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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
监管部门正在对P2P行业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最近的
央视记者也进行了调查
部分刑事侦查典型案例
购买空壳公司信息冒充借款人
投资者的钱直接进入P2P平台的口袋
2018年6月以来,曾经发展迅猛的P2P网贷平台相继“爆雷”,大量投资者陷入非法集资陷阱。2018年前10个月,仅广东省就对67家总部在该省的P2P网贷平台展开排查。

2018年7月,老板跑路、平台崩盘,这是广州P2P崩盘的第一声。老板跑路失联第二天,公司高管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老板郑某森失联前曾指使财务人员从公司账户转走3000万元。因涉嫌集资诈骗,该案被立案侦查。
其注册成立日期为2013年6月19日,经营范围标注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等。按照这个定义,立德财富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也符合国家对P2P公司角色的定义,理论上它只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交换角色,既不能借钱也不能放贷,也不能为贷款提供担保,只能在成功撮合贷款后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类似于房产中介的常见角色。
但事实上,在这种本该涉及三四方的借贷关系中,“立德财富”P2P网贷平台不仅充当了信息中介,还亲自扮演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角色,将四方关系变成了双方关系,投资人的钱直接进入了“立德财富”。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副中队程武明:通过立德财富一名员工的供述,借款人是虚构的,被担保公司买来的,是一套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银行账户、银行U盾等手续,大概6000元,全部买回来,用于平台贷款。
立德财富购买了数千家空壳公司,冒充借款人,并虚构贷款对象,以此来吸纳资金。不仅如此,为了吸引投资者,他们还成立了四家虚假担保公司,为这些虚假对象背书,将骗局发挥到了极致。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副中队队长程武明:这四家担保公司都是在揭阳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都有自己的法定代表人。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这些法定代表人并不参与实际经营。据一些员工透露,这四家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郑某(立德财富公司老板)。
质押房产证自己标注价格,多平台实施集资诈骗
本来中介的角色应该在借贷关系之外,但像广州立德财富这样的非法P2P平台却违规将信息中介变成了类似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中介,在信用与安全缺失的情况下,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不言而喻。

相比于其他爆出的P2P平台骗局,立德财富的套路更加齐全,不仅随机虚构借款人和自家的贷款担保公司,还准备了玉石、钢材等抵押品,号称是借款人质押给担保公司以担保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抵押品就可以变现偿还贷款人。立德财富平台上展示的这些宝物到底价值几何?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副中队队长程武明:根据我们审讯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这些价格都没有任何师傅或者专业机构评估旧钢材交易平台有哪些网站可以卖,都是他们自己标注的,质押玉石的金额都是按照借款金额标注的。根据郑某供述,他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购买了价值一两千万左右的玉石,但是这些两两千万的玉石,他从平台借的钱,很可能超过了10个亿。
但经调查发现,立德平台抵押的钢材外表是好钢,里面却是用劣质材料制作的劣质钢材,投资者被以高于原价7至8倍的价格诱骗进入P2P平台。
如果说“利得财富”的目标是“以次充好”的话,那么一些P2P平台则简直就是“无中生有”,佛山的“利财卡”平台就是一个典型。
2018年6月,佛山市禅城区安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突然消失,该公司旗下的“理财卡”平台无法提现。警方发现,该公司规模很小,涉案人员只有12人,但不到一年时间就非法吸纳了11亿元,几乎人均吸纳1亿元。“理财卡”平台发布的借款对象,都是以房产为抵押的所谓债务转让,网页上不仅有借款人、房产所有人的信息,还有房产证、抵押合同等相关凭证。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环市派出所民警郭建飞:我们发现借款人和房产主的登记信息都是假的,我们也到房产中心核实了房产登记信息,发现都是假的。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方东伟:连房产证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修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后来的供述,房贷合同都是伪造的,有自己的签名、按手印,然后上传,所有投资者在网上看到照片,都信以为真。
无论是“理财卡”还是“利得财富”等非法P2P平台,所吸纳的巨额资金大部分都用于偿还投资者的本息,但无一例外地被用于自身融资,或用于公司运营,或供业主挥霍。当这样的庞氏骗局无法吸纳更多新资金来填补消费的窟窿时,资金链势必断裂,结果就是老板跑路或平台崩盘,而最终接手的投资者则面临无处追回本金的悲惨境地。
被骗的投资者可能相信了真相,或者无法查明真相。
非法P2P平台集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受害人众多,这些投资者是如何找到这些平台进行投资的?利用这些P2P平台进行投资时,他们的心态是怎样的?
自从P2P网贷平台倒闭之后,不少投资者对部分P2P平台乃至整个行业产生了信任危机。记者在采访中也观察了一些投资者,从实体店的老年人到网络平台上的中青年,发现不少投资者对P2P平台推出的贷款项目并没有深入了解。
广东佛山的杨先生经朋友介绍投资了“理财卡”平台,投入了10万元资金,但不到一个月,老板跑路,平台倒闭。
投资者:反正很方便,我无所谓。我朋友说上面有些房地产标的,反正很方便,按几个数字,挂个银行卡就可以投资,就是网上P2P投资。
由于身边的朋友投资赚钱,不少投资者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羡慕而参与其中,有的投资者盲目相信短期经验。广州的王先生投入少量资金,短时间内收回本息,随后将全部资金投入“利德财富”平台旧钢材交易平台有哪些网站可以卖,但很快陷入诈骗陷阱,本息全部损失。
投资者王先生:我看到每个月的利息和本金回报都挺及时的,然后我看了平台简介,发现它是一家国企,就觉得值得信赖。后来它上传了一些财务证明(信息),还投资了一些大型体育赛事,我就相信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涉案P2P平台多地租用高档写字楼树立形象、增加知名度,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扩大影响力、招揽客户,一些平台甚至宣称有“国资”背景,实则以高价拉拢人手。绝大多数投资者听信了广告,误以为自己人手多,但最终还是陷入了集资骗局。

