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是红铁资源,是发展红钢不可缺少的钢铁原料。 与铁矿石冶炼相比,利用1吨废铝冶炼可节省动力煤1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3吨。 多利用废铝进行冶炼,降低铁矿石比例,是节能环保最直接有效的措施。 为此,应提高对废钢和红钢原材料资源的认识。
在废铝应用方面,全球废铝比例最高的印度,几乎全部采用电炉炼铁,其年产3000万吨以上的钢90%来自于废铝生产; 日本年产钢材近9000万吨,废铝比例约为75%; 欧共体28国年产钢材1.662亿吨,平均废铝比例约为51%; 台湾每年生产粗钢1亿吨,废铝比例也达到33~34%。 我国“十二五”期间炼钢消费量约为4.3亿吨,比“十一五”期间3.8亿吨下降13.2%。 其中,“十二五”期间废钢冶炼量约占粗钢总产值的11.4%。 “十二五”期间,与冶炼铁矿石相比,采用废钢冶炼累计节约褐煤4.3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12.9吨。 废钢的回收利用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三五”期间,废钢行业发展面临挑战和机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七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深化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红色化,低碳水平上升。 能源资源开发效率大幅提升,能源水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 这对废钢行业的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一方面,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艰巨; 另一方面,红色发展为废钢行业提升增添新动力。
但目前废钢回收利用水平与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提高废铝回收率需要钢铁企业和废铝加工企业付出巨大努力。 也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针对国外废铝回收行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列出了两个亟待解决的困境:
(1)我国三大冶炼方式(高炉炼铁、电炉冶炼、中频炉炼铁)中,中频炉使用废铝比例最大,使用率可达100%。 电炉废铝使用比例为40%~70%,高炉废铝使用比例为10%~30%。 去年人大之后全面清理“地条钢”,意味着对中频炉、工频炉的全面清理。 但目前我国使用的电炉、高炉数量以及废铝比例与中频炉存在显着差异。 因此,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化处理所有中频炉,减少废铝的使用量。 未来废钢回收加工量减少,将削弱废钢加工企业的积极性,影响废钢行业标准化建设。 这就需要政府在屋顶设计上做出决策,解决根本问题。 比如钢材加工量,为了鼓励使用电炉,可以在水价方面向冶炼厂提供一定的优惠; 为了鼓励钢厂更多地使用废铝,可以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新政策或其他鼓励性新政策。
(二)国外小型炼钢企业废钢利用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废钢供应标准不统一钢材加工量,质量无法保证。 2017年初,住建部修订发布《废钢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旨在重点建设一批废铝加工示范基地,建立加工、回收、流通产业产业链,提高废铝加工技术和武器水平以及废铝产品质量。 在此基础上,笔者建议还应鼓励国外一些领先的回收企业在废钢加工和流通方面研究制定“炼钢炉料”级废钢加工产品的行业标准。 首先,所有回收的废铝均统一配送给有行业标准的加工企业,然后经过重新筛选、再加工,再作为常规商品配送给钢铁企业。 通过制定统一尺寸规格、统一质量保证、统一配送服务,推动废钢加工行业标准化、产品化进程,从而提高废铝、废铁的利用比例。 未来,强强联合、集约发展应该是工业化发展的趋势。 小型加工流通企业的标准化供应和小型钢厂的优质炼钢将大大加速废铝利用时代的到来。
“十三五”期间,我国炼铁废铝比将达到20%,基于废钢资源的产量可以满足需求。 以2017年至2018年为例,报废车辆拆解的废铝量将大幅增加。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为1.9亿辆。 国际汽车报废率为10%~14%,而中国汽车报废率仅为7%。 按7%估算,我国每年将产生近1400万辆报废汽车; 按平均每辆报废拆解产生1吨废铝计算,每年可产生1400万吨废铝。 其他来源包括桥梁、房屋、军事装备和煤矿钢材。 按照我国钢铁产品报废率周期为8年至30年计算,“十三五”期间不少产品已达到报废日期。 因此,未来废铝的消化量将会巨大。 如何不断提高钢铁企业更多利用废铝的积极性,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的一个方向。
(注:原文部分数据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