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22-24日 武汉
会议规模:500人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协同处置、油气田环境污染治理、废酸废盐利用处置、新能源固废处置专题论坛
年度盛会,大咖云集,演讲、展位、赞助,火热招募
金旋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2023年版)》,其中部分主要省份对生活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定价进行调整,国家发改委公告2021年第8号也予以废止。
《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2023年本)》中,目录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市、区)的环境保护收费。
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2023年版)
最新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如下:
北京
(1)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每吨不超过3000元
收费文件(文号):京价(征)字[2003]303号、京发改字[2014]2137号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收费标准:固化填埋1945元/吨、直接填埋1591元/吨、普通焚烧(热值≥/kg)1995元/吨、低热值焚烧(热值
上述收费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限。
收费文件(文号):经发改[2008]1008号
天津
(1)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床位每天2.5元;一级(含未定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月不超过1200元;乡镇卫生院每月不超过800元;门诊部每月不超过300元;诊所、卫生院、医务室每月70元;村卫生室每月50元;其他卫生机构每公斤3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60元,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80元,其他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1.0元。
河北省
(1)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每床位每天收费1.6-5元;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实际产生废物量每公斤收费2.7-6元。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电动汽车充电、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纯电动公交车0.6元/千瓦时,其他车型1.0元/千瓦时;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政府按照不超过其他电动汽车上限标准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请参照各市县相关文件。
山西省
(1)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3.5-5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40-105元/吨;宾馆、旅店2-12元/床位/月;商业店铺及其他商业场所0.2-1.2元/平方米/月;长途客运车辆1.5-2元/座/月;餐厨垃圾2-18元/间/天。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电动汽车充电及换电服务收费:收费标准:0.45元/千瓦时
内蒙古自治区
(1)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盟(市)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高温焚烧每公斤3.5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斤2.7元;直接填埋每公斤1.8元;剧毒废物每公斤400元;含易制化学品废物每公斤67元。具体收费标准请查阅各盟(市)相关文件。
辽宁
医疗废物处理费用:收费标准:按床位收费:1.9-2.6元/床位·天;按时间收费:30-2000元/月;按重量收费:3-6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吉林省
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含医疗废物处置费及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吉价经[2004]4号等。
黑龙江省
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门诊0.10-0.30元/人次、住院1.1-3.0元/床位·天;无床位或床位较少的医疗机构,根据业务面积、从业人员人数,按年(月)计算收取一次性医疗废物处理费400-10800元/年;
其他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列入《医疗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送医疗废物处理企业处置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50-1.62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各市县相关文件为准。
上海
(1)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有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N=3.9×M/1.25元/床日(M为按床位收费的医疗卫生机构全年每床日产生医疗废物的平均重量),医疗废物重量为3.3元/公斤;无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月产生医疗废物100公斤以上3.3元/公斤,月产生医疗废物30-100公斤260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30公斤145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公斤以下90元/月。崇明区医疗废物处理费由区人民政府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区有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理费用:收费标准:粉煤灰:1860元/吨;废电池:2340元/吨;工业废物:2340元/吨;仪电废物:1680元/立方米;废感光液:2600元/吨;废胶片:1000元/吨;废胶卷:1500元/吨;已显影废相纸:1000元/吨。
(3)电动汽车充电、换电服务收费:收费标准:充电服务费不超过1.3元/千瓦时。
江苏
(1)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按重量计算,2.5-5.85元/公斤;按床位数量计算,1.55-2.2元/床位/天。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收费标准:1.3-5.85元/kg;工业危险废物、社会源危险废物、剧毒废物:焚烧处理2-20元/kg;填埋处理2.8-3.2元/kg。具体收费标准请查阅各市县相关文件。
浙江省
(1)危险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医疗废物处理收费标准为2.5-3.3元/床位·天;其他工业危险废物收费标准为8000-80万元/吨。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城市相关文件。
安徽省
(1)医疗废物处理费:收费标准:最高3.3元/公斤或1.5-2.5元/天。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收费标准:1.5-4.4元/kg,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福建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固定床位2.2-2.6元/日。非固定床位日出院费:30公斤以上2300-2700元/月废钢铁回收价多少钱一吨2023,20-30公斤以上1600-1900元/月,10-20公斤以上850-1050元/月,5-10公斤以上500-630元/月,2-5公斤以上380-480元/月,1公斤以上180-240元/月,1公斤以下100-140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地级市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收费标准:剧毒物质3.2元/公斤、重金属2.1-3元/公斤、无机污泥1.7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地级市相关文件。
(3)电动汽车充电、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充电:电动乘用车0.9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江西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1)按床位收费,2.5元/床·天。
2)按门诊人数收费:0.1元/人
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1)根据营业面积或日垃圾产生量废钢铁回收价多少钱一吨2023,收费标准为100-2100元/月。
2)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600—850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不超过500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3)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商业集中充电设施服务费不超过1.2-1.8元/千瓦时(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服务费不超过1.26元/千瓦时(含电费)。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山东省
