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废弃材料是手工业的生产传统。 解放初期,武汉手工艺品生产所需的废旧物资都是从旧货摊或供销社收购的。 1955年,国家向手工业调拨一批积压物资,市手工业局成立专门机构接收。 1957年成立废品收购部,集中管理手工业所需废旧物资,平均每月供应废木料4000立方米、废布6万斤、废钢100吨。
1957年7月18日,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解决本市工商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手工业和供销合作社收购废旧物资的范围。 “手工业部门对本市厂矿、企业、部队、基建单位的各种废品直接收购;机关、团体、学校、居民、农村等废品仍由市供应收购。和营销合作社。” 进一步加强手工业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避免与供销社争夺收购点的冲突,形成“工业不上街、商业不进工厂”的分工原则。 其中,手工业负责收购厂矿300多家。
1965年6月,撤销市手工业局废品收购处,废旧物资管理并入手工业局供销处; 各区设立垃圾回收站。 “文革”以来,每年废钢采购量在4万吨左右,其他废旧物资采购停止,导致采购渠道中断,部分手工业企业因缺货而停产。材料。 1972年,市革委会指示二轻工业局搞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开始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收集、管理、利用好废钢,但没有恢复收购其他废旧物资。
1978年8月,武汉金属回收公司成立,各区废品收集站改为金属回收站,组建了金属回收专业队伍。 1985年,市金属回收公司辖江岸、硚口、汉阳、武昌、青山5个金属回收站,以及机修厂、红山炼钢厂。 它们都是集体所有制,有员工 2,136 人。
市金属回收公司各站负责回收汉族中央、省属企业及全市市、区企业共1354家单位的废钢材,回收全市工业和工业部门的有色金属灰渣。矿山企业。
1965年至1985年,主要年份回收量为:1965年48700吨,1970年46719吨,1975年89510吨,1985年1980吨。
废钢是炼钢、铸造和生产中小型农具、日用五金的重要原材料。 按照“先利用,后回收”的原则,1960年代初,市手工业局收购办公室回收的废钢直接供应给手工业工厂和社区。 1965年,废钢铁列入国家计划,列为国家统一配送物资,供应渠道得到拓展。 二次光系统记录在市规委的分配计划凭证中,先规划产品,后承包产品附近废旧钢材回收站,再生产销售产品。 1980年取消凭证供应,部分执行国家计划,转交给各钢厂重熔钢材附近废旧钢材回收站,供应当地铸件和配套农产品。
多年来,武汉手工业厂和合作社利用废钢生产生铁锅、汤罐、鼎、钳、镰、斧、水桶、图钉、水瓶壳、钉子、钢丝绳等日用品和中小型农具、文教用品有155个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