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一贯高度重视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 同时,作为全面战略伙伴,中国也希望欧盟真正关注中国的合理关切和利益,比如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外媒还称,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目前正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悄然处理。
这就是重新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可怕的问题!
3月21日,中国因此问题成为原告,向世贸组织起诉欧盟! 但这实际上并不意味着中国和欧盟已经破裂。 相反,近年来中欧合作不断深化,经贸往来十分密切。 双方是全面战略合作伙伴。 然而,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就像是两党之间的一根刺,对两党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 欧盟在考虑自身利益方面显然犹豫不决。 一方面,美国特朗普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潮让以德国为首的欧盟国家希望加强与中国的合作; 另一方面,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显然会对欧盟自身产生影响。 一些利益,加上欧盟内部代表落后产能的各个游说团体的利益,让欧盟不断纠结,无法快速决策。
外媒认为,中欧市场经济地位之争的最佳结局是欧盟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确保欧盟关键产业的长期保护; 而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的结果将给出明确的答案。
此次中国将欧盟诉诸世贸组织,很可能为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提供解决方案,除掉双方之间的眼中钉。 中欧还可以进一步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毕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

据法新社3月21日报道,中方请求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专家组,对欧盟以“替代国”方式对华征收反倾销税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审查。 欧盟对此要求表示反对。
因此,有人说,中国这次把欧盟告到了世贸组织!
也有人表示疑问,中国不是早在去年就向世贸组织起诉欧盟了吗? 这次为何再次挑战欧盟?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日本、欧盟等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一直含糊其辞,装糊涂打太极拳,“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将其作为与中国博弈的重要筹码。中国。 中国当然不能容忍别人羊毛出在自己身上。 日前的这一消息,标志着双方在此问题上的矛盾再次升级。
作弊,西方公开撒谎
整个事情可以追溯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同意在15年内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 同时,根据协议,15年后,即2016年12月11日之后,中国将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听起来专业的词,实际上是一种地位。 这种地位不仅仅是一个名字,它将在国际贸易中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个国家无论是否获得这一地位,所受到的待遇都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如果中国被欧盟承认为完全市场经济体,那么欧盟想要对从中国进口的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只能对中国彩电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 结果人们兴奋地过来,发现你们中国的劳动力成本这么低,你们的原材料也这么低,而且还包邮! 毕竟,彩电只要300欧元,尽管欧盟自己的彩电售价为350欧元。 所以很遗憾没有理由起诉中国。
如果欧盟不承认中国是完全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会采取完全不同的做法——他们不会选择对中国市场的彩电价格进行调查,因为欧盟认为,由于特殊原因,中国市场的价格将会上涨。 发生失真。

