铁产能。
6、钢铁企业负债率高怎么办?
我国钢铁工业规模化发展阶段,部分企业持续举债快速扩张,导致债务负担不断加重。 在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整体形势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这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偿债能力减弱。 ,导致债务风险加大,部分企业甚至资不抵债、债务违约,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按照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去产能与去杠杆相结合。 一是在建钢铁项目和城市钢厂搬迁项目。 要吸取一些钢厂搬迁或建设的教训,不顾经济效益,一味追求高标准,举债大量举债建设,导致项目刚建成不久就面临债务危机。投入运行。 因此,包括经国家批准、当地登记的在建项目,债务过高的必须坚决叫停。 必须根据现状,在减少开发的基础上,重新评估建设可行性,防止出现新的资不抵债企业。 。 第二种是针对资不抵债或债务违约的公司。 此类企业要通过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加快处置。 对于技术装备先进、产品特色鲜明、适销对路的企业,应更多地采用破产重整和债务重组的方式。 对于其他资不抵债的企业,坚决不搞“拉郎赛”式重组。 避免破产清算 坚决依法破产清算,推动企业整体退出。
七、钢铁产业布局如何进一步调整?
我国钢铁产业布局调整做了大量工作。 宝钢湛江、武钢防城港等南方沿海基地项目的建设,缓解了我国钢铁行业“北重南轻”的局面。 部分城市钢厂的搬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钢厂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沿海大量钢厂建设解决了进口矿石长途运输成本高的问题,重大钢铁布局调整基本完成。 未来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完善。 考虑到当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十三五”期间钢铁行业布局调整将与化解过剩产能紧密结合,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运输各地区的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并通过实施减排调整和完善钢铁产业布局。 主要如下:
一是关于各地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 考虑到我国一批重大沿海基地项目已建成投产,且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群产能较大,其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它的极限。 《方案》提出,沿海地区不再部署新的沿海基地。 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要在现有沿海、沿江布局的基础上,着力减轻区域环境压力,大幅削减过剩钢铁产能。 位于河北省首都经济圈内的重点产钢区,要研究城市钢厂整体退出。 对于东南沿海地区来说,要建设湛江、防城港等一流的沿海钢铁精品基地,而不是寻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针对整体产能过剩形势,远离沿海的内陆地区必须打破以行政区划平衡钢铁产能的观念,立足于该地区能够有效支撑钢铁生产的铁矿石资源,实施减量布局调整。 对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要依托本地区相对优势企业,实施区域一体化,减少企业家数量,化解钢铁过剩产能。

二是关于城市钢厂的未来。 由于近年来城市的不断发展以及一些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城市钢厂数量较多,有的甚至位于城市中心地区。 他们面临的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等制约因素日益突出。 这些城市的钢厂规划出路势在必行。 考虑到钢铁企业属于重资产企业,搬迁成本较高,搬迁后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将明显加剧。 因此,此类城市的钢厂不能简单地选择搬迁作为一刀切的解决方案。 相反,必须综合权衡城市整体定位、环境容量、土地资源价值、税收比重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解决方案。 对于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要求、转型难度大、竞争力弱的城市钢厂,要结合当前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参照杭钢模式广钢实施转型转产,退出钢铁行业。 对于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城市钢厂,必须实施“绿色发展、产城融合”战略。 对于确实需要搬迁的城市钢厂,必须结合布局调整、兼并重组等结构调整统筹实施。 同时必须强调,城市钢厂搬迁项目必须实行减量搬迁。
八、钢铁行业如何提质增效、有效供给?
目前,我国钢铁工业提供了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大部分钢铁材料,产品实物质量日趋稳定。 但仍有部分产品无法独立供货。 有的是因为还没有开发成功,钢铁企业无法生产; 有的质量不够稳定,用户不愿意使用; 有些是新开发的品种,用户不敢尝试使用; 还有一些是新开发的品种,用户不敢尝试使用。 有的要求多品种、小批量,钢铁企业出于效率考虑不愿意生产。 随着“十三五”期间制造业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济建设对钢材品种、质量和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升级。 为此,必须将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钢铁行业有效供给水平的提高。
一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钢铁工业的创新发展都是立足于消化吸收、跟随创新。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普遍达到了比较先进的水平。 未来,钢铁行业要想引领发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就只能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发展。 考虑到当前钢铁行业仍存在创新载体分散、各自为政、协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十三五”期间,需要支持现有科技资源的充分整合实施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模式,在钢铁领域建设国家创新平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协同创新,和下游用户,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创新引领发展新局面。
二是发展智能制造。 钢铁行业发展智能制造是行业变革、提质增效、提高有效供给水平的重要途径。 钢铁工业是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流程工业之一。 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好、空间大。 “十三五”期间,要总结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路径,提升企业品种研发高效、产品质量稳定、生产组织灵活、综合能力强等能力。成本控制,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的个性化需求,提高钢材物理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用性。
三是推进服务型制造。 目前,我国大部分钢铁企业还处于单纯根据用户需求销售产品的阶段。 随着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钢铁产品品种、质量、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升级,由单纯的“产品”需求向“产品+服务”需求转变。 在钢铁领域,大力发展以服务为导向的制造业对企业提高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并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至关重要。 在“第13个五年计划”期间,钢铁公司必须通过早期干预用户的高级需求以及后来的跟踪和改进,从而主动从制造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以及从简单地提供“产品”到“产品 +包装解决方案”到不仅满足用户当前需求的需求,还必须创造并实现未来需求,以实现上游和下游用户的双赢状况。 特别是,必须在高科技船,海洋工程设备,高级铁路运输,电力,航空航天,机械和其他领域的主要技术设备中所需的高端钢品种中的突破。

9.钢铁行业如何与社会更好地和谐发展?
