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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钢厂环保搬迁话题受到广泛关注。我们整理了沿海各地区相关规划,发现推动钢铁企业由内陆向沿海搬迁,已成为一些地区解决环境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有业内人士调侃,2007年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发生后,排放氮、磷等污染因子的企业被要求从太湖流域搬迁到长江流域。而“长江保护令”实施后,又要求企业从长江流域搬迁到沿海。如果未来实施更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企业还能搬去哪里?
如果钢铁企业搬迁到沿海地区是为了优化布局,这无可厚非。但如果大批大批地搬迁到沿海,就值得商榷了。从环保角度看,企业搬迁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而只是把污染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是“治标”的做法。同时,搬迁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搬迁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也会大幅增加。
中国冶金报推出《下海谨防‘一哄而上’》深度报道,探讨困扰我国钢铁产业布局调整的城市钢厂环保搬迁难题,深入探究实现钢铁企业、城市、生态环境、经济、就业多赢的路径,同时为优化钢铁产业布局提供思路。

(文:张颖 图:金瑶)
从依山到依海,钢铁沿海布局调整步伐加快
由资源型布局向港口、海上型布局转变,是中国钢铁工业正在经历的深刻变革。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已建成辽宁鲅鱼圈、河北曹妃甸、山东日照、广东湛江、广西防城港五大重要沿海钢铁生产基地。
2008年9月10日,鞍钢营口鲅鱼圈钢铁项目投产。该项目是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规划中较早批准建设的沿海钢铁基地,620万吨钢铁产能在这里高度集中,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环节一次性建成。除鞍钢鲅鱼圈钢铁生产基地外,一家拥有600万吨钢铁产能的企业也在营口鲅鱼圈区安营扎寨。
按照规划,未来唐山约四分之一的钢铁产能将集中在曹妃甸。目前保守估计唐山钢铁产能约8000万吨烟台钢材回收公司,沿海布局完成后,约2000万吨产能将集中在曹妃甸。加上首钢京唐已建成的一期工程和在建的二期工程近2000万吨产能,集中在曹妃甸的钢铁产能将进一步扩大。
目前,山东省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合计有寿光市(巨能钢铁、鲁丽钢铁钢产能约360万吨)、潍坊市(潍坊特钢钢产能约300万吨)、烟台市(华信不锈钢钢产能约100万吨)、青岛市(青岛特钢钢产能约417万吨)、日照市(日照钢铁、山东日照钢铁基地钢产能约2600万吨)、临沂市(江信钢铁、三德特钢钢产能约500万吨)等4000万吨左右。按照山东省政府的规划,到2025年,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将提升到70%以上。未来山东省8000万吨钢铁产能中,有一半,也就是4000万吨左右的钢铁产能,将分布在日照市。
防城港和湛江钢铁项目,防城港是广西冶金工业的二次创业,是实现“一核三带九基地”布局的重要一步(“一核”即广西冶金工业发展布局以防城港为核心;“三带”即防城港—贵港—来宾—柳州钢铁产业带、防城港—北海—玉林—梧州不锈钢产业带、防城港—崇左—百色锰业产业带; “九大基地”分别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冶金基地、柳州钢铁基地(含来宾铁合金)、贵港钢铁基地、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园不锈钢基地、玉林龙潭工业园不锈钢制品基地、梧州不锈钢供应基地、百色锰产业基地、崇左锰产业基地、贺州矿山设备铸造基地,沿海港口产能占比60%以上];后者是宝武前身宝钢集团通过重组广东地方韶关钢铁建立的设计产能1000万吨以上的钢铁生产基地。柳钢防城港项目将建设4座3200立方米炼铁高炉、7座200吨炼钢转炉,规模为生铁产能1068万吨、粗钢产能1470万吨。 该产业升级技改项目(投资100亿元,计划于2019年底完工,投产后将替代原有298万吨生铁、340万吨粗钢的低效产能)建成后,防城港市钢铁产能将在2000万吨左右,成为广西名副其实的“钢城”。
仅这五大沿海钢铁生产基地现有、在建、规划钢铁产能就达1亿吨左右,我国钢铁产业“靠山吃山”的布局正在被彻底打破,对优化我国钢铁产业布局具有重要作用。
回顾近年来沿海地区钢铁产能规划,在大环境压力下,钢企向沿海搬迁和布局调整步伐明显加快,除沿海五大钢铁生产基地外,目前一大批钢铁项目瞄准乐亭、盐城、南通、连云港、福州等沿海地区,或已开工或准备搬迁。
(刘帆)

