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可疑企业进行排查时,专案组发现,另外三家密切关联企业的业务同样可疑。如何在不惊动四家关联企业和人员的情况下,快速完成调查取证?专案组经过周密部署,与犯罪嫌疑人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较量……

信息筛查发现4家企业存在可疑行为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可疑情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发票案件。以张某为首的虚开发票团伙控制4家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全国11个省26个市1060家企业开具了3.26万张虚开发票,涉案金额达32.13亿元,涉税金额5.46亿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后续侦查仍在进行中。
不久前,河南省安阳市国家税务稽查局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的信息,信息显示,企业购进与销售的货物品名严重不符,对外开具的发票数量大幅增加,但企业缴纳的税款不增反减,表明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
安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接到可疑信息后,迅速成立调查组,了解该公司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对公司涉税数据进行分析。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00万元,2008年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张某,股东为张某、李某。公司主营业务为钢材、建筑机械、电力设备销售。通过调取分析该公司近几年的申报数据,督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多处可疑点:一是该公司主要取得线材钢材等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外开具的产品名称主要为板材、型材、管材等钢铁产品,购销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严重偏差。另外,该公司开具的板材、型材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数量、金额远远大于购进产品的数量、金额。二是督查人员在查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信息时,意外发现这些人还同时担任另外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且这些人为亲属关系。 此外,该三家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与江铜公司极其相似,公司发票数量、销售额、税额趋势也与江铜公司相似。

基于上述疑点,督察人员判断江铜集团等3家公司虚开发票嫌疑较大,背后有不法团伙的可能性很大,决定将4家公司的案件合并调查。安阳市国家税务局迅速联系公安机关报案,双方选派24名税务督察和4名公安干警组成联合专案组,对4家公司进行侦查。
一款软件泄露企业商业机密
为防止4家公司相互勾结、犯罪嫌疑人潜逃,按照侦查计划,联合专案组成立后,侦查人员分成4个小组,分别前往4家公司注册的经营地址进行突击检查。 经调查发现,4家公司注册的经营地址均为虚假地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
办案人员迅速调整案件方向,致电江铜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假装税务机关正在填报纳税人基本信息,征求纳税人对服务的意见建议,但在例行检查中并未找到该公司地址,想了解情况。放松警惕的张某在电话中告诉办案人员,由于原有厂房租金太贵,他已将办公地点搬到了安阳市郊区果园新村的出租屋里。得知这一消息后,办案人员迅速行动,立即前往张某提到的办公地点进行突击检查。
侦查员来到张某自称的住址时,发现除了张某,还有另外两人。经核实,两人中一人为另一家被调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的弟弟,另一人为该公司会计黄某。在出租屋内,侦查员查获了四家被调查公司的全部账簿及其他涉税资料,共计280余卷,以及一台电脑主机。

侦查员随即兵分两路,一路将张某等3人控制,同时进行突击审讯;另一路则立即对现场查获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为后续侦查寻找线索。
在此过程中,侦查员发现该公司使用了一款名为“HS钢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HS系统)的网络版钢材购销、库存核算软件。侦查员在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在该软件中分析了该公司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的销售数据,发现在此期间涉案四家公司合计销售额为4.27亿元。侦查员计算出同期四家公司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额为30多亿元。该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比HS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金额多出20多亿元。
在对三名案犯的讯问中,张某及其合伙人回答了一些关于身份、公司注册信息等基本问题,但对于侦查员提出的有关涉嫌虚假业务发票的问题,他们均拒绝回答,称时间太久,记不太清楚购买钢材票,具体业务自己不负责,会计方面的事情要问会计。侦查员随即把询问的重点放在了会计黄身上。经过侦查员的努力,会计黄作证称,涉案的四家公司实际由张某一人控制,四家公司的真实业务都是使用HS系统计算的,她曾按照张某的要求开具了未录入HS系统的销售发票。
根据黄会计的供述,四家公司开具的虚开发票金额可能高达20多亿元。办案人员发现案件远比想象的严重,公安机关立即将张某控制。同时,办案人员迅速对该公司账簿信息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筛查分析,很快锁定了一笔发票金额为1586.69万元的交易,并连夜到收货公司调查核实。在当地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收货公司最终承认了其在缺乏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王某向张某购买了159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了虚开发票金额5.4%的手续费的违法事实。
在掌握公司虚开发票的证据后,侦查员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即对张某依法刑事拘留。

