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音乐集团长期侵权使用音乐作品,损害著作权人权益

   日期:2024-12-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二手钢材网    浏览:119    评论:0    
核心提示:目前腾讯音乐集团长期海量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在线音乐市场的顽疾。

近日,关于音乐著作权协会诉酷我音乐(以下简称“酷我音乐”)侵犯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一案,音乐著作权协会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判决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法院判决认为,酷我音乐的上诉不能成立,应当驳回。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犯了音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权持续时间、方式、侵权性质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酷我音乐赔偿音乐作协近12万元。

音乐作协表示,只有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法律措施,有效维护音乐市场的正常版权秩序,才能保护音乐创作者的辛勤劳动成果不被践踏,才能惩罚那些企图通过侵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 。有法律制裁,从而推动我国音乐产业朝着健康、合法、创新、有序的方向蓬勃发展。

新浪科技向腾讯音乐集团求证上述信息,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官方回应。 (罗宁)

_音乐侵权案_腾讯音乐版权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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