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鲜为人知的血案、要案、悬案、疑案等等,每一桩都足以让人深思!历史上,诸多震撼人心的重大案件,都如同沉入历史长河的珍珠,而老欧将以其独特的嗓音,为您生动地还原那个时代的惊心动魄!
案 件简 述
2003年1月18日,周六,正值寒冬时节,即便已至傍晚,沈阳的天空却早已变得昏暗。
沈阳商业银行第一储蓄所在结束了一整天繁忙的工作后,随即投入到紧张的收尾工作中。当17时50分钟声敲响,一辆运钞面包车如约停靠在了储蓄所的大门前。
王宏海在确认一切如常之后,依旧按照惯例,手持两个特制的运钞袋,步向运钞车,准备与车内的安保人员完成交接。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们日复一日执行的“流程”突然被一声巨响所打断。那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紧接着,四个蒙面人迅速向运钞车冲去……
短短不到两分钟,沈阳110的警车便抵达了那片因爆炸而混乱不堪的现场:8名银行员工惨遭血腥袭击倒卧在地;22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被盗;4名戴面具的劫匪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点击上面

开始收听


沈阳1-18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案现场

爆炸现场


沈阳1.18银行爆炸抢劫案救援现场

沈阳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主犯被一审判死刑

沈阳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主犯被一审判死刑

张显光被执行死刑

受审四名案犯

11月9日上午8时,沈阳。
冬日严寒笼罩着沈阳,街头鲜见行人踪迹,然而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外,却人头攒动,聚集了众多市民。这一天,正是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的主犯张显光接受审判的日子。近百名市民已将9号法庭围得水泄不通,由于法庭座位有限,还有七八十人未能进入。
我不过是想探个究竟,张显光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多令人发指的恶行?众多未能获得旁听证的民众,他们与案件毫无瓜葛,只是普通的市民,“我们渴望听到公正的审判,他的所作所为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心灵的震撼,还有深深的痛苦”。

张显光,来自黑龙江省鸡西市,1965年诞生,身高1.72米,现年已41岁。他于25岁时首次涉嫌杀人,之后纠合兄弟、表兄弟,在沈阳两次持枪抢夺银行。随着抢劫事件的频发,无辜者生命被夺走达10人,多人受伤。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总计超过330万元,均遭受了他的抢劫。
案件发生后,张显光隐匿了三年时光,在逃亡的旅途中,他伪装成流浪汉,一路向北,最终在齐齐哈尔市找到了藏身之处,过上了隐秘的生活。到了2006年8月8日,背负着十条人命的张显光在齐齐哈尔市被警方抓获。为了将他安全押送回沈阳,沈阳警方特地组建了一支由十名精英组成的押解小组,迅速赶往齐市执行任务。经过连续三天的长途跋涉,总行程超过2000公里,穿越了三省八市,最终成功将张显光押送回到了沈阳。
银行惊天大劫案
2003年1月18日,周六,时值隆冬,虽然是傍晚,但沈阳的天色早已暗了下来。
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工作,沈阳商业银行第一储蓄所开始了紧张的收尾工作。17时50分,银行的运钞面包车准时停在了储蓄所门前。
看到一切正常后,银行内部的押运员王宏海像往常一样,提着两个专用运钞袋,走向运钞车准备和车内保安交接。然而让在场所有人想不到的是,这个他们重复了无数次的“程序”被“轰”的一声巨响打破。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4个蒙面人快速扑向运钞车……
不到2分钟,沈阳110警务车就赶到了一片狼藉的爆炸现场:8名银行工作人员倒在血泊之中;银行220万元人民币被抢;4个蒙面劫匪不见踪影。
在现场收集到的爆炸残留物中,警方找到了众多铁钉,同时,从受伤者的身体内也提取出了相同的铁钉。据此分析,作案者的手段极其残忍。他们将铁钉包裹在爆炸物外部,这样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其破坏力,也显著提升了伤害的严重性。
技术专家最终得出结论,作案者在事前将爆炸装置安放在储蓄所门口自行车的后座上,静候运钞车接送现金的关键时刻,通过遥控装置将其引爆,随后进行了抢劫行动。
确实,那伙劫匪所携带的炸药威力惊人,其爆炸的冲击力竟然使得距离事发地点百米之外的柳祖江老人险些被震倒。
柳老汉身为距离爆炸中心最近的见证人,回想起事发那一刻,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感到一阵眩晕,双腿剧烈颤抖,不得不倚靠在身旁的电线杆上,艰难地喘着气”。
柳老汉回忆道,那爆炸声尚未完全消散,紧接着他耳畔又响起了枪响。紧接着,他的目光落在储蓄所门口,只见一名青年保安,面部朝地,已经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老汉目睹了三四个人从储蓄所门口沿着银行楼墙根向南逃窜。他断言:“这些人显然是制造爆炸的罪犯。其中一人身材高大,手里提着一个袋子。”老人心中想要呼喊“抓坏人”,“然而不知为何,他多次试图开口,却始终发不出声音”。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进程中,此类恶行尚属首次,即歹徒竟然动用炸药手段对银行实施了抢劫,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天价悬赏缉凶

