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钢结构设计标准》-2017第4.3.6条:
490/545=0.899
不符合规范中“屈服强度比不应大于0.85”的要求,但结论是合格。 那么规范中用于屈服强度的值是屈服强度上限值吗?

上图中的曲线AB为钢材拉伸曲线的弹塑性阶段。 从比例极限fp到屈服点fy,实际上并不是一条平滑的曲线。 当开始进入塑性流动范围时,曲线波动较大,然后逐渐趋于稳定并达到最高值。 该点和最低点分别称为上屈服点(上面fy)和下屈服点(下面fy)
上屈服点与试验条件(如加载速率、试件定心精度等)有关; 下屈服点的数值对试验条件不敏感,因此我国标准在计算中一直采用下屈服点作为材料抵抗力的标准(用fy表示)。 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实施后,取消了Q345钢级钢材的屈服强度表,改为Q355,对应欧盟标准S355钢级。 为了便于钢材出口到国外,必须将下屈服强度修改为上屈服强度。

因此,上表试验标准采用的屈服强度上限符合规范要求,但试验结论不正确,建设者对数据的质疑是正确的。
然而,并非所有钢材和钢筋都采用上屈服强度。 现将各类钢材及钢筋的屈服强度试验要求总结如下:
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下屈服强度ReL的检测;
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下屈服强度ReL的检测;
GB/T 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检测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
GB/T 700-2006《碳结构钢》:上屈服强度ReH的检测;
GB/T 699-2015《优质碳素结构钢》:检测屈服强度ReL;
GB/T 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上屈服强度ReH的检测;
GB/T 41324-2022《耐火耐候结构钢》测定屈服强度ReH;
GB/T3077-2015《合金结构钢》:试验屈服强度ReL:
一般情况下,对于需要测试上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L的材料,会做出附加规定。 当屈服不明显时,则采用规定的塑性延伸强度Rp0.2代替。
需要说明的是,《钢结构设计标准》-2017是2017年12月12日发布的,所以仍然采用Q345数据。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实施后,《钢材标准》也进行了相应修正钢材的屈服强度表,对钢材的强度指标进行了修订,两个规格进行了统一。
旧钢标:

勘误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