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形圆钢

直螺纹钢筋
1.1相关标准: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筋钢筋》、-91《钢筋混凝土《余热处理钢筋》-2002年(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 组批划分:检验验收应按批进行,每批重量不超过60t。
1.3 检验批划分细则:
1.3.1 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面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不得超过60t。 对于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剩余不足40t),增加拉伸试样1个和弯曲试样1个。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熔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号组成混批,但各炉号含碳量差异不大于0.02%,锰含量差异为不超过0.15%。 混批重量不得超过60吨。
1.3.2 废热处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不得超过60t。 公称容量不超过30吨的冶炼炉冶炼的钢坯和连铸坯轧制的钢筋,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槽号组成,但每批炉罐数量不应超过6个。 各炉槽号碳含量差异不得大于0.02%,锰含量差异不得大于0.15%。
1.4 取样数量及方法:7个样品(5长2短)
从外观检验合格的每批钢材中任意取5根钢条(或5块板材),将端头剪掉50cm,取样。 从上述五块钢板(盘)中各取长度不小于500mm的样品,并从两块钢板(盘)中各取一小段样品。
1.5 检验项目:应进行重量偏差、拉伸、弯曲试验等试验。
1.6 复验:试验结果中有拉伸或弯曲试验不合格项目时,应从同批中抽取双倍数量的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 取样方法同上。
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取样规则
2.1 每批钢筋或连接件进场后,应对钢筋进行力学、工艺性能试验或其他性能复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 批次划分:按下列规定:
2.2.1 GB/T5223-2002《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4-200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绞线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符合规定。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 每批重量不得超过60吨。
2.2.2 JG161-2004《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无粘结预应力筋中的钢绞线应成批验收。 每批钢绞线均采用相同钢号、相同规格、相同生产工艺生产。 作品。 每批重量不得超过60吨。
2.2.3 现场检验项目:直径、整根钢绞线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最大力总伸长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双样抽样检验)
2.2.4《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定》DBJ/T13-56-2011:同型号产品、同批次原材料、一次生产的预应力筋锚、夹、连接件数量并且同一工艺为一批,每批不得超过2000件(套); 外观检查按5%~10%取样,对有硬度要求的零件进行硬度检查,热处理炉负荷的3%~5%取样; 用于静载荷试验的锚栓、卡箍或连接器作为成套产品进行抽样,并应从外观和硬度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 每个生产批次应抽取 3 个组件的样品。

【注】JG85-2010《预应力筋用锚具、卡箍和连接件》验收应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硬度检查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每检验批次的锚栓数量不应超过2000套。 每批检验的夹具和连接器数量不应超过500套。 检验规定:外观检验占2%,不少于10台。 对有硬度要求的零件,取3%进行硬度检验,且不少于5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从外观检验和硬度检验合格的锚具上取样,与相应规格和强度等级的预应力筋装配成三个预应力筋锚组合体。
2.2.5 JG225-200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采用同一钢带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批钢带制成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每半年或累计生产量为一批,每批随机检验6个试件。
3 冷拔钢筋取样规则
3.1相关标准:-2002年(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2 抽样批次:验收批次由同等级、同直径的钢筋组成,每批不超过30吨。
3.3【注】冷拔钢筋、冷拉钢筋、冷轧扭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除应有母材的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外,还应有有冷拉、冷拉、冷轧钢筋。 钢筋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4 冷拔低碳钢丝取样规则
4.1相关标准:JC/T540-2006《混凝土制品用冷拉低碳钢丝》
4.2 抽样批次:冷拉低碳钢丝应按批进行检验和验收。 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 A级冷拉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超过30t,B级冷拉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超过50t。
4.3 取样方法及数量:
a) A级钢丝按盘号编号,一根一根取样。 剪掉端部50cm后,取2个样品,分别进行拉伸和180°反复弯曲试验。 拉伸试件长40cm,弯曲试件长15cm。
b) 每批取目视合格的B级钢丝任意3卷,将端部剪去50cm,每卷剪下一长一短试样,分别进行拉伸和反复弯曲试验。 长标本长40厘米,短标本长15厘米。
4.4 主要检验项目:A级冷拔低碳钢丝应检验直径、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重复弯曲次数。 某项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重新检验。 B级冷拔低碳钢丝应检查直径、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重复弯曲次数。 若某项检验不合格,可从该批冷拔低碳钢丝中抽取双倍数量的样品重新检验。
5 冷轧带肋钢筋取样规则
5.1相关标准:-2008《冷轧带肋钢筋》
5.2 批量抽样:钢筋应按批进行检验和验收。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形状、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不得超过60吨。
5.3 取样方法及数量:逐盘取样。 成捆供应的 550 级直条应逐捆取样。
a) 对于盘形钢筋,从每盘两端各切去 500mm,切出 3 个试样,其中一个用于拉伸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外两个用于弯曲试验。
b) 对于成捆钢筋,每捆同一根钢筋剪取 3 个试样,其中一个进行拉伸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外两个进行弯曲试验。
5.4 试件尺寸:拉伸试件长60cm,弯曲试件长25cm。
5.5 现场复验及检测项目:新进场产品应进行拉伸、弯曲、伸长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双样抽样检测)
6 焊接钢框架和焊接网取样规则

