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相关信息及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项目公告?

   日期:2025-06-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二手钢材网    浏览:196    评论:0    
核心提示:联系单位: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联系单位: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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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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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红谷滩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

2022年5月27日

02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南昌临空经济区范围内,有乐化镇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在就有关事项进行如下公告: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是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项目,其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如下,该项目处于南昌临空经济区乐化镇徐邓村,处于乐化镇黄墩村,处于乐化镇乐化村 。具体位置可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三、被征地的面积及地类

经过勘测定界以及调查确认,此次征地的面积是217.467亩,具体的地类有南昌废旧钢材市场拆迁,水田面积为22.2555亩,旱地面积是13.929亩,其他园地面积为70.6065亩,林地面积是90.156亩,坑塘水面面积为6.642亩,农村道路面积是5.3835亩,设施农用地面积为6.894亩,田坎面积是1.6005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该标准为4.45万元/亩,这其中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五、支付对象

征地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这些费用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中,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户或其他权利人所有的部分,支付给农户或其他权利人。

六、安置政策: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等途径进行安置。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权利人,要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管辖村委会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青苗、地面附着物等补偿以当地乡镇或房屋拆迁部门标准为准,逾期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应有权益处理。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有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若他们对本公告内容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听证要求,那么请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反映,也可向南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是 -,地址在祥和四路360号 。

特此公告

03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南昌临空经济区范围内,樵舍镇有樵舍村、环湖村,现针对这两个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供电项目用地建设,其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是供电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在南昌经开区樵舍镇,涉及樵舍村和环湖村。具体位置可查看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三、被征地的面积及地类

经过勘测定界以及调查确认,征地面积是101.208亩,具体地类如下:农村道路面积为0.303亩,采矿用地面积为100.905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为4.45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五、支付对象

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户或其他权利人所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农户或其他权利人。

六、安置政策: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等途径进行安置。

七、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权利人,可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管辖村委会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青苗、地面附着物等补偿以当地乡镇或房屋拆迁部门标准为准。逾期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应有权益处理。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及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若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听证要求,可于2022年5月29日前向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反映南昌废旧钢材市场拆迁,也可向南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分局反映(联系电话: -,地址:祥和四路360号) 。

特此公告

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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