春节临近之时,一群劫匪犯下了罪行,抢走了220万元现金,导致银行员工中有3人不幸遇难,另有5人受伤。这场抢劫案不仅金额巨大,伤亡情况也极为严重,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在“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发生后,该事件迅速被上报给了公安部。案件发生后仅仅3个小时,刑事侦查的专家们便乘坐北上的列车赶赴现场……
为了迅速破解案件并追回被盗资金,沈阳警方立即组建了专门的调查小组来处理此事。同时,沈阳市公安局借助媒体平台,向全市人民发布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在信中附上了“1.18”案件的相关信息,并明确指出:对于能够提供关键线索帮助破案的个人,最高将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随后,50万封《公开信》由各派出所的民警亲自逐户送达至社区居民手中。
警方通报经媒体和民警传播至民众后,群众纷纷提供案件线索,几乎每日都有数十人。1月19日11时左右,根据民众举报,警方在沈阳市大东区草仓小区,距离爆炸现场1000米处,找到了被嫌疑人丢弃的红色小型松花江面包车。车内检出车主张晶阳的证件,同时找到了用于生产复牌12号猎枪的子弹一枚、小口径枪弹一枚、尖刀两把。此外,还发现了被割破的三个遭抢劫后丢弃的运钞袋和七个银行专用的黑色皮包。车内还散落着四瓶胡椒粉,以及大量的血迹。
警察迅速确定了车主身份,为沈阳市于洪区翟家村的农民张晶阳,年届37岁,平日里常在宁官桥下从事货运工作。张晶阳的妻子回忆道,16日晚,张晶阳曾对她表示:“这事情挺不寻常的,或许我遇到了好运。今天我载了一位客人前往皇寺广场,不仅多给了钱,还留下了10元定金,并且索要了我的手机号码,声称还将继续使用我的车辆。””18日,张晶阳出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张晶阳的好友透露,在1月18日这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随后驾车前往皇寺广场迎接乘客,那里设有汽车站,可通往虎石台。在完成接送任务后钢材旧物市场分析,张晶阳还曾给朋友拨打电话,询问从北市到棋盘山的行车路线,其中一条路线途经虎石台。不幸的是,张晶阳最终在距离虎石台8公里的蒲河地区与外界失去了联系……
众多线索均指向虎石台地区,依据过往的侦查经验,侦查员们深知,此处必定留下了劫匪的踪迹。
小吃部里挖出130万巨款
经过精心安排,2月6日的拂晓时分,七百名警力抵达虎石台镇,依照不留死角、房不漏人、人无遗漏的标准,将全镇划分为六个区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到了7日夜晚,一家名为“月星烧烤城”的餐馆的女老板朴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老欧故事汇)
附近居民透露,有一名男子名叫张显明,与朴某交往甚密,频繁来访。此人身世来自黑龙江,举止颇为神秘。此外,张显明在春节前夕声称返回了黑龙江的故乡,然而春节期间,又有目击者称见到了他。警方据此推断,张显明行为可疑,很可能隐藏着重大秘密。于是,警方立即展开了对张显明行踪的追查。
张显明被带回刑警支队后,坚决否认任何犯罪行为。与此同时,专案组积极收集证据,并努力对朴某进行说服工作。在政治和法律的双重压力下,朴某最终开口,透露了张显明在沈阳拥有多处租赁房产。随后,民警对这些房产进行了彻底搜查。在和平区太原街附近的一家小吃部后院,警方在煤堆中找到了130万元现金以及3支用于作案的猎枪。
面对众多确凿的事实与证据,张显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钢材旧物市场分析,他最终坦白了一同参与犯罪的亲哥哥张显光及其他团伙成员的作案经过。他表示,这个团伙主要由张、李两家的黑龙江籍亲兄弟组成,两家之间是姑表亲关系:张显光为老大,张显明为老二,张显辉为老三,他们都是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李彦波来自黑龙江省木兰县,而李彦彬则是李彦波的亲弟弟。
张显明向警方透露,在2002年的春天,张显辉在黑龙江省鸡西市,从王福友那里购得了超过40枚的雷管以及40管硝铵炸药。随后,张显辉与李彦波将这批炸药和雷管从鸡西市携带至沈阳。
张显辉购置了摩托车电瓶、汽车遥控器、鞋掌钉以及塑料饭盒等物。随后,张显明与张显光将其“研制”并组装成爆炸装置。接着,张显辉、张显明和张显光各自进行了爆炸实验。
完成“1.18”案件之后,依照张显光哥哥的部署,他们选择各自暂时过起独立的生活,以避开公众的关注。张显光哥哥独自携带了十多万元,开始了他的旅程;三弟张显辉,鉴于他平时与黑帮团伙有所接触,接下了购置更高级枪支的任务,带着五十多万元,前往了南方;李彦波和李彦彬两位表亲则分得一部分资金,返回了他们的家乡黑龙江木兰县,准备度过春节。
就在这一刻,公安部得到消息,张显辉因涉嫌毒品交易和非法购买枪械已被抓获。于是,专案指挥部迅速作出决策,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方面,派遣一支队伍前往黑龙江省,目的是抓捕李彦彬和李彦波;另一方面,另一支队伍则前往上海,将已经在上海被捕的张显辉押送回沈阳。