集群行动锁定帮派违法行为证据
为了获得更多张某等人利用上述四家公司非法开具虚开发票的证据,侦查员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涉案公司的涉税数据进行分析,以获取更多的侦查线索。
办案人员将销售发票的所有详细信息,包括发票上记载的销售商品具体型号等,逐一录入自制表格,经过分析比对,逐一剔除HS系统记载的企业真实交易记录。25天时间,20名办案人员录入发票3.6万余张、发票信息1.2亿余条。功夫不负有心人购买钢材票,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逐步筛选出3.3万余张可疑发票。经统计,河南省内涉案企业700余家,涉嫌开具假发票2.7万余张;河南省外其他省市涉案企业300余家,涉嫌开具假发票6000余张。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案件被上报,案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安阳“6.01”假发票案。为提高查处效率,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在涉案地区企业开展了集群式联合排查行动。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安阳市国家税务局、“6.01”专案组负责联合调查取证:对于涉案企业较多的河南新乡,由“6.01”专案组负责,委托新乡市国家税务局进行联合调查;安阳本地企业由安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检查;河南省除新乡、安阳以外其他地区企业,统一安排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进行联合调查; 河南省外其他省市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达联合调查任务。
专案组对新乡市重点领票企业逐家进行调查,核实每一笔购销的真实性,对领票企业的货物流向、发票流向、货款支付、运费支付等情况逐一核查取证。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新乡市多家领票企业相继承认了通过中介向张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与江铜等4家企业没有发生实际货物交易。
与此同时,专案组还收到各地的问询函,各地领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经调查证实:“领票企业与江西铜业等4家企业不存在发票上记载的业务,其实际购进的货物来自其他单位或个人,并非来自开具发票的江西铜业等4家企业。领票企业与江西铜业等4家企业之间的购销行为,属虚假业务。”
专案人员对张某等人再次进行询问,在专案人员出示的翔实证据面前,张某最终承认其在没有任何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向江铜等四家公司违法开具了虚假增值税发票。
经调查,张某伙同其兄弟张某、妻子李某、侄子张某等人设立4家公司,自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以销售钢板、线材、型材、管材等名义,向河南、北京、河北、广州等26个省市1060家企业开具假发票3.26万张,涉案金额达32.13亿元,涉税金额5.46亿元。目前,安阳市国家税务局已将此案移送司法部门审理。主犯张某、中间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后续侦查、审理仍在进行中。
重大案件评论
协同行动,高效收集证据


高建国(安阳市税务局副局长)
此案是一起案值巨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件,也是一起家族式违法行为的虚开发票案件。犯罪分子以家庭成员名义注册4家贸易公司,在真实货物交易的掩护下,向26个省市的1060家企业开具3.2万余张假发票,非法牟利。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严重扰乱了经济税收秩序。
高效的数据分析工作是此案侦破的关键。在侦查初期,选案人员有效运用税务相关软件和数据分析工具,通过分析涉案企业购销情况、企业人员登记信息等,进一步确认了虚开发票的嫌疑,同时还发现了另外三家可疑关联企业,使得办案人员能够快速合并案件,重点对虚开发票团伙进行侦查。
现代企业面临大量的经营数据,往往使用财务软件来提高管理效率,针对这一特点,侦查人员对突击检查企业时发现的HS管理软件进行了研究,对销售数据进行了逐项核对分析,最终不仅掌握了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还找到了突破侦查的重要线索。
在案件涉及地域广、涉案企业多、涉案主体多的复杂情况下,专案组有效实行一体化管理、协同办案,为案件的最终顺利解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案中,税务稽查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税务民警齐心协力办案,联合制定行动方案,联合调查取证,联合询问涉案人员。正是由于税务民警的有效配合,才使得在后续的侦查中,涉案人员很快被控制,并取得了一系列进展。此外,面对涉及1000余户3万多张发票需要核实的情况,在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涉案企业所在省市各级税务机关齐心协力、通力合作,通过开展全国范围的联合侦查集群行动,有效整合了内部资源,提高了调查取证效率,为案件的最终定性、顺利查处提供了重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