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我市废旧物资回收车辆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通行区域合理路权和通行时间保障荆门回收废旧钢材,现决定对我市废旧物资回收车辆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我市中心城区:
一、本通知所称中心城区垃圾废旧物资运输专用车辆,是指生活垃圾清运专用卡车、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辆以及运输其他垃圾废旧物资的普通货运车辆用于回收。
2、运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车辆,应当遵守中心城区货车禁止、限制通行的规定。
(一)需要长期进入中心城市运输废旧物资的普通货运车辆,车主通过“交管12123”在线申请长期城市通行码APP荆门回收废旧钢材,有效期6个月。

(二)需要临时进入中心城区运输垃圾的普通货运车辆,可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斗里交警执法服务站、杨家桥交警执法服务站现场申请临时通行码,玉葵桥交警执法服务站; 或通过“交管站12123”APP在线申请临时通行证,交警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或反馈不予批准的结果。
(三)除早晚高峰时段外,中心城区内不限制环卫垃圾专用收集车、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新能源中型货车运输废弃物。

3、需要临时停车装卸货物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在城区非严格管制路段违章停放且未造成交通拥堵的,不予处罚; 非荆门注册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误入单向车道、不按引导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且未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免予第一次违规。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 年 6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