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1-3.9元/天/床、或40-350元/月/床。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城市相关文件。
河南省
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1.5-2.5元/天/床。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湖北省
(1)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服务费:
收费标准:①以协商、议价方式成交的,收取不高于实际成交金额1%的费用,买卖双方各承担50%;②以固定价格转让方式成交的,向卖方收取实际成交金额4%的费用。
(2)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收费为1.1-3元/床·天;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收费按医疗单元为40-70元/台·月,按医疗废物重量为2-3.5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湖南省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每人每天1.8至2.7元。
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日产生医疗废物量(公斤)收取每月100至1200元。
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按日产生医疗废物量(公斤)缴纳费用,每月100至1200元,或按每吨医疗废物缴纳费用,3800至4000元。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城市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高温焚烧处置3元/公斤;固化、安全填埋1.8元/公斤;物理化学处理填埋2.9元/公斤。
广东省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0.3-3.7元/天/床、120-4900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1.7-310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按床位数计算,1-3.4元/床位·天;按医疗废物产生量计算,2-5元/公斤或50-1200元/月。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地级市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理费:
收费:
工业危险废物、社会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含固化、填埋):4元/公斤。
物理化学处理(含固化、填埋):4元/公斤。
固化处置(含填埋):2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地级市相关文件。
(3)城市地下管线使用费:
收费:
日养护费:398.4~458.16元/平方米·年。
连廊进场费:88.75~2969.36元/米。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地级市相关文件。
海南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
无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费按每天实际占用床位数计算,标准为3元/床·天。
其中,精神病医院、骨科专科医院、临终关怀院等疗养院床位使用率按80%计算。
综合医疗机构门诊收费为0.12元/人次。
医疗废物处理费按月向社区服务站、门诊、私人诊所、卫生院等没有床位的医疗机构收取。
其中,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下(不含40平方米)的,按100元/月收费;4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的,按120元/月收费。
100-2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收费为160元/月。
200-400平方米(不含400平方米)收费280元。
400平方米以上,收费400元/月。
中医、牙科等专科诊所按80%计算。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
焚烧处置(含灰渣固化、安全填埋):4.5元/kg。
固化填埋处置(含安全填埋):3.6元/公斤。
物理化学填埋处理(含固化、滤渣安全填埋):3.6元/kg。
直接填埋处理:2.4元/公斤。
剧毒物品处理:400元/公斤(含直接接触包装材料)。
实验室试剂处置费用:20元/kg(含技术分类和直接接触包装)。
处置含易制毒化学品物质:65元/公斤(含直接接触包装材料)。
(3)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为0.65~0.9元/千瓦时。
其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为0.65~1.1元/千瓦时。
充换电服务费上限为0.60元/公里(含电费、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重庆
(1)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一般危险废物。
焚烧处理:不超过4.5元/公斤。
固化填埋:不超过3.5元/kg。
直接填埋:不超过3元/公斤。
废液处理:不超过3元/kg。
特殊危险废物及其包装:
一般废弃化学品及其包装:每公斤不超过20元人民币。
废弃剧毒化学品、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品及其包装:每公斤不超过3000元。
(2)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充电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超过每千瓦时0.4元。
四川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
按床位收费:≤2元/床·天。
按重量收费:≤2元/公斤;包月:≤200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城市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可综合利用的特殊危险废物:≦3元/kg。
废弃剧毒化学品:≤1元/克。
其他废弃化学品:≤20元/公斤。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8元/公斤。

工业废水处理污泥:≦3元/kg。
其他危险废物采用焚烧工艺无害化处置≤5元/kg,采用固化+填埋无害化处置≤4元/kg。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城市相关文件。
贵州省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每床位每天不超过1.9元。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安全填埋2.0元/kg。
高温焚烧4.0元/公斤。
固化处理:3.0元/kg。
物理化学处理:4.0元/公斤。
特殊危险废物处理费用为20-2000元/公斤。
云南省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1.2-3.5元/床/天、80-600元/月、3-6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1.07-40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相关文件。
西藏自治区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费按3元/床·天收取;三级以上、三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分别按其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实际使用床位数的95%、80%计算。
对社区医疗机构、门诊部、没有住院床位的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理按照月度定额收取费用。
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每月费用为80元;营业面积10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每月费用为120元;营业面积201平方米至300平方米每月费用为200元;营业面积301平方米以上每月费用为300元。
陕西省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
医院按实际使用床位收费,每张床每天1.5元至3元,或按床位数量(或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定额收费,每月300元至1200元。
门诊、诊所、保健室等没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其占用面积收取固定费用,为每月20元至210元(或同等标准)。
对产生医疗废物数量不稳定的单位,按每公斤2元至6元的标准收取费用,或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参照此标准协商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地级市相关文件。
(2)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地方政府按照价格权限制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0.50~0.7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照各市(州)相关文件。
甘肃