焊接网
6.1相关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定》(JGJ18-2012)
6.2 工程正式焊接前,参加焊接的焊工应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6.3 批次划分:所有钢筋牌号、直径、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焊接网应视为同一型号产品,每300根为一批; 一周内少于300件也应计为一批。
6.4 取样方法:每批成品均应截取试片。 (注:已切下试件的产品应使用同品牌、同直径的钢筋进行修补,边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个孔的长度。)
当焊接骨架切取的试件尺寸小于规定试件尺寸,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和试验过程中制作模拟焊接试验网可以从中切下一块。
6.5 试件尺寸:
拉伸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横筋焊接点应在纵筋长度的1/2处。
剪切试件——纵向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 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焊接点距纵筋一端应大于或等于40mm,距另一端应大于或等于250mm。
6.6 对于由多种直径的钢筋组成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检验各组合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 热轧钢筋应进行剪切试验,每组3根; 冷轧带肋钢筋的焊接接头应进行剪切。 纵横向冷轧带肋钢筋除剪切试验外,还应进行拉伸和拉伸试验,试验试样各1块; 冷拉低碳钢丝剪切试件每组3块,拉伸试块每组3块。 如需复验,应取双试件。
6.7 试验项目:样品应进行机械拉伸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重复取样进行试验)
7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取样规则
7.1相关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定》(JGJ18-2012)

7.2 工程正式焊接前,参与焊接的焊工应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7.3 批次划分:同一班次、同一焊工完成的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300根为一批。 当同班关节数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 累计数量仍不足300个的,按一批计算。
7.4 取样数量及尺寸:每批接头随机抽取6个试件,其中:
——用3片进行拉伸试验,试片长度为60cm,焊点应在试片长度的1/2处。
——弯曲试验3片,试样长度(D+2.5d)+150mm,D为弯曲中心直径,当d≤25(mm)时,D=4d; 当d>25(mm)时,D=5d钢材质量出厂合格证,d为钢筋直径。
7.5 试件要求:试件的焊点应在试件长度的1/2处。 弯曲试件应消除焊点受压面的毛刺和镦粗变形,并与母材外表面平齐。
7.6 检测项目:拉伸、弯曲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双样取样检测)
8 钢电弧焊接头取样规则

钢弧焊接头
8.1相关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8.2 工程正式焊接前,参加焊接的焊工应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8.3 批次划分:
a)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同牌号钢筋、同型接头300根为一批; 房屋结构中,不超过两层应采用300根同牌号钢筋、同型接头为一批。 ; 数量少于300个时,仍应视为一批。
a) 装配式结构中,可根据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b) 如果同一批中有多个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则应从最大直径的钢筋接头上截取3块试件。
8.4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成品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8.5 试件尺寸:每个试件长度为8d+400mm(d为钢筋直径),焊接点应在试件长度的1/2处。

8.6 检测项目:拉伸试验(未通过试验的产品应双倍取样进行检测)
9 钢筋电渣压焊接头取样规则

电渣压力焊接头
9.1相关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定》(JGJ18-2012)
9.2 工程正式焊接前,参加焊接的焊工应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9.3 批次划分:
a) 现浇混凝土结构以同牌号钢节点300个为一批。
b) 房屋结构中,不超过两层的同牌号钢筋300根为一批; 接头数量少于300个时,仍应视为一批。
c) 如果同一批中有多个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则应从最大直径的钢筋接头上截取3块试件。
9.4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拉伸试验。 应取双试件进行复验。
9.5 试样尺寸:试样长度为60cm。 焊点应位于试件长度的1/2处。
9.6 检测项目:拉伸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双样取样检测)
10 钢筋气压焊接头取样规则
10.1相关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定》(JGJ18-2012)
10.2 工程正式焊接前,参加焊接的焊工应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10.3 批次划分:
——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同牌号钢节点300个为一批。
——房屋结构中,不超过两层的同品牌钢筋接头300根为一批; 接头数量少于300个时,仍应视为一批。
——如果同一批中有多个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钢材质量出厂合格证,则应从最大直径的钢筋接头处截取3个试件。
10.4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接头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作为拉伸试样。 梁、板水平钢筋连接时,应剪出3个附加接头,用于弯曲试验试件。 弯曲试件焊点侧面应用砂轮打磨至与母材外表面齐平。 如需复验,应取双试件。
10.5 试样尺寸:
拉伸试件长度为60cm,焊接点应在长度的1/2处。
弯曲试件的焊接点应位于试件长度的1/2处。 焊点应位于试件长度的1/2处。
试件长度(D+2.5d)+150mm,D为弯曲中心直径,当d≤25(mm)时,D=4d; 当d>25(mm)时,D=5d,d为钢筋直径
10.6 试验项目:拉伸、弯曲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双倍抽样检测)
注:两根同一牌号不同直径的钢筋可采用闪光对焊、电渣压焊或气压焊。 焊接工艺参数可在大、小直径钢筋的焊接工艺参数之间选择性选择。 接头强度要求应按较小直径钢筋计算。 两根相同直径、不同牌号的钢筋可进行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体压力焊。 焊接工艺参数应根据较高等级钢筋选择,接头强度要求应根据较低等级钢筋选择。 强度计算。
11 钢制机械连接接头取样规则

直螺纹套筒连接接头
11.1相关标准:-2010年《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11.2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来料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拉伸试验、残余变形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考试。 过程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规格钢筋的接头均应进行拉伸试验;
——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也应进行拉伸试验,并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11.3 批次划分:在相同施工条件下,使用同批次材料的同等级、同类型、同规格的接头,以500件为验收批; 少于500件也将被视为验收批次。 但管理部门要求检查过程中每层楼做一组。
11.4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验收的联合试件必须从工程结构中随机抽取。 各规格接头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如需复验(其中一个试件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取双份试件。
11.5 试件尺寸:试件长度为500~550mm。 连接器必须位于测试件长度的中间。
11.6 试验项目:拉伸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双倍取样进行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