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材购销合同所涉法律关系及问题较为繁杂,合同执行期间易引发争议与纷争。本文律师依据过往服务经验与实践,从合同主体资格审核至最终签署盖章的全过程入手,对建材购销业务中交易主体关注的重点及争议频发的关键点进行归纳总结,旨在协助交易主体在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前提下,顺利完成交易。
[id_[]1842[]49]
[]
[id_[]]
合同内务必注明签约方的名称,详细列出公司全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若合同签约方为自然人,还需明确提供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以及组织形式四个方面,同时需留意,合同中的主体名称必须与工商登记的名称一致。
在审查合同时,需留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常见的情况是以项目部或工程部的名义进行签约;通常认为,项目部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仅能被视为法人的一部分。
若合同一方为分公司,需留意其是否已经获得营业执照,以及是否在总公司的授权权限内进行业务操作。
在审查合同时,务必核实合同主体是否拥有必要的法律资格,若无法确认其资质,相关民事活动可能会遭遇法律上的无效风险。
若合同中规定某方的实际所在地与工商注册的住所地并不相同,务必留意并确认具体状况,比如可能发生的搬迁等情况,然后依据合同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实际条件来选定正确的地点。
您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检索合同相关方的诉讼和执行信息,以此保障交易过程及资金的安全。
02
合同标的
【审查要点】
产品详情如下:具体名称、所属品种、详细规格、型号标识、每件的单价、购买数量或重量以及相应的总价。
在撰写过程中,务必遵循行业通用的产品命名规范,避免使用非正式的俗称或代称,尽管为了文本的简洁性,在首次定义产品名称后,可以适当采用缩写形式。
产品信息中必须明确指出其种类、尺寸和型号。对于矿物等物质类产品,需列出其主要成分和产地等关键信息;至于工业制成品,通常还需提供品牌标识或商标。若未标注,则默认为销售方自产自制的合格商品。
若产品种类超过一种,一般需制作一张详尽的清单,详细记录每项产品的名称、种类、型号、单价、数量(包括重量)以及总金额,同时确保金额计算的精确无误,并且大写和小写金额需保持一致。
为确保产品特性的持久性,水泥等商品须保证自生产之日起至销售不得超过特定时限(通常为三个月);煤炭类产品需具体规定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热值、灰熔点等质量标准,并明确当这些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价格应相应上升或下降的具体幅度或比率;而干粉砂浆产品则需特别关注抗压强度和保水率等性能指标。
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需对计价方法和价格进行深入交流,以防因沟通不畅而在计价方法和付款期限上出现严重分歧。实际操作中,常见的争议包括对价格调整的争执、对结算授权及其效力的争议、对付款效力的争议等。为防止货款流失的风险,供货方需首先对采购方的信用状况及所提供项目的信誉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有能力支付货款;同时,还需特别关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账目核对与结算环节,以避免发生重大损失。
在签订相关合同之前,需对钢材、煤炭、混凝土等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因为这类产品的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一般而言,价格会以基准价加上浮动价格的形式确定。对于基准价,通常以《我的钢铁网》的数据为参考(网址:)。同时,还需明确价格调整的上下限幅度和具体时间,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价格如何确定。若缺乏明确的基准价,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共同确定价格。
在1.7条款中,预拌混凝土的主要原材料价格上下浮动幅度需要明确规定,否则将形成一种柔性约束,难以发挥实际效果。此外,在供应商与采购商的价格谈判中,供应商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若合同中未能得出明确的结果,这无疑对供应商极为不利。
关于1.8钢材的加价款问题,建议将其明确划分为单价组成的一部分,并将其直接视为采购方所签订的钢材价格条款。同时,应另外单独规定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具体的加价规则可以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结算过程中,建议双方各自保存送货单,并在单上详细注明单价和吨数,之后双方需签字并盖章确认。
在混凝土行业,1.9的调价规定构成了近期诉讼中的一大风险点。合同中已明确赋予双方调价的权力,同时亦明确指出,若一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调价,另一方有权暂停供应。这样的规定有助于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甚至可以避免因停供而引发的赔偿责任。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设定一个最低价格标准。在每次发货结算时,需明确标注商品的单价和数量,并对总金额进行核实。若遇价格上涨需调整价格,则宜出具调价函,并让对方加盖公章及签名以示确认。
预估货物的供应数量和总额度,一方面是基于商业考量,另一方面则是考虑到垫付资金的额度,尽管本条款对货物的供应总量和总额度进行了预先估计,但最终的结算仍需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在签署合同之前,必须对项目的核心信息进行深入掌握,并对合同中货物的整体数量进行预测,确保货源充足。对于煤炭等合同中数量较多的产品,建议设定每月的总量及总量调整的上下限,同时明确规定验收人员只能在合同中规定的总量范围内接收货物。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确立供应商的独占供应资格,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2.产品的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需清晰详尽,并需依据所购产品的具体特性来制定。建议在附加文件或产品说明书内附上技术规范,对于非标准化产品,则需提供详尽的技术方案和具体的技术指标。