不调查中国怎么调查?
这很简单。 找到一个“合适”的替代国家,去这个替代国家调查该国彩电的市场价格。
因此,谜团就在于替代国的选择。
不幸的是,大多数选择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替代国对中国企业都非常不利。 例如,如果我们选择新加坡作为替代国家,那么该国生产彩电的成本就比中国高得多。 人力这么贵,物流更贵,而且还没有包邮这种事……毕竟一台彩电的市场价格是500欧元,明显高于中国彩电的价格在欧盟。 很好,倾销指控成立,欧盟可以据此对中国彩电征收巨额反倾销税和惩罚性关税。 看来是有道理的。
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近15年来,不少中国企业的出口接连被断绝,而被断绝时,他们却没有办法解释。
西方国家也把这套有利战术运用得很好。 每当有中国产品占领欧美市场,欧美就会立即挥舞大剪刀——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然后以中国不是市场经济为由,从中国选择一款相关产品。以第三国为样本对中国产品发起制裁。
世贸组织统计显示,2000年至2014年,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措施达638项,占全球总数的27%。 以欧盟为例,目前生效的73项反倾销措施中有56项针对中国。
更不公平的是,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可以选择替代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但反之则不然——如果中国想进行反倾销调查,是不允许的选择替代国家作为样本。
换句话说,明明是其他国家搞贸易保护主义,但结果往往是“中国倾销”并为此付出代价。
谁能放弃这种占据主动的优势呢? 欧洲和美国希望这种不公平现象能够持续下去。
但根据协议,2016年12月11日一到,中国将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他们占据了15年的优势到这里就结束了。 当然,他们不愿意这样做。
因此,欧盟很早就采取了行动。 去年5月,欧洲议会以546票对28票,压倒性反对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欧盟也假装给出了理由。 简单来说,他们判断你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是:
——政府对资源再配置和企业决策不存在明显影响;
——民营经济运行不扭曲;
——有效执行公司法,制定完善的公司治理规则;
- 商业活动的法律框架和自由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能够有效;
- 有一个真正的金融部门。
他们认为中国不完全符合这些条件,所以他们不承认你。 但这经得起推敲吗?
据说欧盟已承认瑞士、乌克兰、俄罗斯、印度等国具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瑞士的金融业透明吗?
世界各国也知道乌克兰、俄罗斯、印度等国家正在发生的事情。
此外,即使在欧盟内部,看看法国。 国有经济比重还低过吗? 法国电信、法国邮政、法国航空等行业巨头都是国有企业。
所以,这是“两套标准”。 这简直就是打脸钢材出口贸易公司,不过也很西方啊!
其次,美国和日本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学者认为,西方衡量中国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是其单方面制定的,有关国家并没有明确公开说明具体标准是什么。 当遇到对其不利的情况时,欧洲和美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修改标准和法律。
西方国家公然作弊!
损人不利己,我们自己人也出来“反抗”欧盟
我们还是谈谈欧盟吧。
如果欧盟敢公然违背他们口中的“契约精神”,那一定是做出了“艰难”的选择。 欧盟如此公开不诚实的原因是什么?
当然,没有好处,我们也不能早点承受啊!
欧盟认为,一旦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得到承认,反倾销就不会被允许钢材出口贸易公司,低价的中国产品将大量流入欧洲。 欧盟也做了非常“准确”的计算,认为允许中国商品进入将导致该地区失去多达21万个就业岗位。
欧盟利用“反倾销”遏制中国产品真的能获益吗? 就业机会真的在增加吗?

举个具体例子,2012年,欧盟认为中国光伏产品价格低得难以想象,因此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从2013年6月开始征收11.8%的临时关税,后来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关税。升至40%以上,对我国光伏产业造成重大打击,对欧盟出口光伏产品直线下降。 按理说,欧盟动用“反倾销”已经达到了目的。 然而,在对中国光伏征收“反倾销”税后,代表欧洲580多家光伏企业的行业协会齐聚布鲁塞尔。 他们认为欧盟委员会提议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7%的税。 69%至69%的惩罚性关税是错误的,没有考虑到欧洲光伏产业的整体利益。 惩罚性关税将导致欧洲至少20万个就业岗位流失!

