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55 岁男子陈某在果园内使用切割机切割钢材。他未按照消防安全规范作业。从而引燃了一旁的樱桃树大棚。这导致造成了近万元损失。最后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 7 时左右切割机钢材,陈某被大棚主人雇佣。他在果园最南端的樱桃树大棚附近进行钢材切割工作。因为切割作业地点离大棚比较近,同时也没有进行物理隔离。所以切割时产生的火星溅到了大棚的苫布上,进而引燃了苫布,最终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眼前的大棚苫布被点燃了,陈某迅速拿起手边的水桶浇水灭火。当时明火已经熄灭,然而苫布内芯仍在燃烧,陈某没能将其控制住,最终整个大棚都被引燃了。

现场浓烟不断且滚滚向上,火势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目击者马上拨打了 119 这个报警电话。顺义区的消防救援支队在接到报警之后,立刻调派了消防救援的力量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之后,迅速地出动水枪,最终将火完全扑灭。据大概的估算,这场火灾导致了将近一万元的损失。

火灾将大棚的苫布以及塑料布都烧毁了。值得庆幸的是,今天刮的并非东风和北风。倘若火势向东或者向北蔓延开来切割机钢材,那么很有可能会致使更多的大棚被烧毁,亦或者引燃果园里的果树。一旦火势蔓延到东侧的舞彩浅山,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一想到火灾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陈某便懊悔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若因过失引发火灾,且尚未构成犯罪,那么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倘若情节较轻,就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基于此项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陈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春季气候风干物燥,稍微不小心就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消防部门提醒大家:电焊切割属于动火作业,这种作业的危险性比较高。各施工企业应该制定并且落实动火作业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把火灾隐患消除掉,以此来防止火灾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