质量标准需清晰详尽,便于量化和检验,应摒弃“质量上乘”“令人满意”等主观评价的表述。若以样品质量为基准,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对样品质量达成一致意见并妥善封存保管。
质量标准并非一味追求高,而应与个人实际需求相契合。建材产品通常遵循国家或行业标准:
①钢筋:
GB/T1499.1-2017标准,全称为《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是一项规范。
GB/T 1499.2-2018标准,针对钢筋混凝土用钢的第2部分,具体规定了热轧带肋钢筋的相关技术要求。
②水泥:
《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GB175-2007(注:GB175-2020版本尚未正式投入使用)。
③混凝土:
GB/-2012版的《预拌混凝土》标准目前尚在实施中,而GB/-2020版本则尚未正式投入使用。
[]
GB/T 5751-2009《中国煤炭分类》
2.4需明确供货方是否需要提供样品,一旦提供,其供应的产品必须严格满足双方共同封存样品的标准。
2.5建材类产品通常应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
3.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具体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操作,若行业或相关部门有特定规定,则需遵循这些规定;若国家、行业或相关部门未作明确规定,则需双方进行协商钢材合同补充协议,共同决定解决方案。
对于提供成套产品的情形,需具体界定成套供应的具体内容,同时需编制一份详尽的成套供应目录。
4.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标准,无论是产品包装还是物流包装,都必须遵循国家或业务主管机构的技术规范;若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则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包装材料及方法,确保其与产品特性相匹配,同时保障产品品质并满足物流运输的各项需求。
在合同条款中,需明确指出包装费用以及包装材料成本是否已包含在产品销售价格之内。
在4.3条款中,需明确指出包装材料是由采购方提供还是指定,以及包装材料是否需回收。若合同内容涉及知识产权,建议将其单独列为一项条款,并对其进行详尽的约定。
4.4在采购水泥和减水剂产品时,需确认供应商是否负责提供储存设施;而在购买预拌砂浆产品时,同样需要明确供应商是否承担砂浆罐的提供责任。
钢材产品的包装需依据其种类来区分,例如,钢筋需进行捆绑;对于线材、圆钢以及冷轧带肋钢筋,每捆都应附上标牌,标明生产厂商、生产批次、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尺寸、出厂合格证明以及检测报告;而螺纹钢则需具备钢筋表面的轧制标识、厂名或商标以及直径信息。
03
产品的交货单位、订货方式、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及装卸责任
【审查要点】
交货主体可能并非直接供应方,若涉及第三方,诸如产品生产者或运输服务提供者,须确保其具体名称或个人姓名清晰标注。同时,若能确认具体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亦应将这些信息纳入合同条款之中。
在确定订单提交方式时,通常需涵盖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微信、QQ等电子途径进行传递,同时需明确指定联系人以及书面或电子文件的送达地址,并商定供应商确认订单的时间限制以及对于逾期确认的处理结果。
在制定产品需求计划时,必须确保每次提交均附有书面证明。合同内容中必须明确规定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及种类。
由于采购方延迟支付款项、原材料供应未能按时到位、政府实施的交通管制以及疫情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供货方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责任追究。合同中对于订单交付时间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在供货延迟或中断的情况下,寻找到合理的免责依据。
混凝土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要求、数量以及浇筑部位等信息必须在订单中予以详细注明,同时,还需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量来决定提前通知的具体时间。
明确指定交货的具体方式,是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代为办理托运,还是由采购方自行提取并运输,这三种方式中必须选择其一,绝不允许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在作出选择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相对而言,采购方自行提取并运输的方式,供应商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最小;而供应商送货上门的方式,虽然风险责任较大,但可能带来的利润也更为可观。在决策过程中,务必重视风险责任的合理过渡。
无论采用何种运输途径,都必须清晰标明运输的起始点和目的地,具体位置需精确至地级市、县级单位的具体道路与门牌号码,必要时还需包括楼层和房间号。
在项目直接接受货物交付的情境中,合同正式签署之前,务必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掌握,并对采购方、建设主体以及施工团队等各方的信誉状况进行详尽的审查,以预防可能出现的违约或即将违约的各类风险。
若供货方选择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货物配送,则需另外签订一份《运输协议》,同时我们建议其购买运输保险以规避风险。
需明确界定运输过程中责任归属及费用承担,包括运输费用、装卸责任以及装卸费用的具体承担方。
双方需明确指明接收物品的具体人员以及负责检查的人员(接收并不等同于检查),同时需详细记录联系方式,并在文件上附上相应的签名。
04
风险责任划分
【审查要点】
