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原因,是受光伏协会组织的“反内卷”运动影响,光伏组件招标价格持续走低。
首先,12月9日,中国电建发布了史上最大规模的招标公告。对于51GW的大订单,一半光伏企业报价低于0.69元。
紧接着,12月17日,巴州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招标中标候选人公布。招标单位选出报价最低和次低的光伏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价格竟然低至0.625元/瓦。
两次招标结果给光伏协会的反内卷努力“打了一巴掌”。此前,10月中旬,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根据研究测算公布了光伏组件制造成本“指导价”——0.68元/瓦(12月份为0.69元/瓦),并公开表示“企业低价竞标涉嫌违法。”
中国光伏协会及一批光伏龙头企业希望这一行业自律价格公约能够得到各方默许遵守,从而使光伏制造业免于深陷全行业亏损。
上述两次招标结果表明,无论是招标方中央电力企业还是招标方相关光伏企业,都没有认真对待行业自律公约。如果再这样下去,低价和恶性竞争真的会失控吗?
“冲突”爆发,局势紧张。中国光伏协会措辞严厉的“四问”后,没等国电电力半个字回应,只能感叹“纵有大风,也无可奈何”。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场冲突背后的逻辑呢?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冲突吗?
多年后回想起来,这一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新能源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正义和原则很难用一个词来形容
担心行业“卷入”的光伏协会对央企投标选择了“零容忍”。
12月18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四问:中标0.625-0.631元/瓦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四问”)的文章,严厉批评了该项目中央电力企业。最高招标价格比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计算的最低成本低近10%,遭到舆论批评。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表示,此前曾主动“介入”上述招标。获悉招标人国家能源集团设定最高投标限额为0.6313元/瓦后,11月18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向招标人发出《风险提示函》,建议招标人不要设定最高投标限额。不合理的限价,但我还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出“灵魂拷问”: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全面整治‘内卷化’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是要阻止“内卷化”竞争,还是加剧“内卷化”竞争?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公布的略带“火药味”的“四问”并没有等到中央电力企业的回应。 12月22日深夜,光伏协会又发表题为《微光与坚守——国电新疆巴州发电公司低价光伏组件招标再谈》的文章,充满悲伤,感叹“即使有风很大,没有救。”微”。

光伏协会表示,“如今,看似经济选择的市场困境、行业困境,却像一场无声的风暴,悄然侵蚀着行业的根基,让无数大大小小的企业苦苦挣扎。生存的边缘。我们也有同样的感觉,这让人们感到悲伤和愤怒。”
此事件引发业内人士热议。一位明确代表央企立场的业内人士发文称:“他们做出的任何决定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前几年,光伏组件价格一直在2、3元的高位运行,光伏制造企业赚得盆满钵盈。当市场饱满时,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却一言不发;但现在在整个光伏制造业产能居高不下、光伏组件价格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却出面组织价格调控——这很难令人信服”。
对于指责中央电力企业没有落实中央“反内卷”精神,该人士也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击:中央已经明确表示“能源岗位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介入央企竞价行为。这违背了中央精神。
双方正处于紧张的“冲突”之中。那么,到底是“公众的权利”还是“母亲的权利”呢?
客观地说,双方都有其合理性:
让国家更绿色,光伏制造出了什么问题?正是由于光伏制造企业的不懈努力,近10年来光伏组件成本降低了90%以上,让光伏平价上网成为可能。中国光伏已成为一张亮丽的“国家名片”,享誉国内外。现阶段,光伏价格的“内卷化”已经让整个行业陷入深度危机。为了挽救危机,光伏协会希望遏制低价竞争的“狂潮”,加强价格自律,适当行动。
为国家装电,中央电力企业出了什么问题?中央公布“双碳”目标后,国资委等部门向中央电力企业下达了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如果不是中央电力企业不计成本积极完成政治任务,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怎么可能在短短4年时间里从5.3增长到5.3? 10亿千瓦飙升至13.5亿千瓦?另外,市场经济是平等交易。中央电力企业低价竞价满足光伏企业低价竞价。一个愿意卖,另一个愿意买。这是完全合理的。

