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经人介绍,徐某向王某寻求帮助安装减肥遥控装置。 后来经王某介绍二手钢材,又见到了韩某。 三人还建了一个微信群,讨论钢铁公司的称重事宜。 在地秤上安装减轻重量的遥控器。 最终,三人商定,徐某提供钢铁公司员工的制服,王某、韩某穿着制服潜入钢铁公司,偷偷用电子遥控芯片控制体重秤,安装在地板上。规模。
同年3月8日,钢铁公司9号楼秤突然出现语音读数。 工作人员小黄一看,发现秤台显示的7吨重量无法清除。 他走到地磅底部检查,发现连接体重计的电缆已被篡改。 小黄赶紧调出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中午12点,有人穿着公司老式制服钻到体重秤下,体重秤上还有一名穿着同样制服的男子打电话,徐某正在与员工聊天。 原来,穿着钢铁公司老式制服的两个人就是王某和韩某。 经调查,钢铁公司发现徐某、王某、韩某某在地磅上安装减重装置并非第一次。 此前,他们还分别于2月21日、22日和3月6日安装了9辆车。 装载废钢的卡车在称重时会减轻重量。 钢铁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
同日,徐某接到警方通知到案,几天后王某、韩某也被抓获。
宝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王某、韩某结成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提前潜入称重站维修管道,在称重站秘密安装遥控芯片控制称重装置。称重秤,并多次搬动9辆车,装载“含有耐火材料的结构件”(废钢)的卡车称重时失重,钢铁公司上述财物被盗二手钢材,总价值4.8万余万元元。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在共同犯罪中,徐某为主犯,王某、韩某为从犯,起次要作用,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