意见不一
钢铁企业应把“出海”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钢铁企业向沿海搬迁涉及的不仅仅是单个企业,而是涉及产业、经济、环境、社会等多方面,因此应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把具体的企业搬迁放在上述多方面的背景下进行,才能得出客观准确的判断。
钢企向沿海地区搬迁的决策,需要权衡利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的要求?是否有利于贴近市场、服务用户?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是否有利于优化布局、技术进步?是否有利于产品升级、延伸供应链?是否有利于降本增效?是否有利于组织调整、加强管理?是否正处于投资的有利时机?
鉴于区位、物流等有利条件,沿海钢铁基地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从目前企业在建和规划的钢铁项目来看,未来沿海地区钢铁产能仍将不断增加。对于沿海钢铁项目,应从两个方面看待:一方面,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减排、改善环境、企业有意愿、有实力投资的沿海钢铁项目应予以鼓励;另一方面,应审慎推进钢铁企业向沿海地区转移,不宜大规模“战役式”在沿海地区布局钢铁基地。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避免一哄而上、不切实际的做法。
钢铁企业向沿海地区搬迁是钢铁产业布局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提高定位,着眼长远,统筹全国,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全国层面统筹谋划钢铁产业布局,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条件(市场、资源、环境承载力等)以及产城融合等问题。
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经论证确有必要、可搬迁建设的沿海钢铁基地,要以产业链和生态圈为重点,创新建设发展模式。如围绕价值链构建产业链,进一步发展钢铁深加工产业乃至下游用钢产业,应用新一代工业互联网,与用户、供应链企业、金融机构、同行等友好企业共建钢铁生态圈,提升生态圈内各企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李新创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冶金工业规划院院长)

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碧海蓝天
笔者认为,新世纪以来批准建设的五大沿海钢铁基地,按其形成原因可分为两类:曹妃甸、日照钢铁基地是迫于环保压力,产能被动“外迁”的结果;新世纪最早建设的鲅鱼圈钢铁基地是鞍钢面向沿海发展的主动布局,防城港、湛江钢铁基地同样是瞄准东盟经济圈的主动布局。
近年来,在环保压力之下,各地加快推进城市钢铁企业环保搬迁,部分沿海省份加快钢铁向沿海转移步伐,海洋环境保护必然成为临港及沿海钢铁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
具体而言,港口及沿海钢铁企业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钢铁行业属于“大进出口”行业,临海布局是为了利用水运成本低的优势。但大型船舶频繁进出,可能因船体漏油等原因对局部海域水质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二是国内钢铁企业在炼钢、炼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虽然经过了相应的环保处理,但处理后的废水并未被钢厂完全回收利用,仍有一部分会流入海洋。另外,部分钢铁企业还偷偷将废渣、废水排入海洋,这无疑加重了海洋的环境负担。
笔者认为,钢企“赶海”的环保“紧缩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对沿海钢铁项目进行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沿海钢铁项目的环保装备水平。
二是利用多种智能设备,对沿海钢铁企业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进行全天候监控,对任何跨越环保红线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
三是钢铁企业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废渣、废水等,最大限度减少钢铁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四是钢铁企业在生产工艺设计中要坚持循环经济原则,合理选择生产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减少生产各个环节的废弃物产生,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和无害化利用,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
五是完善环保配套产业建设。在钢铁产能集中区域引进专业环保治理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整个钢铁产业基地的资源循环利用。
宝钢湛江钢铁在谋求与海洋经济共生发展中,基于BOO(建设-拥有-运营)项目运营模式的环境管理新思路值得借鉴。
钢铁企业既需要金山银山,又需要蓝海蓝天,这才是钢铁企业“出海”的正确方向。
(周宇)