更重要的是,学术界通过研究已基本形成共识,即“反倾销”税将大幅降低进口国的国民福利。 进口国国内生产商每因反倾销收到1美元,消费者就要付出3.6美元!
为什么?
因为征收反倾销税就意味着你拒绝了中国质优价廉的产品。 没有“中国制造”,消费者就只能购买国货。 国货显然比“中国制造”贵很多。
从这个角度来看,反倾销税是“损人不利己”。 他们不仅薅了中国企业的羊毛,还欺骗了国内企业和消费者。
显然,除了经济方面的考虑,欧盟还有其他想法。 这就是政治和安全因素。
从政治角度看,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近年来经济低迷,民众抵制全球化。 一些受中国产品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向政府施压。 欧洲政客也在努力迎合民意。 。
从安全角度看,有了“反倾销”大棒,欧盟就有了与中国谈判的“筹码”,掌握了中欧贸易的主动权。 以中欧光伏摩擦为例,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产生负面影响。 实施“反倾销”仅仅是因为中国光伏产品太便宜吗?
当然不是!
光伏代表能源,能源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欧盟对中国光伏反倾销可以抑制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从而维持和强化其世界能源主导地位,削弱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影响力。 以帮助自己获得更大的国际政治霸权和话语权。 虽然欧盟本身会受到伤害,但毕竟对中国的伤害更大,能够严重损害中国的光伏产业。
由此看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给欧盟带来的“反倾销”大棒确实是好事。
但连本国人民也无法忍受欧盟的算计,纷纷站出来“反抗”欧盟。
德国经济研究机构慕尼黑IFO经济研究所认为,应尽快考虑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虽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意味着降低反倾销税率,但这样做本身并不会降低欧盟反倾销的防御能力。 慕尼黑IFO在欧盟颇具权威。 他们发布的商业景气指数、德国经济景气预测和经济政策建议受到德国和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此外,一些欧洲学者认为,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将促进中欧关系长期健康发展,有助于欧洲吸引中国资本投资。 同时,中国经济创新转型也将为欧洲企业创造机遇。 欧洲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团体通常来自南欧钢铁、陶瓷、纺织等传统陷入困境的行业,而大多数竞争力较强的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荷兰和北欧国家一、支持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 欧盟应该认可中国经济改革的努力。 相反,在一些欧盟经济体中,政府的作用正在增强。
德国欧洲议会议员赫尔穆特·肖尔茨也认为,欧盟将自身产业问题归咎于中国,执意频繁使用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可能引发中欧贸易战。 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解决方案。
中国状告欧美,首次成为原告
面对欧美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的傲慢和无理,2016年12月,中国商务部表示,我国已陆续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就“美国和欧盟针对中国的“替代国”做法。 ,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一旦案件胜诉,将为中国一劳永逸。 今后,美国和欧洲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均将适用这一判决,不再采用替代国的做法。 这样,我们就不用每次都花一些精力来对付欧美了。 中国企业出口不会那么被动,不会再被掠夺。
那为什么不起诉日本呢?
日本实际上是一个追随者。 效仿欧美的脚步采取措施,无非是“借刀杀人”、“故作强大”。
不过,中国虽然起诉了欧美,但并没有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寄予太大希望。 原因就在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太“拖延”了!
根据世贸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案件必须首先进行谈判,双方看看是否可以私下解决,然后进入专家组审查、上诉和执行等主要阶段。 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每一个环节都是一场拉锯战,整个过程就是一场超级马拉松。 这一历程至少需要两年时间,并结合中国参与的案件,如美国对中国取向硅钢“双反”案、稀土出口管制案、欧盟对中国取向硅钢案等钢铁反倾销案等,从起诉到判决,时间长达两年多。 因此,在终裁作出之前,欧美等国家利用“替代国”条款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制裁,仍将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除了“拖延”之外,这种裁决也不一定有用,相当多的WTO诉讼案件都没有得到解决。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奉行统一、高效、强制的原则。 但WTO规定并非国内法,民事诉讼案件必须在六个月和一年内结案。 然而,超过四分之一的世贸组织案件难以结案。 截至2015年,世贸组织成立20周年,近20年来共受理案件约500件,其中协商解决78件,结案201件,仍在审理中22件, 119 起诉讼时间超过 5 年。 “休眠案例”。 可见,只有55%的案件通过咨询并结案。
简单来说,就算能“拖”下来,也未必有什么用。 那么中国起诉他们有什么意义呢?
这很有道理!
首先,你可以抢占先机,宁愿成为原告而不是被告。
世贸组织内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 中国很少成为原告,通常是被告。 “钢铁倾销”、“光伏倾销”、“轮胎倾销”……根据世贸组织数据,1995年至2015年,全球世贸组织成员共发起4987起案件。 各国对华反倾销案件共1123起,占案件总数的22%。 专家们纷纷出面建议中国应该更多地以原告身份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 但中国也积累了丰富的作为被告的经验,开始积极掌握和运用争端解决机制,并逐步形成了一定的WTO诉讼规则。 目前,加入世贸组织的附加条款已经给了中国足够的法律支持。 中国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武器(虽然不是很有用),适当利用这些先天条件。
总之,与其等待欧美国家起诉中国企业反倾销,不如以不履行世贸协议为由,提前将欧美国家置于被告席上。

