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
(部分干含量)
▼2018年钢铁去产能及退出计划▼

2018-2020年钢铁去产能总体要求
基本原理:
一、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有序推进。 立足产业基础、行业特点和长远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有序推进城市及周边地区钢铁厂产能退出和环保搬迁,走出城市,进入公园。 不搞“一刀切”、“扁头”廊坊钢材回收,提高去产能效率。 科学、准确。 要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协调平衡去产能和稳增长、促就业、稳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坚决守住民生底线,有效防范和化解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遵守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管控。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更加严格管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钢”。 我们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决不允许已化解的过剩产能重新出现,决不允许落后产能等量替代,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建设新项目,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确保产能全部淘汰、退出,产能全部退出。 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坚持标准,着力推动优化升级。 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法律法规。 通过质量引领、标准提升,倒逼产能退出,引导企业走向高质量、高端发展。 强化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手段,鼓励先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 坚持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把产能削减和置换过程当作优化升级过程,实施创新驱动,加强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整合减少和退出产能重组、转型升级、海外转移,推动高端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政策引导,推动转型发展。 充分发挥财税、金融、土地、就业等政策的激励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退出钢铁冶炼主业,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以“破”“立”“减”为重点,推动提质增存,大力发展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建筑钢结构等用钢产业,发展钢材加工配送、物流运输、设计研发、金融贸易等非钢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力争做到边破中中、边衰中增长。
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我省钢铁工业发展实现了“两减、两减、四提高”。
二减:钢铁产能有所减少。 2018年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2019年压减1000万吨左右,2020年压减2000万吨左右。 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 吨以内; 钢铁企业数量减少。 2018年,钢铁“僵尸企业”全部被淘汰,钢铁冶炼厂减少到82家,企业数量减少到63家。2019年,钢铁冶炼厂减少到79家,企业数量减少到79家。企业数量减少至62家。张家口市、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 2020年,钢铁冶炼厂减少至70家,企业数量减少至60家左右。
二减:排放量下降。 到2020年,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全国领先,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或超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冶炼固体废物利用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能源消耗将下降,吨钢综合能耗保持在570公斤标准煤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继续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进步:产业集中度显着提高。 到2020年,前15家企业产能占全省的比重由2017年的58.5%提高到90%以上; 装备水平将大幅提升,除特钢和符合《铸造生铁企业认证》的铸造高炉符合《标准条件》外,钢铁行业转炉全部提高到100吨及以上,高炉全部增加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 中高端产品占比提高,板材中钢中厚板和特种板占比由2017年的48.5%提高到60%以上,普通低板占比合金钢及合金钢由2017年的17.7%提高到20%以上; 质量效益显着提升,高强、耐腐蚀、耐候、长寿命等优质钢材品种和高附加值钢材新材料比重加大,企业效益持续走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行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
退出产能的途径
(一)关于2018年钢铁去产能任务安排的意见