2月8日夜晚,李彦波和李彦彬同时被警方逮捕;到了2月9日的晚上11点半,张显辉也成功被押送回到了沈阳。
在短短21天的时间里,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的5名涉案嫌疑人中,除了张显光之外,其他4名嫌疑人已先后被捕。到了2003年3月25日,张显明等4名被告人的公诉程序已经启动。
2003年4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四人作出死刑判决,并于4月29日执行了死刑。然而,主犯张显光却尚未被捕归案。为此,公安部发布了A级通缉令,全力追捕该案的首要在逃嫌疑人张显光。公安部为此悬赏5万元人民币。同时,沈阳市公安局也设立了30万元的奖金,以鼓励民众提供线索。
主犯逃亡三年后落网
2006年8月8日,当沈阳市民渐渐淡忘“1·18”案件之际,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从沈阳传来——该案的主犯张显光已被成功抓获。
8月8日清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的外勤民警接获了一条关键信息:一名举报者透露,其两年前曾有一位邻居名叫吉中林,该人外貌与公安部A级通缉犯张显光极为相似。
黎明派出所的民警对这个线索感到既激动又不安,难道失踪三年的逃犯张显光真的重现人间了!经过一番秘密调查,他们终于掌握了“吉中林”的居住地点。当天晚上7点左右,守候的民警们得知“吉中林”回到了租住的住所,于是立刻展开行动。
我们踏入屋内时,只见他裸露着上身,只穿着一条宽松的短裤,正懒散地躺在床榻之上,估计是刚刚小酌了几杯,黎明派出所的教导员李勇如此描述。警方迅速稳定了现场,紧接着便亮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搜查令,搜查行动迅速展开,并迅速得出结论:在“吉中林”家的衣柜中,警方找到了一卷电子雷管和一把锋利的匕首。而张显光最终坦白,半年前他自行制作了一套遥控爆炸装置,日夜佩戴在胸前,一旦被警方逮捕,他打算与警方同归于尽。幸运的是,在8月初,东北地区气温较高,张显光成功地将雷管取下。
沈阳“1·18”事件爆发后,警方迅速布下了严密的网络,那么张显光又是如何成功避开警方的追捕的呢?随后,警方公布的资料向公众揭示了张显光逃亡期间的生活状况。
2003年1月18日,张显光在沈阳市犯下抢劫运钞车的罪行,随后逃至辽宁省灯塔市,在其岳父家中度过了春节。到了2月9日,他依照之前的约定,试图联系张显明,却未能成功。无奈之下,张显光乘坐公交车前往沈阳市虎石台,试图打探张显明的住处。在公交车上,他听闻了群众的热议,得知抢运钞车的人已在虎石台被捕。听闻此事后,张显光立刻下车返回。沈阳市多处设置了关卡进行严密检查,因此张显光并未立刻逃离。他于沈阳市的旧货市场购置了旧式军装大衣、旧毛毯等物品,伪装成流浪汉,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四处逃匿。在白天,张显光会前往小卖部购买饼干来解饿。而到了夜晚,他则选择在市郊的草堆、荒地等隐蔽地点藏身。
2003年2月17日,张显光离开了沈阳,他担心在客运站被警察截获,因此每次都选择在途中截停民营客车,并在进站前悄然离去。抵达锦州后,他白天在市区游荡,夜晚则在草垛等隐蔽处休息。他意识到自己的口音与当地居民存在差异,这让他极有可能被警方识破。在锦州隐匿了大约20天后,张显光决定向内蒙古的扎兰屯方向逃亡。张显光历经艰辛,搭乘货运火车和客运汽车,途径铁岭、公主岭、长春、哈尔滨、肇东、大庆、富拉尔基等多个城市,最终在2003年4月抵达了扎兰屯市。
2003年5月,张显光逃至齐齐哈尔市,身无分文。被捕前,他在当地市场辛勤劳作。同年6月,在为名叫吉中林的男子搬运货物时,他留意记下了吉中林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及籍贯。自此,他改姓吉,更名为中林。在此期间,他在齐市的水果、钢材、蔬菜批发市场等地从事体力劳动。2004年10月,我在建设路地区号的一处委租房中,结识了一位离异的女子,与她开始共同生活,直至被警方逮捕。
2006年8月12日晚上7点09分,张显光被沈阳警方拘传至沈阳进行羁押等待审判。进入11月,9日下午,他一审被判死刑。在法院将判决书交到他手中后的十天内,张显光表示接受这一判决。随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11月24日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上报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最终核准。
12月1日,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裁定确认了刑事判决。依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所签发的执行死刑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显光进行了身份核实,并将其押送至刑场,执行了死刑。
链接:

张氏兄弟背负的“九大血案”
1990年4月27日,在鸡西市城子河区,张显光因一些小事与冯某发生争执,进而将对方刺伤致死。此后,他成为警方追捕的对象,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1999年11月13日,张显光及其兄弟三人,携带枪械、尖刀和铁锤,跟踪哈尔滨某个体鞋业店主侯某至道外区升平街。其中,张显明用铁锤重击侯某头部,成功抢夺了1950元现金。
1999年12月18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一海鲜个体业主楼下发生血案,张显光与张显辉作案。张显辉使用猎枪将韩某杀害,张显光则用枪击伤了张某和田某,两人均为女性,其中张某年仅18岁。犯罪分子抢走了10万余元人民币。
2000年1月28日,张显光的三位兄弟在哈尔滨的海鲜市场开枪,导致两名业户受伤,同时他们还盗走了超过15万元人民币。
2000年12月29日,在沈阳市大东区的一处烟行,个体业主李某家中,张显光的三兄弟与李彦斌发生了血案。其中,张显明手持猎枪,残忍地将李某射杀,并从其家中劫走了2.7万元的现金。
2001年1月9日,在沈阳市东陵区方家栏,张显光及其兄弟犯下血案,他们抢劫了个体车主李某的出租车,张显辉和张显光用刀将李某残忍杀害。
2001年1月10日,张显光与其弟弟共同作案,在东陵区泉园小区的邮政储蓄所内,他们手持枪械,对两名押运现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抢劫,导致两人遭受严重伤害,并成功盗取了大约80万元人民币。
2003年1月18日,上午9点刚过,张显光及其兄弟三人,在沈阳市新城子区的怪坡周边,残忍地杀害了面包车司机张某,并将尸体丢弃,之后他们驾驶车辆逃离了现场。
2003年1月18日,下午5点左右,张显光等人于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口,引爆了自制的炸弹,并对储蓄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射击,导致3人不幸丧生,5人重伤,同时,他们还抢走了高达220万元的巨额款项。

老欧讲大案,警示迷途者,唤醒梦中人!
觉得不错就给我个"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