二是能够赢得舆论支持。
通过贸易诉讼案件,可以制造和形成一定量的国际舆论,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一些国家与中国讨价还价的想法。 需要看到的是,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立场也不一致,各国都存在一定的亲华和反华群体。 例如,欧盟内部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英国即将脱欧,英国对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持积极态度; 德国希望中国首先大规模化解过剩产能,在控制产能的基础上,不反对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与中国国内钢铁去产能任务不谋而合。彼此。 因此,充分利用国家和经济体的内力,分化瓦解,贸易战是心理战、舆论战。
三是为中国企业“省时”、“省钱”。
首先,这将为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赢得时间。 如果一国对中国出口产品使用“替代国”条款进行反倾销,中国企业单独应诉将面临漫长的审理过程。 目前我国已针对这些遏制措施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为中国企业的反诉工作铺平了道路,缩短了一定的诉讼准备时间。
其次,为中国企业节省了一定的诉讼成本。 企业应对反倾销案件需要组建专业的法律和贸易人才团队,收集生产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和文件档案,规范财务数据。 这些都是公司支付的隐性成本。 直接成本甚至更高,包括咨询费和诉讼费。 对于一般公司来说,诉讼费用在数百万左右。 例如,2012年审结的奥康对欧盟反倾销案,诉讼费用达500万元。 国际诉讼费用没有上限。 例如,华为、中兴通讯花费2亿美元应对美国“337调查”。 以国家名义起诉欧美反倾销“替代国”不当行为时,一旦部分国家采用“替代国”条款进行反倾销,企业可结合各国诉讼案件材料,提交为证据支持该公司的主张,从而消除了部分问题。 分类和收集费用。
因此,去年年底,中国主动成为原告,这也震惊了欧美。 美国之音等媒体此前认为,“中国不太可能在入世15周年后立即起诉其贸易伙伴”。 反补贴关税等措施可能被视为“报复”。
如果谈判失败,则直接进入下一关!
中国向世贸组织起诉欧美后,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正处于磋商阶段。 这时,欧盟还不忘抓住机会占中国的便宜,生怕手头的权利“到期失效”。 欧盟委员会2月28日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厚钢板产品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对上述产品实施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上述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65.1%至73.7%。
对此,中国商务部表示严重质疑,认为欧盟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无视企业的积极配合,继续采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替代国”方式降低高额反倾销税率,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 。
随后,在磋商无果后,中方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欧盟对华征收反倾销税的“替代国”做法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审查。 显然,第一阶段磋商并没有取得良好成果,中方决定跨过第一道坎,请求进入专家组审议阶段。 欧盟立即表示反对。

中方代表在世贸组织表示,中方要求DSB(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采取行动,确保欧盟纠正不符合世贸组织原则的做法。
欧盟代表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发表声明称,他们对中方在欧盟目前就是否改变“非市场经济地位”分类进行辩论之际要求成立专家组进行调查的要求表示遗憾。

尽管欧盟拒绝,但世贸组织可能同意在4月19日的争端解决会议上进行调查,因为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如果中国提出第二次争端解决请求,将自动获得批准。
世贸组织的独立专家组通常会花费数月时间进行调查,如果得出有利于原告的结论,则授权原告采取报复性贸易措施。
欧盟委员会内部意见并不统一。 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文件指出,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不会像批评者担心的那样导致大量就业岗位流失。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尤尔基·卡泰宁和贸易专员塞西莉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盟倾向于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是采用新的方法来计算优惠和补贴水平。 。
但无论怎样,中国已经具备了市场经济的条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大势所趋。 目前,全球已有80多个经济体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其中包括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等许多发达经济体。 中国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130多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
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主席梅林德认为,既然中国是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国承认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一点很难反驳。 如果任何国家仍然采用“替代国”的做法,就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除非该国证明该领域的定价机制存在问题。
欧盟尽快承认这一点符合双方的最佳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