对于价值较高的标的物,若采购方的履约信用状况不佳,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在全部货款未结清之前,所有权不得转移。此举旨在促使付款方按时履行付款责任。然而,在考虑这一措施的同时,还需全面评估所有权未转移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采购过程中,若标的物发生损坏或丢失,若我方为采购方,则可在标的物交付并经我方验收合格前,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关风险;验收合格后,风险则由我方承担。反之,若我方为供应商,则可在标的物交付前自行承担风险,交付后则由采购方负责。
05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审查要点】
在确定送货或代运产品的交货期限时钢材合同补充协议,需明确是以供货方发出产品时,承运机构所标注的戳记日期为依据,还是以采购方或收货方实际接收产品的时刻为准。
合同中明确约定,采购方需按照供货方依据合同规定所通知的提货日期来取货。在供货方的提货通知中,必须考虑到采购方在运输途中的合理时间。若实际交货或提货的时间早于或晚于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则该情况应被视为提前或延迟交货或提货。
06
产品的价格范围与货款的结算
【审查要点】
需确认商品定价中是否包含税费,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变动后的应对措施。
清晰界定产品定价所包含的各项费用,例如税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检测费等,同时需留意建材行业对产品定价的特殊规定,比如钢筋通常以9米为标准,合同中应明确12米长度的价格需在9米价格基础上增加30元每吨,并且混凝土的价格需明确是否包含泵送服务费用。
各类货物采用的结算途径和交易规矩各不相同,就单一货物而言,支付方式可能是先支付货款后收货,亦或是单次支付全款;而对于分阶段配送的货物,支付方式往往是根据合同总额分阶段按比例进行。然而,结算的具体日期和方式必须明确,若一方逾期未进行结算,可以约定将此视为已同意供货方的款项金额,或者约定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供应商,若买方对发票开具有特定要求,我们建议您在设置发票开具的时间点时务必谨慎考虑,以免因发票开具环节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
确定发票的种类和税率,详细列出发票的开具详情和配送途径,对于采购方而言,建议在合同中规定:“若供应商未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保留推迟支付款项的权利,且此行为不构成违约;供应商则需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相关责任。”
若采用外币进行结算,需事先商定,在汇率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签订、结算或付款时的汇率进行计算。
支付手段经历了诸多革新,无论是采用非现金支付、商业汇票还是银行转账进行货款结算,都必须确立相应的费用细则,同时确保现金收取的比重,以有效控制潜在风险。特别是对于商业汇票等支付方式,建议明确贴息费用的承担方,以防日后产生纠纷。
支付货款的时点应尽量避免与施工进度直接挂钩,因为诸如封顶、工程完工以及验收等阶段,卖方往往难以提供充分证据,加之目前开发商的资金状况难以准确预估,因此有必要尽量减少账款的周转时间。
合同规定的资金流动应直接通过双方的公共账户进行,不得采取私人转账、业务员或中介代收的方式,以防止出现额外的风险问题。
07
验收
【审查要点】
验收周期不宜过长,鉴于各类产品在验收时采取的方法与评判准则各异,故需预先予以界定。
建筑行业特有的管理模式导致,负责接收文件或核对账目的职员常常并非合同签约方的正式职员。因此,合同中必须明确指出负责签收(或验证)和核对账目的职员,且在合同正式签署后,必须妥善保存采购方提供的工作联系函或卡片。在双方职员签字之际,应尽可能通过视频或拍照手段记录签字过程,以降低未来结算单据可能无效的风险。在项目执行阶段,建议仔细保存与购买方之间的通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联系函、价格调整函、补充协议以及所有送货凭证等往来信件。
在验收过程中若出现争议,需明确解决方法,比如规定由采购方或供货方各自委托的,或者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且要约定检测费用由哪一方负责承担。
在充当供应商的角色时,若采购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验收,则该行为将被视为验收通过。
数量确认时,对于水泥、钢材、混凝土等需称重的产品,需明确指定称重地点、允许的误差范围、复称的费用以及承担方,同时还要规定对于复称结果持有不同意见时的处理流程。
预拌混凝土作为一种半成品,其质量不仅取决于原材料本身,还受到交付后的浇筑和养护条件以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供货方来说,明确预拌混凝土的交付、验收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条款至关重要。此外,预拌混凝土以体积计价,而其流动性特点使得体积测量存在困难,因此需要借助其他方法进行辅助计量。
在质量验收环节,供货方在追讨货款时可能会遭遇关于质量的争议难点。为了防止在质量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以下建议可供参考:
在合同中需详细规定质量验收的具体标准和确认的依据,这样做有利于在买方针对供货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抗辩时,能够主张采购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以及验收环节的问题。
每月必须确保对产品数量及金额进行细致的核对,并做到迅速而精确;若出现任何异议,应立即予以处理解决。
对施工现场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同时必须进行记录或拍照等手段进行证据收集。
7.4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或其他类似情况导致无法按时提供货物,务必立即告知对方,并确保对方得到明确通知;同时,也要尽快与对方进行核实。
在执行7.5号合同期间,不得签署任何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亦不得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发送相关文字信息,所有质量评定均应严格依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进行。
