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采用的数值与普通螺栓完全相同。
钢柱底部混凝土弹性模量较小,柱底板较厚,锚栓中的撬力很小甚至不存在,对比可知钢材抗拉强度设计值,我国锚栓强度设计值仅为欧美国家的2/3~3/4。
根据目前国内应用现状,按照李德滋教授的另一建议,将锚栓强度设计值取与普通螺栓相同更为合理钢材抗拉强度设计值,并作出如下解释:

“考虑到柱脚处锚栓受力不均匀,乘以系数0.9。考虑到锚栓的工作条件和预埋质量,乘以系数0.9。则0.9X0.9X215=174N/mm2。取170N/mm2与普通螺栓的强度设计值相同。”
目前Q235锚栓的强度设计值仅为普通螺栓的0.82倍,据李德滋教授解释,这一部分是因为锚栓实际上参与了抗剪,考虑抗剪会降低锚栓的抗拉承载力,但在设计时却不允许锚栓参与抗剪,这是一对矛盾。

要求锚栓的抗拉强度分别降低10%和20%,按照第四强度理论,锚栓所承受的剪力要达到0.和0.6Aefy,这是一个很大的剪力。
前文提到,我国标准中锚栓的抗拉强度值是偏安全的,且比欧美有较大的剩余承载力。

注:第三强度理论又称最大剪应力理论或屈服准则,该理论的塑性破坏条件为:σ1-σ3≥σy,其中σy为屈服法向应力。
第四种理论:变形能量密度理论,适用于大多数塑料材料,比第三种理论更精确,但不如第三种理论方便。第四种强度理论又称最大形状变化比能理论。此理论适用于塑料材料。

第三、第四强度理论属于材料力学问题。
在各个制造业中,都会用到不同性能的材料,主要是各种金属,包括合金材料和改性塑料。

各种材料的选用都离不开对①抗拉强度②抗压强度③弯曲强度④剪切强度的考虑。如果超过强度极限,材料的密度就会改变,失去弹性而“屈服”。
附:《钢结构设计标准》-2017表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