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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提升行动,着力加强管理,提升效能,推动协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该工作方案是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6 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行动是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
一、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
加强设计管理方面,装配式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要将装配率的执行情况及技术措施细化并明确。在施工图设计时,需统筹兼顾建筑、结构、机电、装饰等相关专业的要求,同时要满足构件制作、运输和施工的需求。鼓励并支持设计单位借助建筑信息模型(BIM)来开展专业设计以及分析和优化工作。对于装配式居住建筑来说……

在设计方面,要提升叠合板的占比,要提升楼梯的占比,要提升凸窗的占比,要提升剪力墙的占比等四类标准构件的占比,努力使这些占比大于 60%;在装配式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设计中,必须全面推行并使用管线分离技术。对于装配率大于 60%的混凝土建筑,建设单位需组织专家论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与经济性。对于装配率大于 75%的钢结构建筑,建设单位也应组织专家进行这样的论证。同时,设计单位要在全过程中加强跟踪服务钢材质量出厂合格证,并且不能把涉及结构安全的装配式建筑构件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
(二)严格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需提供满足装配式建筑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以及《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四川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来开展审查工作。对于涉及装配率的后期专项设计,例如装饰装修等方面的设计。建设单位需要向审查机构提供装配率设计承诺书。如果存在涉及装配率变化的设计变更,那么原则上应由原审查机构来负责进行审查。
鼓励企业推广运用新技术。对于暂无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四川省地方标准的技术体系,需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工程技术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要明确该技术是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以及满足相关要求的条件,且论证意见要作为项目设计依据。
二、加强构件生产质量管控

构件生产企业需依据《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以及《关于推进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构件生产的质量保障能力。建立构件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体系。标准构件需按照标准图集来生产,并且要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定制结构构件则要依照相关技术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行生产。当混凝土结构构件出厂时,应当提供质量合格证,还有钢筋、套筒、灌浆材料、吊件等主要材料的复检报告或者材质证书,以及标准养护条件下 28 天的强度检测报告和构件型式检验报告。钢结构构件出厂时,需提供质量合格证。同时,还要提供钢材的合格证、焊材的合格证以及栓钉等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并且,要提供按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三、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控
规范构件的进场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需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具体标准名称未给出)和《建筑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及质量验收规程》(DBJ51/T008)等相关标准规定,按照构件进场的批次来组织质量检查工作,同时要对生产企业提供的套筒灌浆连接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以及灌浆材料性能复检报告进行核验。设计文件若未明确要求对构件进行检验,那么混凝土构件进场后可以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不过必须进行构件实体检验。
加强对施工环节的把控。施工单位需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制定诸如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节点连接质量控制以及首层或首个代表性施工段试安装验收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同时,要依据施工图设计(包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文件以及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标准要求,编制包含施工计划、预制构件堆放、安装、节点连接、构件支撑等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要重点突出预制构件的支撑方式,要重点突出首层或首个代表性施工段的安装,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要针对竖向构件的套筒灌浆施工环节制定具体方案,要明晰灌浆的技术标准,要明晰灌浆的流程,要明晰灌浆的工艺,要明晰关键岗位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应组织套筒灌浆作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施工单位应组织套筒灌浆作业人员开展考核。施工时,要使用与套筒相适配的灌浆材料。只有在具备相应作业环境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施工。并且要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现场试件性能的检验。

监理单位需依据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来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此细则要明确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还有见证取样以及旁站的具体要求。并且该细则需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才能实施。同时,监理单位要重点对施工管理人员针对预制构件吊装及节点连接等关键工序的技术交底进行核查。要加强对首层或首个代表性施工段的相关工作实施旁站监理,包括安装工作、预制构件节点连接工作、装配式结构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工作等关键工序以及关键部位。同时,要对外围护预制构件的密封防水施工进行重点巡检,对验收检验批以及预制构件隐蔽安装情况进行验收检验,并形成记录资料。对于所有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的隐蔽施工,必须实行举牌验收。
建设单位需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来开展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要对工程实体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之后还要形成四方结论意见检查报告。六是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提升工程建设监管质效
认真履行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进行施工质量监管。在过程监督前,要进行监督工作交底;在过程监督中,要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质量管理过程行为的监督;还要抽查预制构件进场质量,以及工程实体结构质量与质量控制资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着重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各环节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责任主体单位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以及执行验收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还要监督验收结论是否明确。并且要形成监督意见。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改进质量监管的方式。需充分运用“互联网+智慧监管”这类手段钢材质量出厂合格证,把“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好并运用好,将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基础信息进行归集,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数据分析,以此来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水平,促使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管理。要持续创新监管的方式和方法,把机械的运行状态纳入监管范畴,把人员的安全行为以及相关培训纳入监管范畴,把工程资料的传输与归档纳入监管范畴,把制度标准的执行纳入监管范畴,以此提升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监管的智能化水平和数字化水平。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