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按照标准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1
2、《钢格板检验机验收规范》JG12-1999
3、《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4、《碳钢结构》GB/T700-2006
5、《热轧工字钢规格、外形、重量及允许误差》GB/T706-2008
6、《热轧槽钢规格、外形、重量允许偏差》GB/T707-1988
7、《热轧钢板及钢带规格、外形、重量及允许误差》GB/T709-2006
8、《桥梁结构钢》GB/T714-2000
9、《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及钢带》GB/T912-2008
10、《不锈钢棒》GB/T1220-2007

1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
12、《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2004
1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及钢带》GB/T3274-2007
1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镀锌钢带》GB/T3524-2005
15、《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2000
16、《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2000
17、《钢板厚度方向性能》GB/T5313-1985
18、《一般冷弯开口工字钢规格、外形、重量及允许误差》GB/T6723-2008
19、《冷弯型钢》GB/T6725-2002
20、《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误差》GB/T6728-2008
21、《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

22、《热轧等边角钢规格、外形、重量及允许误差》GB/T9787-1988
23、《热轧不等边角钢规格、外形、重量及允许误差》GB/T9788-1988。
24、《热轧L型钢规格、外形、重量及允许误差》GB/T9946-1988
25、《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2005
26、《建筑用轻钢龙骨》GB/-2008
27、《彩色视窗厚板及钢带》GB/-2004
28、《建筑用型钢》GB/-2008
29、《建筑结构用钢板》GB/-2005
30、《焊接H型钢》YB/T3301-2005
31、《高层建筑用厚板》YB/T4101-2000
32、《结构用高强度耐候焊接钢管》YB/T4112-2002
二、测试内容及要求
1. 检测范围
(一)境外进口钢材,有国家出入境检验部门检验报告且检验项目内容可涵盖设计和协议要求的除外;
(2)钢材混批;
(3)厚度等于或小于40mm并按Z向性能要求设计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预制构件所用钢材;
(五)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六)质量可疑的钢材。
主要是指钢材产品如对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性存疑、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如缺少合格证、材质清单等)、质量证明文件内容多于设计要求(如硬度等)等。 、化学成分等主要指标)。
2、检测内容
(1)称重结构选用的钢材应进行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屈服强度试验以及硫、磷等元素的含量分析;
(2)对于点焊结构钢,还应进行碳浓度分析以及锰、镍、铬等影响碳浓度估算的元素浓度的试验;
(3)对于点焊承重结构和非点焊承重结构的重要钢材,还应当进行冷弯试验;
(4)对于需要硫酸疲劳的点焊结构钢,以及承受拉伸或弯曲的重要点焊结构件,还应进行冲击性能试验;
(5)对于板厚等于或小于40mm且按Z向性能要求设计的钢板,还应进行硫浓度分析试验和板厚方向的断面收缩率试验。
三、使用要求
(1)钢材表面存在磨损、麻点、凹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应小于钢材长度负允许误差的1/2。
(2)钢材表面磨损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材表面磨损等级及涂漆前除锈等级》(GB/T 8923-1988)C级及以上。
(3)钢材的边缘或端口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三、抽样要求 抽样批次及数量
常用钢样(化学分析和热性能)的取样要求和数量见表1.1。 表中批次由同一钢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一般每批质量不应小于60t。

1. 取样方法
力学性能样品的样坯取样应按照钢材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 )执行。 常用的试样切割方法有冷剪法、火焰切割法、砂轮切割法、锯切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外部规格合格的钢材进行取样,样品应具有足够的规格,以保证机器能加工出足够的样品进行规定的试验和复验。
(2) 取样时,应在样坯和样品上做出不影响其性能的标记,以保证取样的位置和方向仍可识别。
(3)抽样指导按产品标准或双方合同规定进行。
(4)切割试样毛坯时,应避免因过热和加工硬化而影响其热性能和工艺性能。
当采用这种阿勇火焰切割方法取样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由于材料在火焰喷嘴下熔化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因此样品与整体分离。 在熔化区附近,材料承受从熔化到相变点的大气温度区域。 局部模糊会导致材料特性发生巨大变化。 因此,从样品毛坯切割线到样品边缘必须留有足够的切削余量,以便通过样品加工消除过热区域的材料而不影响样品。 表现。 这个余量的规定是:一般不应大于钢材的长度或半径,但至少不大于20mm。 对于长度或半径小于60mm的钢材,切削余量可根据供需双方合同适当减少。 同样,当样品毛坯被冷剪时,冷剪边缘也会形成塑性变形。 厚度或半径越大,塑性变形的范围越大。 因此,必须按表1.2留有足够的切削余量。

钢材的物理分析应按照国家标准《钢材及物理成分测定所用样品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2006)进行。 对用于热性能测试的材料进行上采样。 样品可以机械切割或用切割器从取样产品中获得。
2、技术要求
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当钢材某项检验不合格时,可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复验。
获取本文相关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