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报道,依据近期公布的《山东省2013至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规划第二阶段实施计划》(简称为《第二阶段实施计划》),山东省正强化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迅速推进核心管控区域内的污染大气环境相关生产项目的迁移。对于不符合环境管理标准的项目,将分别实施限产整改、停产整改以及停止建设等策略。特别要求,临沂三德特钢、江鑫钢铁等钢铁冶金企业的生产线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搬迁和关闭。

《二期行动计划》所列重点项目中,具体指明了2016年需淘汰的落后产能(即压缩过剩产能)的相关项目,以及2017年需完成的涉及重污染钢铁企业的环保搬迁和改造工程。本年度计划关闭的产能涉及60万吨焦炉及其配套设施、80万吨炼焦炉等设备。依据《二期行动计划》的规定,2017年,山东省内将有超过十家的钢铁冶金企业,其生产线及核心设备将遭遇停工和搬迁的命运。该企业将主要生产设备,即钢管生产线,迁移至烟台福山区,并对其进行了除尘、脱硫、脱硝的改造工程;同时,关停了5台630立方米的高炉、3台60吨的转炉,以及拥有360万吨产能的设施;此外,还关停了2台508立方米的高炉和120万吨产能的设备,450立方米高炉及30万吨产能的设施,450立方米高炉和90平米烧结机,以及40万吨产能的设备;还有2台450立方米高炉、2台90平米烧结机和80万吨产能的设备,128立方米高炉和90平米烧结机,以及15万吨产能的设施,以及128立方米高炉和90平米烧结机,以及10万吨产能的设备。

《中国冶金报》记者观察到,在《二期行动计划》正式发布的那一天,众多需要搬迁的企业,它们的新址还在紧锣密鼓地“选择工业园区”的讨论中,故而,这些关停和搬迁的任务是否能在既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还需进一步关注和观察。

依据《山东省2013至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规划》所设定的时间节点和行动方案,山东省明确提出,到2017年,需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至2013年的35%以上,同时确保PM2.5的年均浓度降幅达到或超过8%。为实现这一目标,山东省计划在接下来两年内推进包括5大类在内的4010个环保项目,预计总投资额将达到1107.77亿元人民币。钢铁行业需确保所有烧结及球团设备配备脱硫和高效除尘装置烟台钢材回收公司,并大力推广烧结机烟气脱硝的示范项目。对于焦炉废气排放不稳定达标的情况,必须增加脱硫和脱硝设施烟台钢材回收公司,以保证污染物排放能够持续稳定,符合山东省设定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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