1、唐山压减钢铁产能500万吨。 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唐山市确保2018年压减钢铁产能退出500万吨。目前,唐山市已初步实施压减退出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403.75万吨,其中:炼钢产能削减103万吨、新宝泰削减炼钢产能36.5万吨、华君退出钢铁产能——制造能力。 钢产能66万吨; 燕山钢铁削减炼铁产能53万吨(购置的460立方米高炉产能),搬迁锦西,削减炼铁产能29万吨; 又迁锦溪、丰南瑞丰。 迁安、九江4个线材减量置换项目退出炼钢产能294.75万吨、炼铁产能321.75万吨。
2.强化国有企业引领作用。 河钢集团应带头去产能。 在完成“十三五”削减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按照国家规定,邯钢集团停产多年的1000立方米高炉将被关闭或拆除,退出炼铁产能8.6万吨。
3、加快减量置换项目建设。 严格按照不低于1:1.25的去产能置换计划,加快推进重大结构调整项目。 除唐山市4个减量置换项目外,安丰钢铁、新兴铸管产能减量置换项目于2018年建成投产,兴山钢铁关停一座420立方高炉进行企业搬迁,减少和替代。 通过减量置换,退出炼钢产能63万吨、炼铁产能83万吨。
4.推动廊坊市整体退出一家钢铁企业。 在廊坊市2家钢铁企业退出的基础上,推动2018年底前整体退出,其产能全部纳入本地削减计划或转移至省外。 退出炼钢产能384万吨、炼铁产能354万吨。 。
通过以上四种方式,加上2017年部分企业产能退出时间太晚,来不及验收,无法纳入的228万吨炼钢产能和234万吨炼铁产能。预计2018年全省压减钢铁产能1175.25万吨、炼铁产能1160.75万吨,可实现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的目标(其中炼钢产能139.5万吨、炼铁产能82万吨可纳入国家削减计划)。
2019-2020年钢铁去产能计划
一、推动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 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署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发展目标责任书,“十三五”期间,压减炼钢产能4850万吨,炼铁产能将压减4902万吨(不含廊坊、保定、张家口产能退出),这是各地区都承认且必须完成的净削减任务。 从目前情况看,2019年至2020年各城市将至少压减炼钢产能347万吨、炼铁产能1054万吨,确保完成“十三五”去产能任务。 其中:承德市压减炼钢产能253万吨,压减炼铁产能306万吨; 万吨,唐山市压减炼铁产能463万吨。
2.推进减量置换项目建设。 首钢京唐二期一期、石钢环保搬迁、济钢重组搬迁改造、太行钢铁重组搬迁改造、华新特钢融入园区及减量升级等项目将于2020年建成投产, 2019-2020年将通过减量替代,压减炼钢产能93万吨,压减炼铁产能231万吨。
3.推动部分地区钢铁产能转移和退出。 按照既定计划和时间表,稳步推进廊坊、张家口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 2019年底前全面退出,产能全部纳入本地削减计划或向省外转移,削减退出炼钢产能192万吨、炼铁产能130万吨。 河钢集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通过减量置换,压减炼钢产能208万吨、炼铁产能150万吨。 支持敬业集团石家庄市钢铁产能向省外转移,力争2020年底前通过产能转移退出约300万吨钢铁产能。2019年至2020年,廊坊、张家口三市石家庄通过省外转移和减量置换,削减退出炼钢产能700万吨、炼铁产能580万吨。
4、全省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全部减量、更换、升级改造。 截至2017年底,除已用于减量退出、产能转移和项目减量置换的转炉、高炉外,全省还有产能100吨(不含)以下转炉81座,炼钢能力6348万吨,其中千吨级产能80家。 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炼铁产能(不含)4875万吨。 按照国家要求,这些设备均已限期登记,并明确规定第一代炉服役期满后必须拆除或改造升级炼钢设备。 因此,为确保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这些设备必须全部改造升级。 2019年至2020年,通过减量置换、减量退出炼钢产能1270万吨、炼铁产能975万吨。 。
5.推进城市钢厂搬迁。 2017年底,除石钢、宣钢、国丰、太行、济南、首秦等6家已确定搬迁的城市钢厂外(其产能削减和置换已纳入减量退出计划) ),我省还有9家钢铁企业分布在城市及周边地区,涉及炼钢产能3487万吨、炼铁产能3733万吨。 其中:河钢集团涉及唐钢(本部)、邯钢、成钢3家企业,炼钢产能2316万吨,炼铁产能2460万吨; 邢台市涉及兴山钢铁、陇海两家企业,炼钢产能441万吨。 、炼铁488万吨; 邯郸市涉及武安文安、武安新金钢铁两家企业,炼钢产能440万吨、炼铁491万吨; 唐山市涉及建龙钢铁公司1家,炼钢产能150万吨,炼钢能力491万吨。 156万吨铁; 承德市涉及盛丰钢铁1家,炼钢能力140万吨,炼铁能力138万吨。 对于这些企业,不愿意搬迁或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要逐步关闭或转型转产; 对有搬迁价值和条件的,在减量调整的前提下,推动搬迁到沿海港口或资源丰富地区。 或者退出城市,进入花园。 由有关城市和河钢集团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本市及周边城市钢厂深度治理或整体搬迁方案,明确完成搬迁或完成搬迁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 年底关闭。
主要任务:
消灭“僵尸企业”
抓住处置“僵尸企业”机遇,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进钢铁行业重组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 ”(吉政字[2016]66号)等政策措施,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通过兼并重组、债务和解、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方式11家“僵尸企业”中有8家已被清算。 从企业数量来看,剩余3家企业2018年保证清零。其中:秦皇岛顺贤公司钢铁冶炼产能已全部退出,员工已得到妥善安置,正在谋划转型发展; 纵横搬迁改造项目中钢铁产能已用于产能置换,项目建成投产后,所有员工将转移至纵横; 钢铁产能已列入2018年削减计划和削减置换项目,通过各级奖励补贴资金,妥善安置职工、处置债务。
