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涂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准则主要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以及其它相关规范文件,具体要求包括:
一、 主控项目

在涂装作业之前,钢材表面的锈迹清除必须达到设计所规定的等级钢材检测标准,同时也要遵循我国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经过处理的钢材表面不得残留焊接产生的焊渣、焊疤、尘埃、油脂、水分以及毛刺等杂质。若设计文件未对除锈等级提出具体要求,则可依据标准中针对不同涂料所指定的除锈等级进行参照。在检查过程中,应从构件总数中随机抽取10%进行检验,且同一类别的构件至少要有3件参与检查。检验过程涉及使用铲刀进行检测,同时参照我国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所规定的图片,进行对照观察和检查。

来源网络

在进行涂装工艺评定时,若设计要求或施工单位首次选用某种涂料及涂装工艺,必须依照标准附录D的相关规定执行。评定结果需确保满足设计需求,同时与国家现行标准保持一致。需对所有涂装工艺评定报告进行全面检查。
涂料和涂层厚度方面,防腐涂料的使用、涂装次数、涂装时间间隔以及涂层本身的厚度都必须符合设计图纸以及涂料产品的相关标准。若设计文件未对涂层厚度提出具体要求,则室外涂层干漆膜的总厚度不得低于150微米,室内则不得低于125微米。对于检查数量的规定,应按照构件数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应为10%,并且同类型构件的抽查数量不得少于3件。检测手段采用干漆膜测厚仪器进行,对每个构件进行5个点的检测,每个检测点的数据是三个相隔50毫米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算术平均数,而漆膜厚度的容许误差范围应为负25微米。

金属热喷涂涂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其表面应保持平整,每10平方米的区域至少应设置3个测量基准点。对于表面形状不规则的部位,基准点的数量可适当增多。在执行过程中,需依照《热喷涂涂层厚度的无损测量方法》GB/T 11374的相关规定进行。此外,金属热喷涂涂层的结合强度也需要达到《热喷涂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的国家标准。每检测500平方米的面积,至少应进行一次检测,并且总体检测次数不应少于三次。
钢结构在腐蚀性介质环境、暴露在外或者设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测试中,若涂层保持完整,且完整性超过70%,则可判定涂层附着力符合质量标准。抽查的构件数量需按照构件总数的一百分之一进行钢材检测标准,但至少不得少于三件,每件构件需测试三个不同部位。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试方法》GB 1720,或者《色漆与清漆 漆膜划格试验方法》GB/T 9286的规定来进行检验。
二、 一般项目

涂层表面需保持平整,不得出现裂痕、滴落、孔洞或气泡等瑕疵,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
金属热喷涂涂层表面需保持均匀且整齐,不应出现气泡、暴露的基材斑迹、未牢固粘附的金属熔融粒子、裂缝以及其他可能缩短涂层使用寿命的瑕疵。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构件标识:在涂装工序结束后,必须确保构件上的标识、记号以及编号均清晰且完整无误。对此,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