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北京新机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04-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二手钢材网    浏览:119    评论:0    
核心提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从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到混凝土拌合物卸料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视频资料应当保存直至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

微测,打造测试检测行业最大平台

点击下方菜单进入微测网站平台

正在建设中的北京新机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北京新机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相应环节将对新机场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钢材承诺书质量产品怎么写_钢材承诺书质量产品有哪些_钢材产品质量承诺书

该通知对新机场项目在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要求等方面都提出了严格要求。 其中,在工程质量方面,通知要求新机场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督促领取授权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承诺书。 ;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钢筋供应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等落实终身质量责任制并签订承诺书。

对于备受关注的建筑材料质量,通知还明确,施工总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应当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配备有混凝土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监督混凝土生产过程。 ;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对来料、设备、构件进行检验; 钢筋原材料进厂检验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二次检验,并按规定程序将相应批次的钢筋原材料撤出现场。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未经主管人员签字验收的材料、设备和零部件。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还必须加强预拌混凝土的现场验收和浇筑、养护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其中,施工总承包商应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从进入施工现场到卸出混凝土混合料的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保存视频数据直至工程主体结构验收; 混凝土拌合料进入现场时,施工、监理相关人员应检查并接受混凝土拌合料的运输单及关键数据,并按照相关规范检查混凝土拌合料的坍落度。

根据要求,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作业面和泵车现场应各有一名施工人员或质检人员和一名专业监督人员进行旁场管理; 混凝土拌合物运输文件的现场验收人员栏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混凝土养护工作,确保养护到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新机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原文:

钢材承诺书质量产品怎么写_钢材产品质量承诺书_钢材承诺书质量产品有哪些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新机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京建发[2018]26号

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促各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结构长城杯、竣工验收等质量目标长城杯、鲁班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新机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一)建设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的负责人,负责新机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人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并持有授权委托书; 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新机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并配备满足质量管理需要的设施。 质量管理人员,包括土木工程、机电工程、管道工程等领域的质量经理和职业经理。其中,质量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土木工程、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质量经理和职业经理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法定代表人质量责任制度、工程直接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施工招投标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工期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公示制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 建立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商、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商、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等质量管理人员名册,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和所承接工程的质量内容,并及时更新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办理。

(二)建设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建设总承包商应当选派一名集团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以上)负责新机场建设项目的现场指挥。 承担三个以上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人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 质量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及其他部门的专业工程师组成,每个专业至少配备一名技术经理。 集团公司领导和专门质量管理机构人员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新机场承包工程质量管理状况。

施工总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质量管理需要的质量管理人员。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技术部负责人、质量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施工人员、质检人员、材料技术人员、数据技术人员、检测人员等,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应在至少应包括土木工程、机电、水暖等专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至少应包括桥梁、道路等专业。 各专业人员应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或培训证书。

施工总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6人,机电、水暖专业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机电、水暖专业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且不少于2名测试人员。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机电、水暖专业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1人,专业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1人。测试员。

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至少2名质量检验人员和1名施工试验管理人员,并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质量管理人员按照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标准配备,折算为工程合同价2亿元,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折算为工程合同价款为5亿元。

施工总承包商应建立包括分包(专业、劳务)、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名册,载明其技术质量职责和所办理的技术质量文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进行。建造或建造的开始。 ,并根据人员动态及时更新。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技术部负责人、质量部负责人变更时,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字文件目录(试行)》(建石[2008]42号)的要求,在相关工程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专业印章。

(三)监察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人员配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

首席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聘任,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并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 具有注册工程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接受过监理业务培训。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主任授权负责某一专业的监理工作,并明确出具监理文件的权限。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接受过监理业务培训; 监理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接受监理业务培训,并按专业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人数,并对质量管理人员名册进行审核并签字。

监理单位首席监理工程师变更时,应当经建设单位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GB/)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 382)的要求,在相关工程管理文件上签名并加盖专业印章。

2、工程质量管理

(一)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1、加强工程质量关键过程管理。 工程开工或者施工前,应当督促建设总承包商、监理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关键工序管理制度》(附件1)和工程质量关键工序验收。

2、加强施工工艺样品和首段(第一条)验收管理。 工程开工或施工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商、监理单位落实《施工工艺模型及首段(首条)验收制度》(附件2),并参加工艺样板和首段(首段)验收制度。第一篇文章)接受。

3、加强不合格品的跟踪管理。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不合格物品处置制度》(附件3)的要求整改施工质量问题,处置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试验、不合格混凝土强度试块等。 ,并及时形成相关记录。

