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上海的物质回收方法已连载三期。 本文将是最后一篇,讲述整个物资回收体系的社会管理模式,这个体系在解放后如何继续存在,解放前的回收人员如何在新的回收体系中生存。 对比新形势下上海现行的废铁回收体系,不难看出差距。
四、经营网络:
合资前,废旧物资业务交易虽然复杂,但有一个“主旋律”在发挥作用。 不论地摊商户或座商,不论职业,所有的经营活动都是围绕市场中心基地(小市)展开的。 其中既有废铁也有二手货; 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具; 各有进货源,各有多种销售渠道。 从社会到投标人,从市场到中间摊贩或摊位,再从摊贩到生产或市民。 也就是说,从分散到集中,再从集中到分散,如此循环往复整个过程,就构成了这个业务网络。 因此,它们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各有所长。

示意图如下:

以上仅为示意图,仅供参考。 因为比较复杂,所以无法概览(注:上面大部分是摊贩,下面多是中座摊贩、中档摊贩)。
尽管这个庞大的废品经营网络动荡不安,但解放后、联营前,小贩们成立了商贩联合会和废品分会; 在一些较大的市场,政府设立了市场管理办公室和税务办公室。 并组织了所有的摊贩和席位摊贩,成立了几个大团伙,选举了理事。 落实小贩小贩管理、经销商管理、经销商互助等措施,市场交易秩序井然、组织有序。 每日成交量和退出。
由于交易的不断发展和需要,许多原来的“小市”改为全日盘和半日盘。 因此,商家可以从容地到城东、城西、城南、城北的一些“小市”去采购自己需要的专业商品。 使全市市场更加活跃。
废钢市场的相互交易多样、快速、激烈。 某专业经销商在统一摊位看到自己需要的货品后,会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当场与中转摊位经销商进行协商。 有的讨价还价;有的讨价还价; 在数量上,一些比较贵重的废铁(如铜等)是称重的,有的通常是在废铁堆上议价。 有的双方关系比较亲近,伦杜一付钱就走; 有的怕后来者抢购,吵完价就抢购。 采购结束,有些货品短缺,用自行车或“骑马”运走; 有些货物太大,他们会租排车、人力车,或者用自己的排车拉回去。 有的在一个“黎明集市”买了很多,或者买的差不多了,回家加工销售; 上去买。 甚至在三天内跑了好几个“小石”。 因此,无论是直接投标人还是中间商,都整天疲于奔命、忧心忡忡。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小市上的绝大多数竞拍者都是所谓的“二手商”专业经销商。 据悉,还有一些工匠。 比如,有的把能用的黑白铁锅、铁皮、薄片收回来,加工修整制成成品,再投放市场,流向人民市场。 又如,有的修表人把一些旧表、台钟买回家,修好,换新再转让。 其他还有估价的衣服、旧鞋、木架板等等,都是修旧利废的好资源。 此外,在二手商品方面,成立了一些专业商家,如珠宝文物店、二手书店等北京废钢材回收,竞拍珠宝、玉器、器物、文物、旧书等。 订购一些“书房四宝”和您需要的东西。 例如,有一个人喜欢吉他。 因为当时中国产的销量太低,他两次去小市摊买了一把美国产的吉他。 实际上,它是一个综合性的大市场,既有生产资料,也有生活资料北京废钢材回收,有新的,有旧的,有废弃的。
第五,由分散到集中。
1.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运营机构的组建。

1957年和50年代初期,是我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的高潮时期。 农村普遍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 手工业实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并建立了公私合营的鞋厂和鞋店。 但在广州,一群约7万人口的个体小贩和个体商贩仍散布在各地,只有各区主管部门和工商联对所有商贩进行了资产核实。 其他照常营业。
为尽快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省供销社南京办事处在省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筹备,从税务局选拔了一批党员,银行、公安局在王府井西口上班。 成立上海废铁事业部。 负责民营改造,作为首家国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出现在本市。 同时,西单、东四、西单、西四、崇文、前门、宣武7个区分别筹建招投标站(区公司前身),在建站的同时推进单位回收业务。 以及方对私改造的复杂而紧张的工作。 各区招标站除从区内行业中选拔部分工作人员外,还选拔了一批在区内行业内具有一定地位和威望的民营骨干人员。 在市、区双重领导下,密切配合税务局、商务局(工商局前身)等主管部门,按照民营改革新政更高层次上,合资合作等集中管理安排逐步稳步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一些区站正在规划中,既没有固定的办公地址,也没有配备党员,是否正在建设党群组织。 因此,有的只能暂时借用杂货店的一角打工。 保卫干部大多是从派出所借来的,可见当时创业的辛酸。
2、私人改造简要流程:

建站之初,通过废有色金属(铜局)集中合并,形成了多个协作组。 由此,国家对有色金属实行统购统销、计划管理、统一价格。 之后,对一些大小经销商实行合资。 只剩下少数商人和一大批资金比较大、家庭多、生活比较困难的摊贩。 这一下,不少人都坐不住了。 因此强烈要求联合申请尽快批准合资或合作。 有些人还投资自己的日常用品,如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 有的还自发组建合作店。 因此,1958年初,经区批准,将各摊点集中合并,统一妥善安排。 据了解,玄武、玄武、前门三区共有五千多人。 除了自己安排外,他们还被调往东西部城市和附近的朝阳、丰台、海淀、石景山、通州等郊区。 而且,“北钢”、“轩钢”等一些鞋厂也得到了加固。 他们甚至组建庞大的机动竞标大军,提拔三人一车,插上国有三角红旗,开展分师深入巷子的巡回竞标业务。 同时,各区成立了区公司,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招投标站。 并建设了大、小单位的招投标业务场和车队。 因此,由分散到集中,各区形成了一批合资门店和合作专业群,初步完成了民营改造的艰巨任务。
一、投资定义及构成:
待民营装修基本完成后,经过较短的时间,上述合资门店、合作集团将全部纳入竞标站。 实行统一核算,派出公股代表,安排部分民营骨干,也分派到各级招标站负责领导工作。 但是,在界定私人人员的构成方面,也有一些情况需要提出来。 记得在50年代,有这样一条新的政策规定:凡是投资2000元以上,雇用两个以上工人的商人,都被定义为资本家; 任何低于此标准的人都被定义为小贩。 而在1958年完成基本改造后,据了解,1962年又有新规定:1958年以前的合营企业,一律归为资本家; 1958年以后,都划为小贩。 这样,1950年和1956年的合资企业,大部分投资不到2000元,帮手不到4人,甚至不投资的,都被划为资本家。 比如宣武区永外招标站有个叫贾和生的,是做有色金属生意的。 他本来有摆摊牌照,后来因为生意亏本了,改用四轮车。 合资50年高潮时,此人持证到公司索要报告。 安排在铜仓加工。 因为是1958年安排的,虽然没有投资,但也被归类为所谓的资本家。 因此,“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被“责令”交出“被剥削”的财产。 该人被“批评”后只好从家里退回了一些简单的衣服。 十一届四中全会以后,又重新筛选了这种人。 因此,不仅极少数人被划为资本家,而且大多数人被划为小贩或小地主。 之后,原投资股份全部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