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之家总结如下: (一)加大对个人消费者更换更新乘用车的支持力度。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自有车辆,在深圳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或燃油汽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在《2024年深圳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南》标准基础上,提高各类支持标准。购车价格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补贴8000元/辆、9000元/辆;购车价格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补贴12000元/辆、13000元/辆;对于购置价格25万元(含)及以上的车辆,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补贴分别为1.5万元/辆、1.6万元/辆。转让车辆须在本实施方案印发前登记在车主名下,且所有权转移发生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新车购置日期须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按照新标准补足差额。推动全市约6万辆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
(二)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支持力度。
落实《若干措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政函[2024]75号)等相关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登记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排量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补贴申请期限回溯至2024年4月24日。推动全市约1万辆汽车报废更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3)加大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支持力度。
落实《若干措施》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落实老旧商用货车报废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化发〔2024〕90号)相关政策,对提前报废符合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每辆平均补贴3万元;对提前报废并购置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新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每辆平均补贴8万元;对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每辆平均补贴3.5万元。推动老旧商用货车更新约450辆、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约650辆。(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的支持力度。
落实《若干措施》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运函[2024]390号)相关政策,对201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给予补贴。对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和购买列入《车船税减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平均每辆车给予补贴8万元;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给予补贴4.2万元。推动约23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五)加大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根据《若干措施》要求,个人消费者购买能效或水效标准为2级及以上的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用电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能效或水效标准为1级及以上的产品,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结合我市消费市场实际情况,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3C服务器、投影仪、智能运动器材(含运动相机)、咖啡机等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其中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其他产品补贴标准为15%。每位消费者每品类可补贴1件产品,手机补贴每件不超过1000元,其他产品补贴每件不超过2000元。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实行“现买现享”和财政后批结算方式,鼓励参与企业、平台对消费者出售旧机给予优惠和额外补贴。推动全市约100万台家电更新换代。(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区)
(六)加大对家装改造更新等产品的支持力度。
结合我市装修改造市场实际情况,对旧房装修改造、厨卫局部装修改造、养老院装修改造等物品及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给予补贴。支持在我市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房屋权利人或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完成交付的合同当事人,购买一般装修消费品、装饰家具及材料、全屋智能消费品支出,推动全市约3.5万户旧房装修改造和局部装修改造。对全屋整体装修的,给予合同总价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局部装修改造的,给予家庭装修物品及材料总价20%的补贴,单个消费者累计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小散居家装修项目备案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住房建设局、各区)
支持居家适老改造,对纳入分散供养体系的60周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其他受助人员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推动全市约1.6万户居家适老改造。补助申请可追溯至2024年7月24日。(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区)
(七)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个人消费者出售在深圳登记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可按新自行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800元。带动全市约25万辆电动自行车更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区)
(八)加大农机报废更新支持力度。
依据《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机办发〔2024〕4号)和《广东省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粤农机局发〔2024〕2号),按照《若干措施》要求,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和合作交流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