08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审查要点】
双方需商定一个恰当的争议期限。在采购方提交的书面异议中,需详细列出合同编号、运输单据编号、运输工具编号、货物发出及到达的具体日期;具体指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标识、品牌、批次、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编号、数量、包装方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检验凭证;同时,需提出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建议,以及双方协商一致需明确的其他事项。
在充当供应商的角色时,若采购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供应商提交书面异议,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所交付的产品完全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
在担任采购角色的情况下,可以与供应商商定,他们需在规定时间内对产品所提出的质疑作出回应;若未按时反馈,则将自动采纳采购方所提出的质疑及相应的处理建议。
09
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审查要点】
1.明确质保期的期限及质保期起算点。
若作为采购方,可以商定在保修期限内,对于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涉及的全部物料损耗以及人员开支,应由供货方负责承担。若供货方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采购方有权选择其他途径进行维修,并且相关费用亦由供货方负担。此外,采购方还拥有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这些费用的权利。
在质保期结束后,需明确供货方是否还需继续为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并且需要规定提供维修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
10
知识产权和保密
【审查要点】
若合同中的产品(例如预拌砂浆、干粉砂浆等)触及知识产权的关键点,必须明确指出供应商在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应当采取的处理措施以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保密条款需明确规定保密事项的具体范围、有效期限,以及违反保密义务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11
担保责任
【审查要点】
需严谨审查并提前完成基础性的调研任务,以保证担保方的资质达标且具备担保职能。
担保责任在法律层面被细分为两种类型: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其中,连带责任保证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若在保证合同中未对保证方式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内容不清晰,则应依照一般保证的原则来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在主合同纠纷尚未经过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的财产依法经过强制执行仍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对债权人的保证责任。然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具备这样的抗辩权利。因此,连带责任保证的力度更大,对债权人更为有利,但同时也使得保证人的负担更为沉重。对于债权人而言,在选择担保方式时,应当优先考虑连带保证责任。
特别需予以关注的是,若担保方为一家公司,依据《公司法》中的具体规定,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时,必须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若该决议文件未予以提供,将面临担保可能无效的潜在风险。
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形相似,指的是加入债务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形。债务加入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与担保相比,它不受保证期间的约束。在实施债务加入时,需注意明确约定为连带债务,若未明确,则视为等额的按份债务。鉴于债务加入对公司权益影响重大,与担保类似,建议企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决议,若未提供,将面临无效的风险。
12
违约责任
【审查要点】
在采购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供应商不得出现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延迟交付、提前或超量交付的情况,需承担相应的货物保管、保养责任及费用;若产品错发至指定地点或收件人,或质量验收不达标、包装存在缺陷,以及未能提供售后服务,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作为供应商的情况下,需留意以下几点:是否有关于采购方逾期支付货款、延迟接收货物或拒绝接收货物,以及未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等违约行为的责任规定。
3.需要具体界定违约金的数额或所占比例,同时也要详细说明损失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未能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以及保全担保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民法典》明确指出,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其法律地位应当保持平等。因此,在起草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用词,力求将表述调整为“扣款”或“惩罚性违约金”,避免使用“罚款”这一表述。
13
产品安全
【审查要点】