央企与民企面临同样困境
共同为碳中和事业做出贡献的中央电力企业和光伏企业(及协会),如今正因组件招标价格出现“冲突”。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事情。这次罕见的“冲突”,是新电力行业深层次矛盾的集中爆发。
这是中央电力企业与光伏企业之间的“冲突”或将长期化的迹象。
类比煤电行业,存在众所周知的“煤电压倒”问题:“计划煤”遇上“市场电”,煤价居高不下,发电侧利润将严重受损损坏的;而发电侧则赚大钱。当锅满了的时候,煤炭企业的日子往往并不好过。总之,形象地说,煤炭和煤电,“一方笑,一方哭”。
虽然“煤炭发电”时常发生,但“计划煤”与“市场力”的结合在政府政策的调控下可以相对稳定地运行。这种稳定运行得益于两大系统阀门的灵活启停控制:一是燃煤标杆电价,二是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前者保证煤炭及火电获得稳定的基本收入,后者则在矛盾不可调和时灵活调整双方利益。
例如,在2021年的这轮煤炭价格上涨中,煤炭价格一度上涨1300元/吨以上。那一年,央企煤电业务巨亏逾千亿元。此时,政府出台调控政策,允许煤炭、电力价格随着市场煤价涨跌而浮动20%。这种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发挥作用,政府调控央企煤炭供应,降低煤炭价格。那一轮煤电矛盾很快得到解决。
但在新能源行业,监管(或者说自律)已经彻底失败。一方面,光伏制造完全市场化,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自由竞争为原则。另一方面,无论是组件制造企业还是光伏电站投资方,目前都过得并不好,很难规定一方应该赔偿另一方。
当光伏组件供需严重错配,让整个光伏制造行业遭受严重损失时,光伏企业急需一位“白衣骑士”出手相助。与此同时,拥有大量光伏电站的中央电力企业的日子也过得十分艰难。

光伏发电没有类似“燃煤标杆电价”的保障电价,且由于光伏发电的“垃圾发电”特性,午间时段光伏发电遭受极其严重的量价冲击当光伏发电蓬勃发展时。有的光伏电站中午限电三四个小时。电价方面,中午光伏发电现货市场均价已跌破0.15元,甚至突破了4毛钱的“底价”。即中长期协电价也降至0.15元。
当招标方手中的光伏资产也面临严重的收入危机时,即使中央电力企业想从光伏制造企业身上获利,恐怕也“太不乐意了”。为了保证投资回报,他们只能调整元件采购价格。一个又一个的压力正在挤压着光伏企业的利润空间。
形势已变,需采取系统措施
未来二到三十年,由于中国“双碳”进程的确定性较高,以及新能源装机容量的持续增长,在各行各业中,新能源产业可能是中国最确定的朝阳产业。
正是这种高度确定性,带来了两个连锁反应:一是各界热钱涌入光伏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愈演愈烈。非理性繁荣之下,光伏企业苦不堪言;另一个是随着光伏产业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光伏电站的收入不断下降,发电小时数变得越来越不确定。
光伏产能过剩问题一旦建成,“去产能”就非常困难。地方政府也在“火上浇油”。为了吸引投资,不少地方在其主导下将大量风险投资基金投入到光伏制造行业。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在想方设法为当地光伏制造企业争取银行贷款。在地方政府和各种补贴的鼓励下,光伏制造泡沫越来越大。
光伏产能过剩,部分光伏企业无底线低价竞争。这种行为不仅扭曲了自己,也扭曲了市场。如果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虽然也会亏损,但至少可以收回一部分成本。而如果你的出价高于成本价,你可能很快就会被挤出去。
与此同时,中央电力企业也在调整发展节奏。两三年前,当光伏组件价格超过2元时,中央电力企业还在争夺光伏电站项目。即使被地方政府钻了空子、敲竹杠,要求提供配套产业,或者要求修路、建学校,中央电力企业仍然在争抢光伏电站项目。不要犹豫花钱去获得项目。

但现在,虽然光伏组件价格已经跌破0.7元,但央企投资光伏电站的热情正在慢慢消退。 2024年下半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已有30多家新能源企业挂牌出售光伏电站。
从光伏制造到光伏电站,既然形势发生了变化甚至逆转,那就需要非常规的思路来解决问题。回归光伏制造成本价当然重要且必要。但若论价格,“痛医头、痛医脚”未必有效。
既然根本原因在于光伏电站收益的不确定性,那么“抢火”之道就是想办法稳定光伏电站的收益率。然而,这件事仅仅依靠行业协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这就需要能源主管部门乃至上级单位从新型电力体系建设和能源转型的大局出发,解决根本矛盾。当务之急是加快新电网建设,提高系统消纳能力,稳定光伏电价,遏制负电价大面积蔓延等。
一旦光伏电站收益的不确定性得到遏制,就会产生良性“蝴蝶效应”:一方面,中央电力企业投资光伏电站的热情再度高涨,大规模光伏组件采购将带动组件价格反弹;另一方面,收入增加的中央电力企业也有能力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反哺和帮助光伏制造企业。
光伏制造企业也必须回归理性和长远思维,走上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整个行业恶性低价竞争,价格战杀戮各方,最终只能是全军覆没。光伏制造企业应放弃低成本、简单的产能扩张模式,走上差异化、产品创新、高质量产能竞争的高质量发展轨道。
或许,当旧路不再可行时,原本最难走的新路就成了唯一可行的路。解决新能源行业面临的系统性危机关系到行业的未来。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有可能消除内卷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