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了通知。这通知的目的是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简化在建工地的复工程序与流程,以加快办理复工备案。在复工申请材料方面,鼓励通过属地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以及享受在线服务。
全力保障钢材的供应,缓解钢材供需方面的矛盾;全力保障混凝土的供应,缓解混凝土供需方面的矛盾;全力保障砂石等建材的供应,缓解砂石等建材供需方面的矛盾。
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负责人等这些关键岗位人员,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那么就应当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的相关手续。
住建部门与发改部门、卫健部门、工信部门等一同行动钢材供应,及时为企业复工给予帮助,为企业提供了口罩,还提供了体温探测仪,同时也提供了消毒水等这些在防疫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物资。
想尽各种办法来压缩办理的时间。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全程电子化联合审查、安管人员证书核发、商品房预售审批等行政许可的效能进行全面提升。
在复工复产阶段减少检查。对于除了防疫、安全、质量、消防等这些必要项目和执法项目之外的其他检查项目,采用并项综合检查的方式,以此来减少检查单项的频次。
通知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粤建质函〔2020〕23号
广州交通运输局、深圳交通运输局、佛山交通运输局、惠州交通运输局、东莞交通运输局、中山交通运输局,佛山轨道交通局、东莞轨道交通局,广州水务局、深圳水务局、珠海水务局、河源水务局、东莞水务局、中山水务局、阳江水务局、湛江水务局、茂名市水务局,清远水利局,以及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9 号)有相关要求,结合住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一方面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钢材供应,另一方面要抓好复工复产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以下要求,希望能够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筹协调,为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提供保障
(一)指派专人指导重点项目复工

组织专业力量,针对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指派专门工作人员。针对民生保障项目,指派专门工作人员。针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指派专门工作人员。指导这些项目的复工复产管理。指导这些项目的防疫物资供应使用。保障这些项目的复工复产条件。协调这些项目的复工复产管理。服务这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协调保障复工防疫物资
及时了解在建工地的防疫物资配置情况,然后进行报告。积极与发改、卫健、工信等部门协同合作,为企业复工及时提供口罩、体温探测仪、消毒水等必需的防疫物资,以确保能够满足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快项目复工备案办理
简化在建工地的复工程序与流程,以加快办理复工备案。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以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需要建立复工备案的绿色通道。同时,鼓励复工申请材料通过属地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在线服务。
(四)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与相关方面密切联动,帮助建筑企业联系非疫区的劳务输出地,从而开展定向招工。与相关方面建立联系,协助因疫情减员的建筑企业开展工人技能培训。组织各建筑协会,帮助企业解决返岗人员不足以及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的问题。
(五)全力保障项目建材供应
尽全力保障砂石等建材的供应,缓解建材供需矛盾。
二、优化服务,建立各类绿色通道
(六)加快施工和商品房销售相关许可办理
全面提升施工许可的效能,提升安全生产许可的效能,提升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效能,提升施工图全程电子化联合审查的效能,提升安管人员证书核发的效能,提升商品房预售审批的效能等行政许可效能,想尽各种办法压缩办理时间。
(七)加快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复工复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及时返岗,是因为疫情影响。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也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岗。对于这些情况,应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八)减少复工复产阶段的检查
涉及防疫、安全、质量、消防等项目属于必要项目和执法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不采取并项综合检查的方法。而除了这些必要项目和执法项目之外的其他检查项目,采取并项综合检查的方法,以此来减少检查单项的频次。
(九)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落实疫情防控方案之后,能够有序有度地恢复商品房的正常销售。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搭建互联网线上销售平台,借助网上公开认筹以及公开选房等模式来开展销售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依据线上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的需求,及时对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进行优化,增添网上身份认证功能,完善签名认证等功能,以达成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的网上办理。
(十)及时指导宣传
派员进行指导,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协会来交流和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以及各项防控措施。帮助企业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增强企业的疫情防控能力,以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落实责任,努力取得工作实效
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里的责任担当、作风状态、纪律规定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全省住建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起到表率作用,亲身去实践、去行动。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及结果导向,务必将复工复产的各项要求和相关措施切实地抓好、抓细、抓落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