双方应明确规定,一旦因某一方责任造成自身或他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害,或他人对另一方提起索赔或诉讼,赔偿费用的承担方式。
14
不可抗力
【审查要点】
界定不可抗力的范畴,通常而言,我们既可采取总体描述的方式,亦可用具体事例进行列举,甚至可以结合“总体描述+具体列举”的双重约定来清晰划分不可抗力事件。需特别指出的是,即便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所涵盖的范围小于法定标准,仍可依据法定范围提出免责主张。而若约定的范围超出了法定标准,该约定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需明确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通知对方的时限,以及提交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有关文件的截止日期。
清晰界定因不可抗力引发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害、成本上升以及(或许)工程延期等问题的责任归属,以避免日后在责任分担上遇到难题。
明确规定损失补偿的具体办法及责任归属,旨在激发双方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能更加主动和积极地采取减损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一旦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权力仅能在合同目标无法达成时行使。于是,合同双方有权在合同文本中自行拟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关于合同解除的具体条款,以此来超越法律对解除权的限制。
1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审查要点】
1.明确合同签署后,双方均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标的物的数量有所增减,其品质发生变动,或者价款与酬金有所增减,履行期限出现调整,履行地点、方式或结算方式发生改变,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进行协商,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者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双方在达成共识或满足特定条件下,有权选择终止合同,以防止合同陷入僵持状态。
可以依据合同中的强弱双方地位来规定具体条款,比如规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和具体条件。
合同一旦解除,对于尚未执行的条款,应当立即停止执行;而对于已经完成的履行部分,则可依据履行状况和合同特性,要求对方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通知与送达
【审查要点】
务必详细且精确地规定收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件人姓名、具体地址、联系电话、微信账号以及电子邮箱等,这些内容通常会被放置在合同的开头、结尾的签章页,或作为合同中的独立条款进行规定。
若双方已就接收方在无需签收、拒绝签收、退回或无人领取时的处理方式达成一致,否则将妨碍邮件送达并产生法律效力。
在信息送达状态出现变动之际,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告知,若因未按时履行告知职责而引发损失,责任应由违约方负责承担。
仲裁、诉讼、执行阶段,法院或仲裁文书送达至指定地址均属有效。
17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审查要点】
仲裁或诉讼,二者择其一。若采纳仲裁途径,务必注明具体的仲裁机构;若选择诉讼,则建议指明相应的管辖法院。
在进行跨国交易时,您可以选择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规范;至于仲裁事宜,推荐挑选对己方或第三方有利地理位置的仲裁机构进行。
18
其他约定
【审查要点】
1.明确合同的生效时间及终止时间。
若合同中存在未详尽之处,双方需进行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条款;这些补充条款需明确标注合同编号,经双方签字后,其效力与原合同相同。
合同的具体份数需予以明确,并确定各参与方所持有的合同数量,合同的数量应依据实际需求来决定,但至少应有两份,其中一份由双方各自保存。
4.在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在签署合同之际,双方需对每一份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细致比对,目的是确保所有合同文本的内容保持统一。
4.2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均应当保管好合同原件;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双方应确保在同一地点同步完成签字和盖章手续,不宜出现一方完成签字或盖章后,将合同携带至另一地点进行后续的签字或盖章操作。
4.4 供货方需在合同上除加盖公章之外,还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代理人亲自签署姓名;若采购方为机构,则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亦需在合同文本上完成签字手续。
为了确保合同页码不被对方更换,买卖双方需在合同每一页进行签名或使用专设的骑缝章进行盖章。
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授权合法有效。合同签署时,务必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并完整抄录相关信息。此外,还需附上该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将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9
关于签章
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双方的签字盖章。在盖章过程中,推荐双方都采用正式的公章,应避免使用技术资料章、非经济合同章、项目章等非正式公章。盖章时,还需注意核对落款名称、印章与合同抬头是否相符,以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