记者发现,一般投资者对这些P2P平台的核实,往往止步于核实公司本身的资质。比如节目中提到的上海善霖、广州立德财富等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备案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这些依法成立的公司,却假借羊的名义卖狗肉,在实际操作中,采用违法甚至违规的套路。投资者很难辨别P2P平台推出的借贷标的或者所谓的理财产品的真伪。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何荣权:(投资者)没有能力、没有资源去核实哪些方面的信息可能是错误的,因为犯罪分子如果要犯罪,就必须隐藏一些东西在里面。你作为一个老百姓,怎么可能去深挖?你没有执法的权力,你发现表面上的东西,都是很正常的。
P2P平台监管有法可依
那么这些P2P网贷平台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监管部门又该如何约束平台的行为?
2016年,原银监会、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网络借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对P2P网贷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12项禁止性行为,同时明确了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职责。
佛山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地方发展科科长邓伟强: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P2P网贷机构的监管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就是我们市金融局负责,行为监管由银监会负责,机构监管由我们金融局负责,其互联网服务安全监管由公安部门负责,通信管理部门监管其电信业务,国家网信办监管其金融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内容。
数据显示,在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和集中崩盘的阶段后,我国P2P行业逐渐出现了一定的乱象。长期关注网贷平台发展的法律专家通过分析各类平台的运营模式,分析了乱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 李爱军:不同的平台,商业模式不同,风险也不同。比如说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它充当信息平台、合同法上的中介,本质上它不会涉及公众,不会造成全行业的风险,它仅仅充当一个信息平台。那么还有一类平台,它不符合既定的法律制度,它可能会用这样的模式去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然后通过互联网的公众,在短时间内吸纳大量的资金,速度快,公众量大,这样的平台就造成系统性的风险。第三类平台是信息平台,它规模可能并不大,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讲,它可能会变相地从事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

针对P2P网贷机构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大赃款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范鲁宁副局长:P2P网贷行业风险隐患大,严重侵害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P2P网贷平台300余家,据不完全统计,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累计约100亿元。
一些“爆红”的P2P平台头目已逃往境外,公安机关部署专项行动,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抓获归案。据介绍,针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的突出情况,公安机关将抓捕工作作为“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开展专项追捕,成功抓获来自泰国、柬埔寨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62名犯罪嫌疑人并缉捕回国,取得明显成效。
协同督导和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早在2016年4月,由国务院牵头、17个部委参与的全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全面实施。2018年8月,针对一系列“爆雷”风险事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对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和风险化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出部署。
佛山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地方发展科科长邓伟强:一是暂停设立新机构;二是严禁在新设立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中使用交易所、金融、P2P、投顾等16个关键词;三是管控机构银行账户,要求所有机构必须进行银行存款。
除金融监管部门采取的强制措施外,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实施风险提示,及时发现问题。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蔡晔:通过我们在经济风险洞察(系统)方面的经济侦查,能够及时发现一些相应的风险企业。这是通过技术手段、科学手段来解决一些风险企业的预警功能。另外,对于一些相应的企业,我们还是落实到派出所,集中派出所的优势,对这些相应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创新风险预警方式。深圳市公安局于2018年5月上线“深融系统”,以人员背景、企业背景、违法违规等一系列指标作为参数进行数据碰撞融合分析。若公众点击风险程度较高的金融平台,网站和APP就会自动弹出风险提示。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学院院长李爱军:金融业的发展是靠金融创新推动的,所以监管落后于创新,这是任何国家都有的规律,如果风险是可控的,有这样的监管能力,那么我们就可以基于这样的模式,科学的建立它的(P2P)监管模式、监管方式、监管内容,它一定是科学的,能够有效防范它的风险,发挥它的社会价值。