近年来,钢铁行业的节能和减排指标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但是,由于整体大规模,总能源消耗很高,总污染物排放量很大。 特别是在某些主要的钢铁生产能力领域,污染排放超出了环境承载能力。 同时,由于历史债务问题,许多公司尚未完全稳定地符合标准的污染物。 能源和环境保护是钢铁行业和社会和谐发展面临的最紧急和最严重的问题。 在“第13个五年计划”期间,钢铁行业必须通过实施绿色升级,指导绿色消费和发展循环经济来促进绿色发展并与社会实现综合发展。
首先是关于绿色升级和转换。 随着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钢铁行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已被大大收紧。 一些企业仍然无法完全实现稳定和最新的排放,因此需要进一步改变节能和环境保护设施。 因此,必须在行业中开发成熟且可靠的节能和减少排放技术和设备。 具有未偿债务的企业对节能和环境保护的投资必须尽快完成转型。 对于节能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困难技术,应进行特殊的演示活动以加速促销和应用。 对于环境敏感的区域和钢生产能力集中的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的区域,有必要促进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的转化,以进一步提高节能和减少的能力。 为了应对钢铁行业集群中的道路运输造成的大量灰尘等问题,相关地区应探索和实施集中的铁路运输解决方案,以减少无组织的排放。
第二个是关于钢结构的发展。 钢结构建筑在地震性能和钢回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钢材出口品种结构,有利于促进建筑的工业化和实现钢的绿色消费。 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家的钢结构建筑物比例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 钢结构使用约5000万吨,约占建筑中使用的钢的10%。 在“第13个五年计划”期间,钢结构建筑物的促进和应用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作为钢结构建筑物主要材料的提供商,钢铁公司必须积极参与钢结构示范行业基础的建设,开发和生产满足钢结构建筑组件需求的定制和个性化的钢铁产品,并促进和应用钢结构建筑物。 同时,在“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关键的大型和中型钢铁企业中的高强度钢筋的生产率为400 MPa(III级)的生产率已达到99.6%以上。 在“第13五年计划”期间,应促进500 MPa及以上的高强度钢筋。
第三个是考虑开发短进厂的电炉制造。 与使用熔融铁作为原材料的长期处理转换器钢制造相比,使用废料作为原材料的短进程电炉制造钢制造在节能和减少排放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但是,由于我国废钢产量的增长缓慢和高电力成本,我国家的短期制品制造始终是电炉制造钢制造的发展,这并不快。 在2015年,它约占钢制生产能总数的6%。 相比之下,美国有63%,韩国为30%,日本有23%的差距。 目前,我国家的钢铁储量已达到约70亿吨,具有一定的基础。 但是,就人均储蓄而言,我们的国家约为5.5吨,在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 /地区仍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超过10吨或更多。 一般而言,目前还没有最好的时间来大规模地建造电炉制造。 从钢积累的增长趋势来看,预计10 - 15年将是我国电炉制造炼钢的窗户时期。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随着废钢的逐渐增加,中等频率炉中熔化钢的现象以及产生钢筋的功率频率炉的现象已经增加。 所有各方都应具有统一的理解,并坚决防止这种质量不稳定的钢,无法在建筑市场中使用。 更不用说OEM生产了。
10.钢铁行业如何加深国际合作?
钢铁行业是我国家最具竞争力,最有利的行业之一,它具有加深向外界开放并加强国际合作的能力和意愿。 在“第13个五年计划”期间,钢铁行业将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遵守“最佳进出口和出口”原则,积极地引入海外投资和先进的技术,并全面促进国际合作。 通过公开合作来促进改革,发展和创新,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双赢的发展。
一方面,它符合国际工业部劳动分部的调整趋势,并促进“出门”。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全球工业链中最完整的钢铁工业系统。 钢铁企业的主要设备通常已经达到国际高级水平,通常非常有竞争力。 在“第十三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的钢铁行业将全面发挥其比较优势,充分整合相关国家的需求,并促进钢铁公司进行国际生产能力合作。 首先,专注于具有良好资源条件,强大的支持能力以及巨大的市场潜力的“皮带和道路”的国家,并积极,有序地促进了有利生产能力的出口。 第二个是鼓励有优势的钢铁公司在海外建造钢铁生产基地,并在海外加工和分销中心,这是由于大规模完整设备(例如高速导轨和电力)的出口驱动。 3.鼓励国内企业和海外企业以各种方式合作,建立全球营销研发系统,并共同探索和发展第三方市场。 对于钢铁产品的出口,我们将遵守满足国内需求的原则,并通过创建和维护公平而有序的钢铁出口订单来参与国际贸易。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经济被深入融入世界的趋势,我们将增加为向外界开放的努力。 2005年的“钢铁行业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外国对我国钢铁行业的投资,也不允许外国持股。 随着我国外国投资管理的开放性不断增加,我国钢铁行业的全面实力正在增加,2015年的国家投资和融资系统改革显然取消了钢铁行业外国投资的股票比率要求。 与领先的国际钢铁公司进行合资企业将有助于国际化我国家的钢铁行业,并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为此,“计划”提议鼓励海外有利的企业通过公平参与,持有股票等与我国的钢铁企业合作,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运营效率,并提高运营效率,并提高运营效率,并取得双赢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