(1)危险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医疗废物处理费、其他危险废物处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2)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地方政府按照定价权限制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为0.50~0.7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青海省
(1)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费标准为40-90元/吨等;餐饮业、娱乐业等营业网点收费标准为0.30-1.5元/平方米·月。
各类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矿渣等,按实际产生量30-53元/吨计收垃圾收费。
各类零散路摊按实际占用道路面积,按每天每平方米0.6元至2元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2)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住院床位1.06-2.67元/床天。
无床位或床位少的医疗机构费用为7-5000元/年。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3)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危险废物分类处置收费:1.2-10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4)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上限0.30-0.85元/千瓦时。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
(1)医疗废物处理费:
收费:
有床位的医疗机构:2.00元/床·天。
无床位,15~80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1-100元/公斤。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3)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最高0.45元/千瓦时—0.5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第二轮会议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协助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和处置相关企业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和机遇,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4年3月22日至24日在武汉举办“第七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有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1.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2日-24日(22日签到)
地点:湖北武汉
二、会议主要议题
科技助力危废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会议初步安排
1. 开幕式及主旨演讲
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新趋势及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2.危险废物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解读
3.“无废城市”建设中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选择
4.国家危险废物重大项目建设进展
5.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化、管理数字化
6.危废行业发展机遇
挑战
2. 分论坛
分论坛一: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专题论坛
学术召集人:杨宇飞 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
行业召集人:徐玉英会长
1.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现状及趋势
2、铝灰/再生铝灰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3.废活性炭再生及高值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4.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5.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技术、工艺及装备研究
6.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7、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8.等离子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的应用
9、危险废物处置预处理技术与设备
10、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技术与设备
分论坛二:危险废物协同处置专题论坛
学术召集人:闫大海 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
行业召集人:刘可 联席会长
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2.工业窑炉危险废物协同处置环境监测与安全要求
3. 钢铁冶炼炉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研究进展
4.燃煤锅炉协调固体废物处理技术与污染控制
5.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固废处置技术及污染控制
6、有色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及污染控制
7.陶瓷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
8、替代燃料制备技术在危废行业中的应用
9、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及破碎技术与装备
10、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技术
11、转炉协同处置油漆桶案例
分论坛三:油气田环境污染防治专题论坛
学术召集人:西南石油大学刘玉成教授
1.油气田行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解读
2. 油田行业现状及污染控制市场需求
3、含油污泥资源化处理技术与装备
4.钻井泥浆利用及处置技术装备
5.油田开发废气处理技术及设备选择
6.油田开发废水处理工艺及设备选型
7.石油工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措施探索
分论坛四:废酸废盐利用处置专题论坛
学术召集人:郑阳主任
行业召集人:韩正昌总经理
1.废酸、废盐处理现状及环保管理要求
2.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3、膜技术在工业废酸处理中的应用
4、移动式废酸处理设备及回收利用技术应用
5、废盐处理新技术、新装备
6.碳化、超临界、等离子等技术在废盐领域的应用及案例
7、工业废盐及高浓度含盐有机废水焚烧技术
8、工业废盐水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
分论坛五:新兴固体废物管理与利用专题论坛
学术召集人:华中科技大学段华波教授
行业召集人:张子悦总经理
1.新能源行业固废环境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2、报废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市场前景探讨
3. 退役风电叶片回收利用技术路线
4、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综合利用
5.锂电池资源利用技术
6.废旧电路板资源化利用流程
3. 供需匹配
大会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与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保实践、设备和项目,解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之间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金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企业展示洽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大会共设置50个企业展位,展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技术与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互动,实现供需精准匹配。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亚洲和太平洋区域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共同组织:
五、参与单位
1.监督,产生,运营,收集,运输,治疗和处置有害废物的企业;
2.开发用于减少危险废物的技术的研究机构;
大学,大学和企业;
3.与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运输,在线测试等有关的设备制造商;
4.石油和天然气污染控制和资源利用领域的企业和机构;
5.新能源废物的一代,处置和技术单位,例如废物光伏模块,风力涡轮机叶片和电池电池;
6.投资和融资机构以及相关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