热点讨论
对“钢厂搬迁”的三点认识
所谓“钢厂搬迁”是一个不符合客观实际、容易被误解的概念。
如果企业将机器设备拆除,搬迁到新址,再重新安装恢复生产,就可称为搬迁。对于一些轻工业、装配工业、商业企业来说,搬迁可能更为常见。但钢铁行业这种意义上的搬迁,古今中外都很少发生。十年前,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了“城市钢厂搬迁”的研究项目,研究人员经过查找,发现美国仅有一例搬迁案例,即美国钢铁公司(Iron and Steel),因无法容忍严重的劳资冲突,于1902年从滨州()斯克兰顿搬迁到纽约州()西塞尼卡(West),但后来破产了。抗战时期,汉阳钢铁厂和大冶铁厂的设备被拆除搬迁到重庆,后来又重建,这大概可以算作第二例。 另外,欧美一些钢厂几十年前关闭后,将整条生产线卖给我国,建起首钢二炼钢、沙钢等生产基地,恐怕不能叫“搬迁”,因为它们不是同一个实体,只能叫买卖二手设备。
但上述情况在我国已不复存在。前几年,我国首钢、大钢、重钢、青钢等均关闭淘汰了原有设备,在新址建设全新的生产线。据了解,老设备基本没有使用。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钢铁生产设备大多为工业炉,一旦拆除就成了一堆废钢,其原有的功能没几个能用上;第二,更重要的是,我国冶金装备制造和成套技术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老设备使用意义不大;第三,弃旧建新往往伴随着技术升级、工艺和产品结构优化,老设备往往不再使用。
所以现在所谓的“钢厂搬迁”,其实就是把老厂关掉,在其他地方建一个全新的钢厂,这跟真正的搬迁是不一样的,是基于不同的决策。
城市钢厂的关闭,主要是地方政府迫于环保压力和维护公众利益而作出的决定,属于政府行为,应当纳入拆迁范围。
城市钢厂该不该关闭?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权衡利弊,依法依规,慎重决策。笔者认为,要综合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要综合考虑关闭城市钢厂的必要性,是否要关闭才能达到空气质量标准?一些城市把钢厂迁往郊区,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有多大作用?通过技术改造、严格监管,使城市钢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能解决环境问题吗?钢厂能否像日本等发达国家一样,在吸收城市垃圾、处理污水、提供能源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二是要综合考虑关闭钢厂的收益与成本。关闭城市钢厂除了减少财政收入、减少居民就业外,还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产损失,这是一种成本。收益除了改善空气质量外,还包括腾出土地用于其他产业发展,将“产能指标”转让或以一定价格让企业拿走。 只有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我们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现实中,部分地方政府推动“钢厂撤城”计划,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资产评估以及与相关利益者反复沟通协商,企业资产损失得到补偿、员工得到安置、环境得到改善,值得充分肯定。但有的地方将钢厂撤城仅仅视为行政命令,似乎政府除了降低GDP外,不需要付出任何其他代价就可以“赶走”企业,这显然违背了相关法律和中央三令五申保护产权的精神。有的地方为了不降低当地GDP、税收和就业,勒令企业搬迁到几十公里外的郊区,对改善空气质量收效甚微。对此,建议有关部门废除“钢厂搬迁”这一模糊概念,明确将市区钢厂撤离纳入拆迁范围,依法依规推动实施。
异地建厂要遵循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决定。
目前,我国钢铁需求已进入峰值区域,未来总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产能过剩仍将是钢铁行业面临的长期问题。对于大部分退出城市的钢铁企业来说,基本上没有哪家企业的产品不能被其他企业替代。因此,钢厂退出城市后,没有必要再建钢厂。即使再建钢厂,建在哪儿、市场如何定位、大宗原料和产品如何进出口,都是企业及其投资者应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慎重考虑后做出的决定,而不应被政府命令“搬迁”到指定地点。
(作者刘海民为原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国家冶金工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千里之外借钱
日本钢铁企业与海洋共生关系的启示
由于地形原因,日本钢铁企业更倾向于选择靠近港口和海洋的地区,而不是像中国钢铁企业早期那样依赖铁矿石、煤炭等资源。为了避免在沿海布局中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日本钢铁业付出了很多努力,其与海洋和谐共存的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产业链设计由“黑色”向“绿色”转变。
众所周知,在“环境立国”理念的驱动下,日本钢铁企业一直走在节能减排的前列,在产业体系的设计上也更多地遵循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因此,日本钢铁企业精心设计了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商品流通、市场销售、服务等每一个环节,尽可能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此外,日本钢铁企业还积极推进对可再生资源,主要是能源、水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形成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产业。这些做法值得中国钢铁企业借鉴和学习。
二是重视环境管理活动。
中日钢铁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最大的差距不是装备,而是理念。日本钢铁企业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是其多年来与海洋、城市实现共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未来国内钢铁企业应将环境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纳入经营考核,提升企业环境竞争力。
三是引入环保合作单位,拓宽产业轨道。
钢铁行业环境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烟台钢材回收公司,需要多个部门协作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特别是与陆地环境相比,海洋环境更加脆弱,修复难度更大。日本钢铁企业大多通过合资、控股等方式积极引入环境合作单位,利用环境合作单位的技术,消化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与其形成相互依存的共同体。
总之,绿色发展是钢铁行业未来不可逆转的趋势。这个绿色发展不仅限于守护蓝天,还包括守护碧海。在行业发展初期,受思维和技术的限制,我国钢铁产业布局多走资源型布局方式,钢铁企业在环保方面多是“先上车后买票”。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产城矛盾日益凸显,不少钢铁企业不得不迁出城市。因此,在新一轮钢铁产能沿海布局中,钢铁企业要勇于担起环保重担,勒紧环保腰包,不让任何不必要的污染物流入海洋,以更长远的眼光、更有力的举措,拥抱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唯有如此,我国钢铁产业沿海布局转型才能真正成功。否则,在环保不力的情况下,经济发展的一切成果最终都将归零。
(刘猛)

(图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