4、加强物资标识、物资检验鉴定和物资留置管理。 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商确定需标识和保留的材料清单,明确材料检验标志的标​​准和内容,督促施工总承包商按要求进行材料标识、材料检验标记和材料保留。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查阅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部、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分部验收计划》,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重要分部工程或者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验收。监理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6、加强项目数据管理。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资料应按要求进行抽查。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定》(DB11/69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定》(DB11/T808)中要求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文件应当签名(盖章),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建立工程质量持续改进体系。 定期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质量隐患,定期评价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八、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监督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授权书、承诺书; 督促建筑总承包单位组织钢筋供应商、预拌混凝土配料站、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等落实终身质量责任制,签订承诺书。

9、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经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 施工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10、工程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者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目前尚无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单位制定适用“三新”的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方案应符合《北京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审查管理办法》和“三新批复”(京建法〔2007〕102号)要求。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1、施工技术方案质量管理

(一)施工总承包商根据设计图纸、规范标准要求和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遵循《工程质量关键工序管理制度》要求确定《工程质量关键工序清单》并编制《工程质量关键工序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质量关键工序专项建设方案》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保存专家论证报告;《工程质量关键工序专项建设方案》需要修改的,应当《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报送审查。 《工程质量关键工序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涉及安全的,应当有必要的验证和验证说明。

专业分包施工计划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经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然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二)施工总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公开制度。 施工计划应当由计划编制者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相关项目经理和作业人员披露。 技术公开记录应当载明公开的时间、接受公开的范围和人员、公开的部位、公开的内容,并应当由双方在公开现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及时签署审查意见。

2、建筑材料、设备及构件的质量管理

(一)施工总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应当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要求,派出具有混凝土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对来料、设备、构件进行验收。 现场检验不合格的钢筋原材料,不得进行二次检验,并按规定程序将相应批次的钢筋原材料撤出现场。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未经主管人员签字验收的材料、设备和零部件。

(三)监理单位应当及时验收施工总承包单位报检的建筑材料、设备、构件,对需要见证检验的,应当见证、抽样、提交送检材料; 对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拆除。 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或相关专业工程材料从施工现场撤出,应当有见证和记录。

(四)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建筑材料、设备、构件的现场验收管理,不得使用《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材料。 。 建筑材料、设备、构件的合格证、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必须合法有效,外包装标识清晰完整,环保指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施工总承包商应建立重要材料保留制度。 对工程隐蔽后涉及结构安全、重要功能且不便检查的材料应重点保留; 整理留存材料目录,并会同监管单位审核落实; 设置物资存放仓库并安排专人看管; 建立留存物料台账并及时更新。

(六)施工总承包商应建立重要材料标识制度。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功能的重要材料应重点进行特殊标记。 标记方式包括外包装文字标签或二维码。 标志材料目录应当整理后经监管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7)施工总承包商应根据材料类别和检验条件分类存放、贴标,并悬挂统一检验标志。 检查标志的材质和尺寸应统一且可回收。 至少应包括:材料类别、生产厂家、进场时间、进场数量、规格型号、检验状态、检验时间及施工、监理单位验收人员等信息。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一)建设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应当按要求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及时签订授权书和承诺书。 建设总承包商应当组织混凝土搅拌站、钢筋供应企业、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等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按要求及时签订承诺书。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关键过程管理制度》和《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及不合格项的管理。关键流程。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样本指南及首段(第一条)验收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施工工艺模型和首段(第一条)验收制度。 施工工艺样板和首段(首件)施工完成后,施工总承包商应及时报监理单位验收。 合格后才能进行大规模建设。

(4)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预拌混凝土的现场验收和浇筑养护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施工总承包商应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进入施工现场至混凝土拌合料卸出的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视频数据应保存至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为止。 混凝土拌合料进入现场时,有关施工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验收混凝土拌合料的运输秩序和和易性,并检查混凝土拌合料的塌陷情况。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作业面和泵车现场应各有一名施工人员或质量检验人员和一名专业监督人员进行旁站管理。 混凝土拌合料运输单现场验收人员栏应由施工总承包商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施工总承包商应安排专人负责混凝土养护工作,确保养护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夜间施工质量管理。 夜间施工时,场地和作业面应具有满足验收和施工作业需要的照明条件。 夜间进行结构混凝土浇筑、沥青混凝土施工、无机材料施工、土石方回填、防水工程和外保温施工等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功能施工的工序时,施工总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应在场。负责带班并进行专业质量检查。 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并在并列记录上签字。

(6)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土方开挖和回填的顺序,避免重复开挖和不合理回填; 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填料。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单位审查的《土方回填施工方案》进行土方回填,按要求分层回填、压实,并按要求进行回填土干密度试验。 合格后才能进行前一层回填土的施工。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 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须经监理单位审核,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试验、检查管理。 施工总承包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测、检测计划,并会同监理单位审查并实施; 加强见证检验管理,保存取样、制样、标识工作的相关视频或图像记录。 视频或图像记录应清楚地反映取样、准备和标签工作。 样品、试件标识、取样者、见证人等信息; 加强测试委托和见证记录的管理,测试委托表和见证记录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九)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按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实施。 《边站监理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详细结构防水施工、外保温施工等关键部位和工序纳入边站监理范围。 侧车站的主管应仔细保留侧车站的记录。