引导整合重组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产品、技术、资金、资源、区位等优势,通过股权、债权收购等多种方式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 重点支持河钢集团、首钢集团建设国际竞争力强、市场话语权大、国际领先水平的大型钢铁集团; 逐步推动邯郸丰南、迁安、武安等地方钢铁企业实质性发展。 整合并力争形成三个实力雄厚、竞争优势明显的地方钢铁企业集团; 清理壮大10家左右特色钢铁企业。 重点优化特色产品,做强细分市场。 截至2020年底,全省钢铁冶炼厂数量由2017年的87家减少到70家左右,企业数量由67家减少到60家左右,基本形成“2310”产业格局。
优化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交通运输、市场需求与钢铁产业发展的关系,将优化空间布局与去产能、结构调整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推动首都周边和生态敏感地区钢铁产能有序退出。 在保定市钢铁冶炼产能全部退出的基础上,张家口市、廊坊市2019年底前全部退出钢铁产能,承德市、秦皇岛市原则上退出50%的钢铁产能。 2020年底前退出。石家庄市将在完成“十三五”削减任务的基础上退出部分钢铁产能。 推动沿海和港区产能适度集中,加快京唐钢铁二期搬迁改造、唐山乐亭鹤岗港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建成沿海产业综合体。曹妃甸、京唐港、丰南2020区和渤海新区是四大临港优质钢材基地。
加快转型升级
通过产能淘汰置换推动钢铁工业转型升级,推广炼钢、炼铁主装备大型化,促进生产过程连续化、自动化、智能化。 支持科研机构和钢铁企业实施专项攻关,重点开发和生产高铁用钢、汽车用钢、造船用钢、模具钢、高速工具钢、电工钢、高强钢等高端产品。级管线钢,大力发展高强度、耐腐蚀钢。 、耐候、长寿命等优质钢材品种和高附加值钢铁新材料。 鼓励企业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钢铁工业深度融合,重点培育流程化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智能制造新模式、远程运维,提高企业品种研发效率、稳定的产品质量、灵活的生产组织、综合成本控制等能力。 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加快实施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从单一生产向能源转换、固废消纳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功能拓展,提高废物综合管理和利用水平。 到2020年,全省钢铁工业主要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转炉、高炉基本达到100吨、1000立方米及以上; 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终端产品比重大幅提升; 全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冶炼固体废物利用率达到100%。
鼓励转型发展
支持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装备制造、金属制品、钢材加工配送、建筑钢结构等用钢产业,积极发展冶金辅料、节能减排等配套产业和减排项目、第三方管理、工程技术服务等,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剥离钢铁企业物流业务,整合现有运输、仓储等钢铁物流资源,建立一批大型钢铁物流企业。专业化钢铁物流企业。 支持大型钢铁企业建设钢材、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投融资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 鼓励企业退出钢铁主业,利用腾出的环境容量和建设用地转型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和电子商务。
推动异地转移
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关注东南亚、中亚、非洲、拉美、中东欧等国家,开展有针对性的项目洽谈与对接; 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在靠近资源、市场的境外地区投资兴建钢铁企业,或参股、收购国外钢铁企业。 加大海外黑色金属勘探开发力度,建设铁矿石深加工项目,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拓展海外市场。 聚焦建设发展,加快兴泰德隆钢铁泰国年产60万吨热轧窄带钢、文峰钢铁投资开发智利阿塔卡马地区黑熊铁矿等项目建设,支持武钢文安钢铁与中国冶炼公司在马来西亚建设钢铁项目。 积极推动省外转移,支持企业通过产能交易或省内建厂等方式实现产能异地转移。 与当地发展规划相冲突,无法实施转型升级或没有转型升级价值的企业,可以通过产能市场化交易获得资金。 支持,用于企业员工安置、债务处置或转型发展等。
政策支持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用好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省财政将继续落实支持奖补政策。 鼓励各市参考武安“钢铁产能指数交易”经验,安排部分市县(市、区)财政预算,钢铁企业通过互助方式退出部分,形成产能过剩“资金池”最大限度地补偿企业损失。 资产补偿、债务清偿、员工安置等。允许装备升级企业在满足1:1产能置换要求的前提下,购买省内不足的产能削减置换配额,实现规模化、规模化通过配额交易进行并购整合。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关心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工业余热余压发电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费、资源综合利用费、税前研究开发费用。 减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效率,加强宣传引导、政策引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促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用好土地资产。
