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钢材的税收分类编码,网络上有传闻——
注意!取得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收据、增值税普通收据和增值税电子普通收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劳务、劳务名称”或“项目”栏目应当有“简称” ”,同时,“缩写”必须正确才能被视为合规收据。收据上“货物或应税劳务、劳务、劳务、劳务的名称”或“项目”栏目中没有货物和服务税种代码对应的简称,表明该收据不是新收据管理系统出具的,收不到!
在陌陌群里,还有一张收据是这样传播的:
很多财务人员看完传闻后表示:吓坏孩子了。
发生什么了?现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收到《无需复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缩写收据》,还有用吗?
同时,也有不少财务人员对此提出批评。他们说:
不,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就“商品和服务税号缩写收据”收据能否正常使用这一广受关注的问题进行解释。
之后,你还是要对那些经常用无限放大镜来哗众取宠,从而吸引眼球,增加点击量的人进行甄别,否则只会让你难过。
但必须提醒纳税人尽快升级系统。纳税人自行升级失败的,可向主管税务部门和金税服务单位寻求协助。虽然,要求开具和取得“印有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简称的收据”是一种趋势,也是一段时间后的统一要求。如何升级系统,可以看:开票软件的升级通知,否则很难出正确的收据(2018年第一件大事)
现将目前可以确定的相关问题整理并回答如下:
一、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代码的缩写是什么?
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货物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为方便纳税人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简称。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对应的简称为在收据上的“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中手动显示和复制。
例如,纳税人销售黄金首饰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产品名称为“黄金首饰”,所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代码为“金银首饰”。分类代码对应的缩写是“珠宝”,那么增值税发票就会显示并复制“*珠宝*金首饰”。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了其他分类代码,收据上会出现“*钢*金饰”或“*电子电脑*金饰”等明显错误。
二、为什么实行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的简称?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简称。
纳税人通过升级后的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将在发票正面“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目手动显示并复制货物和服务税种代码对应的简称服务、服务”或“项目”第二次。
三、不复制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缩写的增值税发票能否正常使用?
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系统升级失败,未在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复制货物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简称。无货物和服务税种代码简称复印件的增值税发票可正常使用,无需补办。
纳税人应尽快升级系统。对自行升级失败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和金税服务单位将予以协助。税务部门已经并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为纳税人开具发票提供更多便利。
一、为什么对商品和服务实行税号简称?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简称。纳税人通过升级后的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将在发票正面“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目手动显示并复制货物和服务税种代码对应的简称服务、服务”或“项目”第二次。
二、不复制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缩写的增值税发票能否正常使用?
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系统升级失败,未在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复制货物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简称。无货物和服务税种代码简称复印件的增值税发票可正常使用,无需补办。
纳税人应尽快升级系统。对自行升级失败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和金税服务单位将予以协助。税务部门已经并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为纳税人开具发票提供更多便利。
国家税务总局商品和服务税司
2018 年 1 月 9 日
四、我最近拿到了一张2018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名称后面没有商品和服务税号的缩写。可以扣除或出口吗?
由于45号公告的发布时间与实施时间非常接近,因此该公告的实施是有一个过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需要升级开发票软件的纳税人数量巨大,工作量巨大。纳税人的所有发票软件都可以在几天内完成升级。新政不能生搬硬套。由于省内开票系统升级尚未完成,如果现在获得的增值税专用收据是系统升级前开具的,没有其他问题,您可以放心抵扣和申报退税,获得这些收据不会浪费纸张。
由于事实上的过渡期,所有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收据均可按要求使用。没有必要回去重新打开钢材的税收分类编码,来回折腾。
但相关纳税人必须有这种意识,及时向相关财务人员和有业务往来的客户进行宣传,尽快升级相关发票系统。
五、外贸企业采购货物用于出口,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收据上的货物名称前加货物和服务税种代码的简称,出口货物对应的报关单只有货物的名称。而且不退税?
不。一般情况下,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进出口货物品名必须一致,才能按规定申请出口退税。
但是,增值税专用收据上商品名称前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的缩写,并不是商品名称的特定部分。因此,不应考虑在商品名称中添加商品和服务税分类代码的缩写,将其更改为另一个商品名称,甚至推断与名称不符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货物。
六、增值税专用收据上货物和服务税号的简称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海关编码所属的货物类别不同。不能提供出口退税代理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类别与海关HS编码所属的商品类别不同,不影响出口退税。
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代码和海关HS代码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编码规则和分类规则不同。增值税专用收据上货物和服务税种分类代码的简称与海关编码所属的商品类别不同属于正常现象。,如有相同,纯属巧合。
七、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我买的同一款轴承,两个不同省份的供应商出具的收据的产品名称栏目分别是:“*工业轴承*XX轴承”和“*农业轴承*XX轴承”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只要商品和服务税种代码的简称没有明显错误,且具体商品名称相同,都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