4.工程数据管理

(1)施工,监督,建筑和其他单位必须确保项目数据真正反映了项目的实际情况。 与项目同时形成,收集和组织工程数据钢材产品质量承诺书,以确保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对于由建筑部门合同的专业合同建筑项目,分包单位应直接移交给建筑单位生成的施工数据; 对于由总承包商合同的专业合同建筑项目,分包单位应将生成的建筑数据提交给总建筑承包商以摘要,然后将其交给建筑单位。

(2)施工,监督,建筑和其他单位应及时签署和批准项目文件。 项目负责人和首席监督工程师必须根据相关文件和规格严格执行签名和密封程序。 签署合同的专业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建筑工人,质量检查员和专业监督工程师必须满足要求,他们的笔迹应很明确。 项目数据的所有签署者都应包括在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中。

(3)应加强建筑材料质量认证文件的管理。 质量认证文件应包括一致性证书,工厂检查报告,类型检查报告等。除了类型检查报告和钢铁产品质量证书外,还应保留原始证书和工厂检查报告; 建筑总承包商应验证钢产品质量证书和原始类型检查报告,并保留副本。 应该由负责人签署,应注意,副本与原件一致。 监督部门应加强钢铁质量证书的验证。

(4)建筑,监督,建筑和其他单位应严格遵循“建筑工程数据管理条例”(DB11/69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据管理条例”(DB11/T808)和城市建筑档案的相关要求组织和归档工程数据。

5.项目接受管理

(1)施工总承包商应在项目开始之前制定“分区,分区,副投射和检查批次”。 该计划应阐明细分,子项目和检查批次的划分和接受标准,包括分区和验收标准的亚项目和检查批次以及当前规格和标准等不涵盖的批次,并阐明重要的子检查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分。 部门项目。

(2)建筑总承包商应加强对隐藏项目,次项目,细分项目和单位项目的自我检查,并根据需要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接受。 如果施工失败或未能通过接受检查,则不得进行隐蔽或随后的施工。

接受隐藏项目,检查批次和次项目的接受应受到专业建筑工人(专业工头)​​的自我调查,并签署批准。 通过质量检查员的检查后,可以将他们提交给监督工程师进行检查和接受。 专业的分包项目应受到自我调查并签署,以供专业分包单位批准。 在向建筑总承包商报告检查和签名后,可以将其提交给监督工程师进行检查和接受。

分区项目接受程序和参与接受的人员应按照细分项目接受要求执行。

在分支机构项目和单位(子单位)项目的质量接受之前,建筑总合同单位集团公司应组织公司技术质量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并进行检查记录。

(3)检查批次的住房建设项目,子项目,细分项目,部门项目,子单位项目和子单位项目接受表,应按照“统一的接受标准的附录建筑项目的建设质量”()。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检查批次,次项目,细分项目,部门项目,子单位项目和单位项目的接受程序应遵守“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质量检查和接受标准”的相关要求(( DB11/1070)。 该表格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据管理条例”(DB11/T808)的相关要求实施。

(4)监督部门应迅速组织隐藏项目钢材产品质量承诺书,子项目,细分项目和部门项目的接受以及根据需要完成单位项目质量的完成预感。

3.企业和项目检查要求

(1)建筑,监督,一般建筑订约和其他单位应建立多层检查系统,以控制整个项目质量的过程,并定期对正在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 建筑总承包商和监督部门应组织公司的技术质量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

(2)监督部门的首席监督工程师和建筑总合同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生产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和专业监督工程师,每周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 项目部的质量检查员应根据专业劳动分部进行对现场的持续检查。

(3)应保留在每个单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书面检查记录。 建筑总承包商负责纠正相关质量问题并形成整流记录。 对于通过施工和监督部门检查期间发现的质量问题,建筑总承包商应构成纠正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应确认纠正结果。 如果建筑总承包商拒绝进行纠正,则监督部门应将其报告给建筑部门和建筑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

4、其他要求

(1)除了严格执行此通知外,建筑单位,建筑单位,监督单位和其他单位还应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规格,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

(2)建筑部门,建筑部门和监督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相关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3)本通知应从发行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质量关键过程管理系统

2.施工过程样本指南和第一部分(第一篇文章)接受管理系统

3.不合格项目的处置管理系统

北京市政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

App问题库:微测试每天都与您同在!

添加微信客户服务微信以了解更多信息。 您将是通过2018年考试的人。 快点。

钢材承诺书质量产品怎么写_钢材产品质量承诺书_钢材承诺书质量产品有哪些

微观经验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热播视讯

推荐视频

    Copyright © 2017-2020  二手钢材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皖ICP备200083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