企业兼并重组、“僵尸企业”清算、产能退出后划拨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当地政府收回。 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按地方政策收回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照企业职工安置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 花费; 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用于第三产业转化和发展。 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 对环保搬迁、城市搬迁园区等产能置换项目,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类似用途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标准执行。
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
实施保值调控的金融政策,对有效益、有发展前景、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以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对“僵尸企业”以及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方面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廊坊钢材回收,停止新增授信和续贷,停止信贷投放。顺利有序撤出。 鼓励金融机构对暂时无法按时还本付息但前景良好的企业,在监控贷款质量、做好分类准备的前提下,通过改变还款方式、调整贷款期限等方式实施贷款重组。 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
妥善安排员工安置
通过“五个一批”措施,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落实员工安置。 加大帮企稳就业力度。 扶企稳岗资金原则上70%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行业,引导企业尽力通过内部转移安置员工。 “僵尸企业”退出过程中取得的各类财政奖励补贴和资产处置收益,将依法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综合安置。 对于少数失业者,他们根据法律终止或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将及时提供失业的注册。 将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其他服务,它们将包括在当地的就业和企业家精神中。 政策支持系统。 为了根据法律保护企业雇员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不应根据奖励和补贴资金来采取保存措施,用于减少产能过剩,并采取了已采取的保存措施。 用于员工安置的各种类型的奖励和补贴资金不能用作债权人诉讼的主题,以确保对资金的平稳支出。
加强对地区和企业的政策支持,并具有全部生产能力
对于所有钢铁生产能力已撤回并撤回了整个钢铁公司的领域,将根据修订城市和农村总体规划,土地法规来实施“一个地区的一项政策”和“一个企业的一项政策”和“一项企业的一项政策”变更,相关税收和费用共享,奖励和补贴资金以及工业政策。 研究提供了最大的支持。 有必要提高省级财政转让支付的强度,并弥补县(城市,地区)的基本支出差距,这些县(城市,地区)已撤回其“保证工资,运营和人民生计”的所有生产能力。
组织保证
加强组织领导
所有层面上的所有部门都应将切割钢过剩的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人亲自负责,负责负责特定任务的领导人,以确保所有工作都积极进取。 省级领先小组的办公室解决了钢铁,煤炭和热力工业的过度容量,根据该省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提出了年度减少计划建议,以解决钢铁生产过剩的生产能力。 经过全面的平衡,省级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解决了钢铁,煤炭和热力行业的过度容量,提出了年度减少计划建议。 在获得领先小组的批准并向州报告批准后,还将每年发布减少计划。 任务。
加强责任的实施。
每个城市的政府(包括丁基和新齐城市)对减少各自地区的产能过剩的工作总体责任,研究和制定特定的实施计划,以解决该地区的钢铁生产能力,并提出年度详细的还原计划并将其提交给省级钢铁,煤炭和热力工业,以解决过度容量。 领导团队办公室。 根据职能部门,相关省级部门在安排奖励和补贴,员工安置,债务处置和其他任务,加强监督和研究以及不断改进相关政策和措施方面做得很好。
加强监督检查
省级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单位解决钢铁,煤炭和热力行业的产能过剩,都加强了监督和检查减少任务的完成以及政策和措施的实施。 领先小组的办公室每月监视各个地点的工作进展,不时进行随机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团队报告相关情况并持有负责任的未完成任务。 我们将在宣传与减少产能,建立和改善报告系统并加强公共监督有关的信息方面做得很好。
加强宣传和指导
全面发挥新闻媒体在指导公众舆论,广泛而深刻地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减少产能的重要性和经验担心,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支持,以减少产能的宣传以及对相关政策的解释,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