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上半年罚款情况
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机构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的措施。纪律处分如下:
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上海证监局下发《关于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发[2024]17号)等监管函,确认公司合规管理和境外风险管理不足子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场外衍生品业务相关风险指标体系不健全的,责令公司改正并责令相关人员将会受到惩罚。届时将对公司相关负责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监督约谈等措施。

2024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5号),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89,445.21元,并处罚款6,975,000元。处罚决定认定,公司按照中信、中信建投的报价指令,以自己名义认购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客观上帮助中信、中信建投及其客户获取股票收益,私募套利行为得以实现。相关信息参见公司公告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公告编号:临2024-021、临2024-022、临2024-029。
2024年4月,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36号,责令对该公司采取纠正措施。信函认定,公司对其债券承销业务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足。
2024年4月,新疆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乌鲁木齐友友北路证券营业部、秒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号),对乌鲁木齐友友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措施和淼淼发出警告信和措施。监管函认定,该营业部为他人使用客户相关证券账户提供便利,未及时重新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投资者当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融资延期服务。
2024年4月,上海证监局下发《关于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发[2024]180号)等监管函,认定公司未认真评估资金使用风险和情况个股质押对象不明确,未能审慎评估资金风险和用途。开展个人收益互换业务 如果投资特定风险债券的内部控制程序不健全,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个人私募股权基金实际投资标的超出另类投资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的,责令公司采取改正措施,并对公司当时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监督。对话和其他措施。

2024年5月,上交所发布《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2024]82号),对公司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监管函认定,公司在保荐工作中未履行核查职责,存在内控质量薄弱环节。
202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保荐代表人朱震、周雷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办法》(证监发[2024]16号),对公司及两名保荐人出具警示函代表。措施。监管函认为,公司在保荐工作中未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
2、上半年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新发生的未披露(金额超过亿元)或已披露且有新进展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1、与公司等的侵权责任纠纷。

因侵权责任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其他四名被告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并赔偿原告本金损失9500万元及相应利息。 2024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2、张方杰及其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等。
因财产损失赔偿纠纷,张方杰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金龙等十五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张方杰人民币1.22亿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该公司及其他三人被告应当在上述数额以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3年10月,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本案。
3、四川信托与公司等金融委托合同纠纷
因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四川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等8名被告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返还或补偿原告委托财产人民币5.15亿元及相应利息。 2021年9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并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四川信托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案件于2024年3月1日立案。案件尚未判决。

4、邮储银行与富城海富通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因“华泰美吉特照明资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在实质性违约,该专项计划持有人之一(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权利人(以下简称富城海富)对一切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索赔金额为本金5.27亿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 2020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该案,并于2023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原告、邮储银行、富城海富通等被告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除上述案件外,集团内尚处于执行阶段的案件共有4起,涉案金额11.57亿元。
3、上市发行及承销金额约为去年同期的1/10
2024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股权融资项目5个,融资金额29亿元。公司坚持专业化路线,积极布局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完成代表新优质生产力的IPO项目4个,位居市场第一,融资金额26亿元,位居市场第五;其中,公司完成科创板IPO项目1个,排名市场第二,融资金额6亿元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排名市场第四。公司抓住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化改革、新三板上市数量增多的机遇。报告期内,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2个,申报新三板挂牌项目12个。公司大力推进申报工作,股权项目储备丰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保荐在审待审IPO项目24个,在审待审再融资项目12个。


报告期内,海通国际完成4个香港联交所IPO保荐项目,项目数量和承销金额分别位居香港中外资投行第三位和第四位;完成香港IPO承销项目3个,香港二次股权融资承销项目1个。
境内债券融资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承销各类债券560只,承销金额1,945亿元。公司聚焦支持科技创新,主承销42只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和科技创新票据,承销金额106亿元;持续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主承销各类绿色债券19只,承销金额57亿元。主承销小微企业企业贷款专项资金融资券7只,承销金额49亿元;拓宽金融创新渠道,协助发行全国首单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非资本债券;支持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协助发行全球首单非金融企业离岸人民币社会责任债券。
境外债券融资方面,报告期内,共完成债券发行项目157个; 22个ESG债券发行项目完成;通过境内外协作,完成20个境外债券发行项目和1个境内ABS项目;协助京东集团发行美元债。此次交换20亿美元优先票据,帮助公司发行了全国最大、首单券商人民币白玉兰债券,规模达3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